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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色彩观:先秦诸子的视角

时间:2023-10-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先秦诸子的思想睿智不仅作用于当代,而且辉耀千古,对我们传统文明起到了奠基作用,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他们的色彩观念理论也不例外。根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先秦诸子共计198位,学术界认为实际人数比这个数字不会少而只会多。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孔子的色彩观念。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对五色的观点与孔子完全相反。第二段引文讲“祸起于欲”,这里老子是有感而发的。

中国色彩观:先秦诸子的视角

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整个社会处于大动荡、大变革时代,同时也是产生圣贤巨人的时代。先秦诸子的思想睿智不仅作用于当代,而且辉耀千古,对我们传统文明起到了奠基作用,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他们的色彩观念理论也不例外

根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先秦诸子共计198位,学术界认为实际人数比这个数字不会少而只会多。诸子百家分为: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名家、阴阳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兵家、医家,共12家。其中以儒家和道家影响最大。

孔子(前551—前479)是春秋后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的创始人。他大力宣传“仁”的学说,认为“仁者,爱人”,“仁”的执行要以“礼”为规范,他说“克己复礼为仁”。他有一句名言,“非礼勿视”,意思是不符合礼制规定的事物不看,也指在色彩的运用上不符合礼制的就不看。

孔子在《论语·乡党》中说:

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

君子不用深青带红的颜色做衣服的领子和袖口的镶边,粉红色、紫色不用来做平时在家穿的衣服。对此有两种解释:郑玄认为,绀紫色类乎玄色,红色类乎纁色,而玄纁是祭服颜色,所以不宜用它们做镶边、亵服。另一说是它们都不是正色,讨厌它们夺了正色地位。

《论语·阳货》中孔子说:

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在这里“紫”相当于“郑声”,“朱”相当于“雅乐”。孔子认为,“郑声”这种乡间的“俗乐”,它怎能扰乱雅乐?“紫”这种卑下的间色怎能夺取高贵正色“朱”的地位?这简直是乱了礼的秩序!指出这会使国家倾覆败亡,“恶紫夺朱”不能允许!

吕氏春秋·慎行·壹行》做了这样的记述:

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贲又何好乎?”故贤者所恶于物,无恶于无处。

这是孔子对子贡说的一段话。孔子去占卜,占到的是贲卦,说“不吉”。子贡纳闷了,说:“贲卦还是算好的啊!”孔子说:“白就白罢了,黑就黑罢了,贲是杂色,又有什么好的呢?”所以贤能之人对于事物,所厌恶的莫过于它不专一。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孔子的色彩观念。白、黑都是正色,而贲是杂色,他厌恶杂色,可见他对于颜色是如此地专一。我们知道,孔子崇尚的五方正色都是纯粹的单色,排斥了二次色、三次色这些低纯度的微妙色彩。

老子(约前571—前471)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对五色的观点与孔子完全相反。他在《老子·十二章》里说: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目盲”难道仅仅是看了五色的后果吗?问题当然不那么简单。“五色令人目盲”,有人认为这是指帝王迷恋女色,眼睛不能分辨是非。

“五色令人目盲”其内涵,在《周易》中似乎可以找到根据。《周易·剥卦》坤下艮上,地在下面,山在上面。剥卦由一个阳爻(象征天子)、五个阴爻组成。初六和六四梦见床足、床板及床上的席子逐渐腐烂,六五表示宫女贯鱼依次受君王宠爱,说明国家政权面临剥脱衰落。郑玄在注释《易纬·乾凿度》“剥表重童明历元”时说,“名剥者,五色也”,“五色”在这里即指“女色”。说明以阴柔克阳刚,发展到后来会造成祸国殃民的后果。

关于“五色令人目盲”问题,我们还可以看一下韩非有关论著。韩非曾经写过两篇对老子的解释,即《解老》《喻老》。

《解老》曰:

