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作为闽西客家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妈祖信仰是很有代表性的。闽西远离海洋,地处内山,因此那里的妈祖信仰与沿海地区相比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从早期的情况看,至少有两点值得注意:
1.妈祖最早是作为某个小区的保护神而存在的。这可以从以前每年妈祖的庙会都必须由攀桂坊人轮流主持看出来。正月初八攀桂坊固定要迎妈祖;二月妈祖出巡的第一天又必须先在攀桂坊内行走,第二天才可以入城;三月二十三妈祖圣诞亦是由攀桂坊主持。尽管妈祖庙会极为隆重,全城沸腾,但究其渊源,仍然透露出攀桂坊与妈祖信仰的早期特殊关系。
2.长汀妈祖信仰的传入是依靠汀江和商人势力发展起来的。长汀天后宫就建在汀江边上,每次由纸行和竹木行老板组织的“清河祭祀”必定要请天后宫的妈祖出来,而且活动结束以后所有多余的经费也都献给天后宫。清代天后宫的修建也是由商人们捐资完成的。如前面谈到,道光七年(1827)新建积庆殿,集珍、集兴等店“集同侪十有五人,抽厘金千余”,鸠工兴建。道光六年(1826)天后宫正殿的重修工程竣工,张启辉、李基、唐学常敬献了一副对联悬挂在神龛两侧,文云:“万顷波恬赓普渡,一帆风顺报平安。”显示清代长汀妈祖信仰与汀江航运、商人势力的密切关系。由于有商人势力的介入,因此每年的妈祖庙会办得有声有色,也促使妈祖信仰得以迅速传播,很快就成为长汀城内普遍崇奉的神明之一。
然而进入1949年以后,长汀的妈祖信仰发生了重大变化。这里面既有政治的因素,又有因时代变迁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根本性影响。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上述这些变化尤为突出。
从社会变迁的角度说,最显著的变化是汀江航运消失了。汀江曾经是闽西地区的“母亲河”,在陆路交通尚未发达的时代,它是长汀与外部世界交通最主要的干道。以后随着公路建设日益发展,水土流失、河道淤浅,汀江航运的功能在逐渐弱化。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开始建设高等级公路,铁路网的铺设也正在向这个地区延伸,汀江航运的功能由此迅速消失。如今到长汀调查,已经见不到满江船樯云集的壮观景象,留下的只是一些旧照片和老人的回忆而已。交通的变迁深刻影响着长汀的妈祖信仰。如果说妈祖原来是海神,而传入闽西以后则与汀江航运联系在一起,变成了“主江海”即保佑船民水上安全的水神。如今却完全与水无关,仅剩下保人平安的基本功能了。
社会发展的多样化,经济活跃、信息发达,也深深影响着长汀的妈祖信仰。以前常往天后宫祭拜的主要是东门外居民以及船民、商人等,如今前往朝拜的几乎包括各行各业,有求升官发财、上学高考的,有求添丁顺产、夫妻和睦的,有求身体健康、行车安全的,有求生意兴隆、事业发达的……无所不包。凡是能够如愿,就必须带上一份供品前去还愿。添丁顺产的要准备肉丸、红蛋、公鸡,考上大学的带上几十斤菜籽油,夫妻和好或者添盖新房、驾驶员平安的一般是准备香烛、水果和干面条等。每逢初一、十五,前往祈求、还愿的人特别多。
两岸关系的发展、对外交往增多,也给长汀妈祖信仰带来许多新的变化。台湾同胞前往长汀祭拜妈祖、捐款建楼、迎奉妈祖分身返台,长汀天后宫则从台湾引进了两座大型光明灯。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过的。天后宫的修建从外面吸引了大量资金,除中国香港、台湾外,还有美国、法国、泰国、缅甸、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客属乡亲的捐献。以前天后宫的修建主要依靠本地商人势力,现在旧式的商人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长汀所属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海内外的广泛赞助。天后宫募集捐款的手段也愈趋现代化,电话、银行账户、各种传媒都加以利用,甚至成立了“汀州妈祖文化国际交流协会”,通过举办研讨会、出版论文集来扩大影响,吸引更多的信众以增加资金来源。
政府行为的介入也是长汀妈祖信仰变化的一大因素。1949年以后,当时实行极“左”的宗教政策,一切“封建迷信”的拜神活动均被禁止,因此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天后宫也被挪作他用。“文革”结束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过去极“左”的政策受到批判,宗教信仰自由已成为普遍认同的基本宗教政策。如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也就是说,正常、合法的宗教活动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作为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完全是个人的私事,政府不予干预。长汀天后宫自20世纪90年代以后又得以修复,与这种政策大环境的改变密切相关。
