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世纪以来,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进行了积极推动。早在2000年,教育部就以教高〔2000〕1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实施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的通知》。[6]而专业作为高等职业院校最为标志性的载体和基础单位,专业建设自然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是教育行政部门政策的重要导向。
在高等职业教育作为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抓手实施之初,教育部于2000年1月17日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以下简称“2号文”)。[7]“2号文”指出:专业设置是社会需求与高职高专实际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的纽带,专业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灵活适应需求的关键环节。要根据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针对地区、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求设置专业,并妥善处理好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学校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性的关系。
2004年,《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意见》(教高〔2004〕1号)[8]同样对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专业设置是社会需求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的纽带,是学校工作主动灵活适应社会需求的关键环节,高等职业院校在设置专业时,要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准确把握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情况,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支持学校根据社会需要,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要求灵活设置专业,并将就业状况作为专业设置及结构调整的依据。(www.xing528.com)
2006年,在高等职业教育大发展、规模上位居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阶段,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9]指出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灵活调整和设置专业,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特色,提出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高职院校要及时跟踪市场要求的变化,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建立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
这些政策文件对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建设的要求和需求是清楚的:一是地位重要;二是服务区域和行业灵活适需;三是必须重视和遵循规律,办出特色和水平,尤其是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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