聪明睿智,天也;动静思虑,人也。人也者,乘于天明以视,寄于天聪以听,托于天智以思虑。故视强,则目不明;听甚,则耳不聪;思虑过度,则智识乱。目不明,则不能决黑白之分;耳不聪,则不能别清浊之声;智识乱,则不能审得失之地。目不能决黑白之色,则谓之盲;耳不能别清浊之声,则谓之聋;心不能审得失之地,则谓之狂。盲则不能避昼日之险,聋则不能知雷霆之害,狂则不能免人间法令之祸。书之所谓“治人”者,适动静之节,省思虑之费也。所谓“事天”者,不极聪明之力,不尽智识之任。苟极尽,则费神多;费神多,则盲聋悖狂之祸至,是以啬之。啬之者,爱其精神,啬其智识也。故曰“治人事天莫如啬”。

意思是人的听力视力、聪明智慧是自然形成的;行动、安静、思考,是人为的。人,凭借先天的视力去看,看得太过分了,眼睛就不那么明亮,眼睛不明亮就无法判定黑白颜色,就叫盲。所说的“事天”,就是不要用尽听力和视力,因此对它们要吝啬。老子认为视力、听力、聪慧是人的一种有限资源,要节省这方面的耗用,所以《老子》说:治人事没有比吝啬更要紧的了。这里对“盲”的理解,对视觉资源爱护与节耗,看不出“女色”的隐约内涵。

在同一章里还说:

故曰“祸莫大于可欲”。是以圣人不引五色,不淫于声乐,明君贱玩好而去淫丽。

所以《老子》说:灾祸没有比可引起欲望的东西更大的了。因此圣人不为五色引诱,不沉溺于声色娱乐,英明的君主鄙视珍贵玩物而抛弃过分的华丽。

以上两段文字所针对的对象有所不同。第一段引文“人也者”,是对一般人来说的。《老子》所说的“治人事天”,“治人”就是要调节行动和安静的节奏,节省精力。所谓“事天”就是不要用尽视力、听力和智慧。“治人事天”莫过于教育大家要“吝啬”。

第二段引文讲“祸起于欲”,这里老子是有感而发的。他看到当时统治阶级沉溺于声色之中,玩好淫丽,他认为是不正常的。他认为正常的生活是只求安饱,摒弃纵情声色之娱,从色彩上而言是“不引五色”(这里的“五色”内涵不仅是女色),“为腹不为目”,“为腹”代表一种简单清静的生活,“为目”代表一种巧伪多欲,其结果是“目盲”。

我们再来看庄子是怎样对待“五色”的。

庄子(约前369—前286)是继老子之后道家学派最伟大的代表人物。庄子和老子是一个思想体系,观点一致。

《庄子·天地》:

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薰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

庄子认为五色扰乱了人的视线使你看不清,使目耳失去了自然本性。

《庄子·天地》说:

垂衣裳,设采色,动容貌,以媚一世,而不自谓道谀,与夫人之为徒,通是非,而不自谓众人,愚之至也。

意思是说,垂衣拱手,穿着不同色彩的衣裳,改变容貌,以取悦社会上的人,而他却不把自己说成是谄媚的人。用不同色彩打扮自己的人是一种谄媚之人,在庄子看来,“设采色”是为了“以媚一世”的行为。

庄子还说:

故绝圣弃智,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剖斗折衡,而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毁绝钩绳而弃规矩,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有其巧矣。故曰:大巧若拙。(《庄子·肤箧》)

庄子认为离朱是目力最敏锐的人,师旷是耳力最佳的人,以及所有的能工巧匠,他们炫耀自己的技能迷惑所有的人,等于让天下人当瞎子。要恢复人们的目力就要铲除使人致盲的色彩,反对的是小巧,恢复的是大巧,大巧若拙!“灭文章,散五采”这一“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庄子·天下》),无非要引起人们的重视,要恢复人的自然状态。

庄子高声疾呼:

五色不乱,孰为文采。(《庄子·马蹄》)

庄子认为社会的争乱都是来自五色、五味的活动。笔者认为老子的“五色令人目盲”言论,其“五色”是奢侈豪华(包括女色在内)生活的代名词。

庄子在《逍遥游》中云:

