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自发光设备的供电系统应确保用电安全,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11.2.1 分隔带端部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工程的分隔带端部警示标识设置位置应在道路分隔带设计宽度范围内。
2 分隔带端部警示标识不得侵入道路建筑限界。
3 中央分隔带端部警示标识设置位置不得影响交叉口车辆掉头路径。不设二次过街的安全岛,端部距离停车线距离应小于4m。
4 分隔带端部警示标识宜设置在安全岛上。
5 交叉口出口道的车行道分界线上宜设置主动发光的突起路标,设置长度为20m。
11.2.2 分隔带端部警示标识的形式和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隔带端部警示标识有多种警示设施或设备,包括突起路标、警示标柱、线形诱导标、轮廓标、防撞垫。通过各种设施或设备的组合形式发挥警示作用。
2 设置在道路中央分隔带的端部警示标识宜采用自发光设备。(www.xing528.com)
3 独立设置的安全岛长度应不大于2m,宽度应不大于道路中央分隔带宽度,高度为0.15m。
4 分隔带端部警示标识的警示色为红底白图形或黄黑相间条纹。无自发光效果的轮廓标或突起路标应采用黄色逆反射材料。
11.2.3 分隔带端部警示标识的材料和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隔带端部警示标识应采用耐久性好的材料制作,应方便日常养护和清洁工作。
3 分隔带端部警示标识应采用逆反射材料或自发光设备。夜间无逆反射或自发光效果的设备不得使用。
4 带闪烁的自发光设备应设置控制端子以便控制闪烁频率和测试工作时的发光强度。
5 自发光设备的供电系统应确保用电安全,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