(一)军政分离。一方面解除一部分降蒙地主的军事职务,使之转为地方长官;另一方面,解除了部分降蒙地主的地方行政职务,专任军职,随蒙古军征伐南宋,进军西域。军政分离,既有利于地方政权的恢复重建,也防止了一部分降蒙地主利用手中军队,发展势力,反叛蒙古统治。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地方百姓的军赋负担,对缓和蒙、汉之间的民族矛盾也是有利的。
(二)开科取士。在灭金后,蒙古统治者面临的是地方的整顿,深感人才缺乏,措置不力,因而在窝阔台即位第九年(1237),“命术虎乃、刘中仪试诸路儒士,中选者除本贯议事官,得四千三十人”(《元史·太宗纪》)。其中设场考试地点的包括大同。这次开科取士蒙古汗国录取的人员大多数被派到原籍任职,进一步加强了地方政权的巩固,扩大和加强了蒙汉地主联合统治的基础。
(三)异地做官。到忽必烈统治之初,汉族臣僚积极进言,“考之前代,北方之中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元史·许衡传》),主张采取汉族统治的官吏考核、黜陟、迁转法,罢去世袭爵位,改官吏的世袭制为迁转制(异地做官)。异地做官对那些世袭汉族官僚地主称霸地方、非法赋敛起了制约作用。(www.xing528.com)
(四)尊儒佑文。在实行军政、民政分离,加强地方政权的基础上,蒙汉统治者再次确立儒学的正统地位,推行儒学的治道,重儒佑文,保护儒士,从政治思想上加强统治,将政治思想统治的具体措施贯彻到地方。随着蒙古军对北方地区军事占领的完成,一些儒士才被从蒙军掳掠的人群中释放,回到故土。蒙古统治者才比较认真地甄别儒士,免除其赋役,使之从事学业。到忽必烈即位之后,大批儒士被征用,“方修礼乐,尚儒术,以文太平之治”(明成化《山西通志》卷一三李从鼎《代州重修大成至圣文宣庙记》),兴起尊儒佑文之风。如马邑人崔斌即以儒士被征用,且进为资善大夫,行中书省左臣,很得元世祖忽必烈信任。其时,山西境内的一些儒士虽然拒绝出仕,不愿与蒙古统治者合作,但仍受到各地政府的保护,以优礼相待。如应州金城县(今应县)人曹之谦,生活年代约为金明昌至元宪宗年间。金兴定年间进士及第,哀宗时任尚书省左司椽。与著名诗人元好问为同事,二人交谊很深,有诗唱和。金亡后,不仕元朝,流寓平阳(临汾)30年,招收学生讲二程理学,著书立说,名噪一时,著作有《兑斋文集》等。晚年回家乡应州隐居,结庐于茹越峪的深山里,其读书处称“书堂崖”。上述措施对汉族士人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使他们对蒙古统治者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由消极反对变为积极支持。尊儒佑文的另一表现,是在各州县全面重建文庙、学校,到忽必烈至元年间(1264—1294)大部分学校得到恢复。并且重新划定学田,以供生徒廪食之需。到至元末,州学、县学基本建立起来,五经《诗经》《尚书》《仪礼》《周易》《春秋》教育开始走上正轨。
通过以上措施,元朝在朔州地区的统治得到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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