天之苍苍,其正色耶?其远而无所至极耶?其视下也,亦若则已矣。

研究者将这段话今译为:从地上看天,不能看见天极,仅能看见中天的苍苍云雾,就误以为苍苍,是天之正色。庄子的质疑是,你凭什么自以为看到了天极的颜色?苍苍的云雾不仅是阻挡人看天的蔽障,也是升到中天的大鹏看地的蔽障。大鹏也会自以为是地把苍苍视为地之正色。

老子是一位朴素的自然主义者,他反对奢侈淫乐,主张清心寡欲,他要引导人们回到宁静质朴的生活。老子生活的年代对“色彩”的概念不像今天这样单纯,它包括颜色与女色两个方面,他反对五色对于一般人来讲是保护人的本性不受毁坏;对于君主来说包括女色在内的奢侈豪华的生活,让君主不致变成政治上的盲人。老子和他的弟子们反对“文明”带来的私欲膨胀、相互争斗、奢侈腐败。老子和他的弟子否定艺术美,追求自然美、无色之美,他们的色彩主张是“无色而五色成焉”。因为“无”在道家的思想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它具有产生万物的功能。

《老子·二十八章》指出: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为天下谿,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现在中国水墨画的理论家津津乐道的“知其白,守其黑”就出于此。《老子·二十八章》中“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这段文字经学术界反复查证为后人所加。那么“知其白”对“守其辱”,“白”对“辱”,“辱”即后起的字。《玉篇》“垢黑也”因“黑”与“辱”意思一致,故“知其白,守其黑”也就不改了。老子告诉人们,深知雄强,却安于雌柔;深知明亮,却安于暗昧。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婴儿状态的返璞归真。老子曾云:“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玄,《说文》:“黑而有赤色者为玄。”有的文献解释“玄”就是黑色。“老子赋予黑白哲学内涵。自此黑白成了哲学二元论的色征,成了‘元’的符号。”黑白极色相对立对应,最能代表老子的玄妙精神。道家以黑白两色为代表,衣服、建筑以及太极图也由此采用这两色。白色将照射它的可见光全反射,黑色则将光线全部吸收,白与黑分别代表完全不同的两极,这与以现代科学为基础的色彩学完全一致,我们不能不惊叹老子的智慧。

春秋时代,对衣服色彩没有规定哪些色彩可穿、哪些色彩禁穿,往往是地位高的人穿什么颜色,地位低的立即仿效,那色彩便流行起来,可谓是上行下效。

韩非子》有一段这样的记载:

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当是时也,五素(白绢)不得一紫。桓公患之,谓管仲曰:“寡人好服紫,紫贵甚,一国百姓好服紫之已,寡人奈何?”管仲曰:“君欲止之,何不试勿衣紫也?”谓左右曰:“吾甚恶紫之臭。”于是左右适有衣紫而进者,公必曰:“少却,吾恶紫臭。”公曰:“诺。”于是日,郎中莫衣紫;其明日,国中莫衣紫;三日,境中莫衣紫也。

“一国尽服紫”,势必影响国力的蓄积。当时管仲建议齐桓公带头不穿紫衣。这时正巧有人上朝向齐桓公献上紫色衣料,齐桓公就适时地对进贡紫衣的人说:“紫色衣服很臭,我不喜欢。”由紫草染出的衣料确实有一种气味,但并没达到臭的程度,是齐桓公故意夸张了。从此紫色便逐渐退出了流行行列。

“先秦时期中国先民的色彩,无论从理性把握和社会精神属性都具有马克思所说的早熟儿童的超前认识”(李广才《色彩艺术》)。尽管“超前”但毕竟是“儿童”,所以先秦时期的色彩理论、观念不是很系统,其论述也无大的篇幅,有的只是片言只语,但都很精辟,凸显出非凡的真知灼见。

(1)“色之所色者彰”

列子》相传是战国时期列御寇所著,其思想与道家十分接近,后来被道家奉为经典。《列子·天瑞》对物体之所以呈现某种色彩有一段符合科学的猜想:

色之所色者彰矣,而色色者未尝显……皆无为之职也。(www.xing528.com)

