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字高大于10mm的文字宜采用TrueType字体,当需书写更大的字时,其高度应按2的比值递增。图样下的文字高度不宜小于5mm,说明中的文字高度不宜小于3mm。大标题、图册封面、地形图等的汉字,也可书写成其他字体,但应易于辨认。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书写规则,应符合表1-7的规定。斜体字的高度与宽度应与相应的直体字相等。单位符号应采用正体字母。
(1)图纸上所需书写的文字、数字或符号等,均应笔画清晰、字体端正、排列整齐;标点符号应清楚正确。
(2)文字的字高,应从如下系列中选用:3.5mm、5mm、7mm、10mm、14mm、20mm。字高大于10mm的文字宜采用TrueType字体,当需书写更大的字时,其高度应按2的比值递增。
(3)图样及说明中的汉字,宜采用长仿宋体,宽度与高度的关系应符合表1-6的规定。图样下的文字高度不宜小于5mm,说明中的文字高度不宜小于3mm。大标题、图册封面、地形图等的汉字,也可书写成其他字体,但应易于辨认。
表1-6 长仿宋体字高宽关系(单位:mm)
(4)汉字的简化字书写,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和有关规定。
(5)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书写规则,应符合表1-7的规定。
表1-7 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书写规则(www.xing528.com)
(6)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如需写成斜体字,其斜度应从字的底线逆时针向上倾斜75°。斜体字的高度与宽度应与相应的直体字相等。
(7)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与罗马数字的字高,应不小于2.5mm。
(8)数量的数值注写,应采用正体阿拉伯数字。各种计量单位凡前面有量值的,均应采用国家颁布的单位符号注写。单位符号应采用正体字母。
(9)分数、百分数和比例数的注写,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和数学符号,例如:四分之三、百分之二十五和一比二十应分别写成3/4、25%和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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