意思是说,有颜色的物体显现出明显的颜色,但使有色之物出色的某种“事物”却没有显露出来。使物体呈现出某种颜色是由某种“事物”在起作用,然而它却是看不到的。列子认为这是因为无所不能的“无”在起作用。这表明列子对物体颜色成因的理解与思考。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使某一物彰显某种颜色是这物体的某种规律在起作用,这种规律是看不见的。列子的这一见解无疑是正确的。现今解释物体颜色的成因与列子的见解不谋而合,只是将这一“规律”具体化了,即物体对可见光光谱选择吸收、反射的特性。太阳光下我们看到树叶是绿色的,为什么?因为树叶有这样的特性:吸收了白光中除绿光以外的光谱色,将绿色光反射出来了,所以我们看到了绿叶。

《吕氏春秋·季冬纪第十二·诚廉》曰:

石可破也,而不可夺坚;丹可磨也,而不可夺赤。坚与赤,性之有也。

这里所说,朱砂不因人为的研磨就改变朱砂呈现朱红的颜色,这是朱砂的性质使然。某一物体呈现何种颜色是由这种物体选择吸收、反射可见光这一性质所决定的。朱砂磨碎了,这一物理反应并没有改变朱砂上述的性质,所以它仍然呈现朱红色。应该说明的是,上面两段论述都是以太阳为光源,即受白光照射,这种白光是由赤、橙、黄、绿、青、蓝、紫色光组成。如果照射的光源改变,物体呈现的色彩也就不一样了。

如果物体将可见光全部吸收了,没有任何色光可反射,那么它就成黑色了。有些物体几乎把可见光全反射了,物体就呈现出白色。由于物体吸收、反射可见光的微妙差别,从而形成色彩的微妙差别。

(2)白色的微差

孟子·告子上》中说:

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玉之白与?

孟子(约前372—前289),战国中期邹(今山东邹县)人,继承和发展了孔子开创的儒家学说。

孟子在这里告诉人们,应该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白羽的白,就像白雪的白,那么白雪的白就像白玉的白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世界上各种物体的白色都有各自的色彩倾向,其差异很小,只有经过专业训练并具有相当敏锐观察力的人才能辨别出各种不同的白。一般来说白雪的白偏冷,白玉的白偏暖,所以白雪的白不像白玉的白。可见战国时代的孟子已经认识到两种白的微妙差异,实属难能可贵。

世界上的色彩,因色相的不同、明度的差异,就其数量是无穷多的,我们人眼所能辨认的色彩是有限的。《吕氏春秋·孟夏第四·用众》说:

天下无粹白之狐,而有粹白之裘,取之众白也。

这里作者用这一比喻说明要从众人中吸取长处,无意中道出了色彩学中一个道理:世界上色彩虽然数量众多,但我们还是可以把人眼可辨别出的相同的颜色找出来。白狐狸,虽然它的毛色都是白色,但各个部位的白色亦不同,例如有的倾向于暖一些,有的倾向于冷一些。我们可以把倾向相同的白色找出来汇集起来,粹白之裘就可制成了。我们在进行写生练习时就是用颜料调制与对象色彩相同、相似的色块表现塑造形体对象。因此,在这之中观察与掌握色彩的微妙差别非常重要。

(3)“忧愉之情发于颜色”

荀子·礼论》中说:

故说豫娩泽,忧戚萃恶,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颜色者也。

荀子(前335—前282),战国末赵国(今山西安泽)人,是开儒家新风之人。他认为,一个人喜悦快乐时,和颜悦色,容光焕发;忧愁悲戚时会憔悴难看,愁眉苦脸。这都是吉凶忧伤心情在面孔上的表现,人的脸面实际上是一个晴雨表。喜怒哀乐说到底是人的心理活动,反映到面孔上则是人的生理活动。心理活动制约生理活动,并由颜色呈现的方式表现出来。

审美是人们对事物美丑作出判断的过程,是一种主观心理活动,在这过程中受许多因素制约、影响。先秦诸子有一些人已意识到这种影响。荀子和《吕氏春秋》的作者从正反两方面阐述了色彩审美与人(主体)的心情的关系。

《荀子·正名》:

心平愉,则色不及佣而可以养目,声不及佣而可以养耳。

《吕氏春秋·仲夏纪第五·适音》:

耳之情欲声,心不乐,五音在前弗听;目之情欲色,心弗乐,五色在前弗视;鼻之情欲芬香,心弗乐,芬香在前弗嗅;口之情欲滋味,心弗乐,五味在前弗食。欲之者,耳目鼻口也;乐之弗乐者,心也。心必和平,然后乐。心必乐,然后耳目鼻口有以欲之。故乐之务在于和心,和心在于行适。

一个人心情愉快时,他看到极其平常的色彩也觉得好看,且可以调养眼睛。同样,在好心情的时候,听到极其平常的声音也觉得好听,还可以调养耳朵。

由此可见,荀子已十分重视审美与心情之间的重要关系。对同一审美对象的感知,人会因时而异,形成不同的审美意象与结论。同样的山川月色、同样的人,有时觉得山河含笑,月色如银;有时却感到山河悲切,云月惨淡。这说明了审美意识与人的心理、心情的关系。审美意识作为一种审美主体的特殊心理活动,源于美的客观存在,但审美意识又具有主观特征。在审美反映过程中,审美主体(人)的主观条件起着制约作用,不但审美理想、观念、趣味制约着人们的审美活动,而且人们的心境、情绪等一些偶然因素也会影响对客观对象的审美感受。

(4)“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

《孟子·告子上》说:

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

马克思曾经说过:“色彩的感觉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人的眼睛对于色彩容貌都能感知其美。“美”在古代是“羊”“大”的上下组合,“羊”“大”为美,本来是指味觉,这里是泛指。

孟子和齐宣王一次对话,孟子反问宣王:

抑为采色不足视于目与?声音不足听于耳与?(《孟子·梁惠王上》)

意思是说,艳丽的色彩不足以让眼睛观赏吗?美妙的音乐不足以让耳朵聆听吗?这里表明孟子十分肯定色彩的审美愉悦作用。

(5)色,以目异

《荀子·正名》曰:

形体、色、理,以目异;声音清浊、调竽奇声,以耳异……以心异。心有征知。

目异也好,耳异也好,这个“异”可从多方面理解。由于外界如光波、声波等对我们感官刺激的不同(“异”),我们的眼睛、耳朵就能分别感知物的形体、色彩和纹理(把各种物体分辨出来),以及声音、清音与浊音等。人脑(“心”)在这里的验证很重要,但验证一定要靠感官接触才可以发挥作用。

人对色彩的感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不像镜子反映那么简单。人的视觉感受到的色彩必须通过大脑最后做出反应,因为人受教育的不同,视觉经验的不同,色彩的感知也不尽相同,色彩的感知有时会因人而异。毛泽东曾经说过,只有理解的东西才能更好地感觉它。例如在色彩写生中,物体受光面与背光面的交界线部分色彩比较冷,色彩明度比较低,如果没有受过色彩学教育的人是不会有这种色彩感知的(这种色彩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再如一位画家和一个普通人对同样一个物体的色彩做出的审美评价往往是不相同的。同样的道理,品茶专家能品出哪一种是“雨前茶”,哪一种茶则不是,其实茶叶采摘的时间仅差一两天,但普通人却无法分辨。如听觉方面,一场钢琴独奏会,音乐家会发现演奏者某一个音符错了半拍,而普通人能做到吗?这就是受过训练的“音乐耳朵”与未受过训练的“非音乐耳朵”的区别。这也许就是“同感”而“不同知”吧!以外界的色彩现象和人的心理色彩相结合,做出色彩的认知与判断,这显然是符合科学的。

(6)“目之欲五色”

《吕氏春秋·仲春纪第二·情欲》曰:

天生人而使有贪有欲。欲有情,情有节。圣人修节以止欲,故不过行其情也。故耳之欲五声,目之欲五色,口之欲五味,情也。此三者,贵贱、愚智、贤不肖欲之若一,虽神农、黄帝,其与桀纣同。圣人之所以异者,得其情也。由贵生动,则得其情矣;不由贵生动,则失其情也。此二者,死生存亡之本也。

人生下来就有贪心和欲望,耳朵想听音乐,眼睛想看色彩,嘴巴想吃美味,这些都是人的生理需要。高贵的人、卑贱的人、愚笨的人、聪明的人、有道德修养的人、品德低劣的人,欲望都是一样的。荀子指出要“得其情”,适度控制自己的感情,克制自己的欲望。荀子“目之欲五色”,说人希望看丰富多彩的颜色,看到美的色彩,这就涉及色彩的审美问题。人的审美需要是高级需要,与当时当地的物质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离开这些,追求物质和美的享受(包括“五色”)是不可能的,也是危险的。《情欲》承认音乐、色彩是人的生理与审美需要,同时,又具有养生、认知和道德教化的社会功能,但不可忽视的是对上述的欲求必须有所节制。由此看来,禁欲和纵欲都有悖于人的自然性情。

《吕氏春秋·孝行览第二·孝行》是一篇孝道的专论。儒家认为孝道是治国之本,文章把施行孝道与一切社会生活、社会现象联系在一起。曾子曾说父母生下了自己的身体,儿子不能毁坏,否则就是不孝。上述专论即出于孝敬父母,提出养生之道,其中说:

树五色,施五采,列文章,养目之道也。

这与道家“五色乱目,令人目盲”的观点截然相反。

《吕氏春秋·孟春纪第一·去私》引证黄帝的言论“色禁重”,使用色彩禁防过绚。色彩过分艳丽,对人造成刺激不容易取得调和统一的效果。还提出,香料禁防过浓、饮食禁防过丰等,其用意不难理解,是为了保护环境,有利于健康,防止物质材料的浪费。这些言论今天看来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作为先秦诸子的扁鹊(前407—前310,秦越人),是“医家”的代表人物。《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扁鹊过齐遇见齐桓侯,通过观察齐桓侯的气色断定他有病,劝他医治。齐桓侯不承认自己有病,讳疾忌医结果断送了性命。扁鹊使用的诊断方法,中医称之为望诊,望诊包括望神和望色(望病色)。一望病人的有关部位的颜色反常变化,就能正确地判断疾病的性质以及轻重程度,“望而知之谓之神”。达到这样的境界需要很高明的医术和经验。上述故事可能是真实的,因为望色的诊断方法是符合科学的。

病理学认为人体腑脏功能发生变化和障碍,会在外部发生某种征兆,这些征兆包括颜色的变化。中医研究发现,疾病和颜色有关系,颜色又与五行有关联:

心属火,红色。

肝属木,青色。

脾属土,黄色。

肺属金,白色。

肾属水,黑色。

水对应是黑色,根据解释,水通常是无色透明,水变成黑色说明被污染了,面部呈黑色说明肾有疾病。红色为心的主色,心病可在两颊出现红色。青色是肝的主色,肝病可在面部表现为青色。这里必须说明的是中医学上肝的概念不同于解剖学上的概念,中医学的肝是指藏血和疏泄作用,其肝病是指这方面的障碍。黄色是脾的主色,中医学的脾,它的主要功能是运化饮食,脾病就是这方面发生了障碍,血气亏损,“面黄肌瘦”的“萎黄”病就是一例。肝炎因血气亏损,故面呈黄色。白色是肺的主色,肺病可在面部显现出白色,淡白无华。通过人的某一部位的颜色反常变化来诊断疾病,西医也常用此法。例如两颊会出现潮红,可能是心脏瓣疾病(二尖瓣、三尖瓣狭窄或关闭),面色黑暗可能是晚期肾病,面部有一块块白色斑点可能体内有蛔虫……这里所说的“可能”,不是百分之百肯定,因为病情是复杂的,还必须通过一些必要的检测手段做进一步的诊断,做到确诊。古代没有先进的仪器设备,所以只能依靠医生的察“颜”观“色”了,正确地说只能依靠医生对病人的望、闻、问、切这一综合方法来诊断疾病。据说这一医术是扁鹊总结了前人的经验创立的。

色彩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现象,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看到规律,以便掌握它,为人类服务,造福民众。这在先秦有不少成功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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