从政府部门的角度说,支持修复天后宫的目的在于保护古迹、发展旅游业。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各地都在努力发掘地方文化资源,以利于振兴地方经济,长汀天后宫作为重要的历史古迹,正是应该得到保护并可以用来开发旅游的文化资源。而从民众的角度看,他们积极捐款参与修复天后宫则希望恢复妈祖信仰。但双方都在保护文物古迹的口号下找到了共同点。“汀州天后宫文物古迹修复协会”实际上是半官方的民间组织,负有重修天后宫和管理庙宇的双重职责。“协会”下设秘书、保卫、财务、基建、捐资、念经等十个组,并有“福慧联社”这样的念经团体。每年几次大型的祭祀活动均由念经组负责,庙会安排也增加了新的纪念性内容,诵念《圣母经》成为常见的项目。尽管每天仍有香客到庙里烧香,但天后宫已经不是过去由攀桂坊七蓬人主持的庙宇,而是成了隶属于“协会”管辖、井然有序的宗教场所。
如今我们到长汀天后宫参观,一进大门就可以看到天井两侧悬挂着一副长联:“弘扬妈祖文化,发掘旅游资源。”修复一新的天后宫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它既是一个文物古迹,又是一处旅游景点;它在振兴地方经济中发挥着“文化”的作用,同时又是长汀百姓信奉妈祖的神圣场所。多重角色与功能相互交织在一起,使得这座妈祖庙增加了许多新的色彩。
当然,长汀天后宫及其妈祖信仰的演变仍然离不开对传统的继承。尽管这座天后宫的历史有过中断,但中断的历史并不能割断文化传统的连续性。长汀天后宫的恢复就是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被提出来的。每年三月二十三仍是天后宫最隆重的节日,天后宫的戏台上照样上演大戏。人们祈求妈祖保佑的基本观念仍然没有改变。前面说过,长汀人以前崇拜妈祖,经常把难养的小孩过契给妈祖请她庇佑,并为小孩取一个带“妈”或“马”的名字,如今凡是上了年纪的人,有很多都有这样的名字。天后宫恢复以后,这种传统依然没变。据说天后宫“协会”的首任会长张慕庚老人就很擅长此道。凡是有父母带小孩来烧香的,如果要把孩子过契给妈祖,张慕庚都会主动为他们服务,替孩子取个名字,当父母的也会送给他一个红包,直至1998年张慕庚老人去世前夕。
由此可见,长汀城关的妈祖信仰重新恢复以后,有些原有的传统活动和社会功能消失了(如游神、保佑船只航行),有些经过改造或增加了新的内容,这一切都是宗教信仰为适应社会变化而进行的自我调整,同时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不过,这里应该强调指出的是,宗教信仰的任何演变都离不开当时当地特定的具体环境。长汀城关的妈祖信仰,随着城市社会变迁与经济发展其社会功能乃至具体的组织形式都发生了变化,然而在偏远的山村,正如笔者研究过的永定区高头村,当地的妈祖信仰仍然作为村落的保护神而没有发生什么变化。[19]尽管宗教政策这个社会大环境已经改变,但具体到某个地方,不同的社会发展程度仍然对宗教信仰产生着根本性的影响,以致每个地方的情况存在着很大差别。而宗教信仰的这些变化和改造,都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的。继承与发展构成了长汀城关妈祖信仰变迁的两大主题。
【注释】
[1]本文为台湾“妈祖信仰与现代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参会论文,2001年5月26—28日,云林:北港朝天宫。论文的修改得益于论文评论人温振华教授的指教,以及两位匿名评审人的宝贵意见,特此致谢!
[2]参见本书:《山区的妈祖:一个宗族与村落的保护神》《从长汀、宁化城关庙会看闽西的妈祖信仰》。
[3]南宋时汀州府辖有六县,明清时期增至八县,它们是:长汀、宁化、清流、归化(今明溪)、连城、武平、上杭、永定。现分属龙岩、三明两地市管辖。
[4]谢重光:《闽西客家地区的妈祖信仰》,《客家》1994年第1期,第75~76页。(https://www.xing528.com)
[5]民国《长汀县志》卷五《城市志》。
[6]乾隆《长汀县志》卷二十三《古迹》。
[7]民国《长汀县志》卷二十一《祠庙志》。按,这段记载上半部抄自乾隆《长汀县志》卷十二《祀典》,将妈祖的父亲记为“林孚”,与其他文献的记载不同,恐有误。
[8]乾隆《长汀县志》卷十二《祀典》。
[9]也有把孩子过契给陈、林、李三位夫人中的林夫人,当地人认为林夫人即是妈祖。这是年已七旬的现任会长梁先生告诉笔者的。他说:老辈人都这么讲。可见把妈祖混同于林夫人由来已久,这是闽西妈祖信仰混入原有陈靖姑信仰的一个例证,也是当地妈祖信仰经过改造变异后的显著特色。
[10]关于南宋时期设坊的情况,参见胡太初《临汀志·坊里墟市》。
[11]张鸿祥:《汀州城区的庙会大观》,载杨彦杰主编:《闽西的城乡庙会与村落文化》,国际客家学会、海外华人研究社、法国远东学院1997年版。
[12]汀州天后宫文物古迹修复协会编:《捐资芳名录(一)》,汀州天后宫文物古迹修复协会,2000年,第10~11页。
[13]汀州天后宫文物古迹修复协会编:《捐资芳名录(一)》,第11页。
[14]按,以上数字是笔者根据《捐资芳名录》的记载自行统计。另外,该书《前言》记云:“1994年至1999年共收入1757576元,其中:捐资收入1290235元。”(汀州天后宫文物古迹修复协会2000:11)与上述统计并不一致,可能《前言》作者已把外币折合成人民币加以表述,亦未可知。
[15]龙井林家是闽南人,已有学者做过很多的研究,参见许雪姬:《龙井林家的历史》,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
[16]按,“童宝全”在《捐资芳名录》中记为“童宝泉”(汀州天后宫文物古迹修复协会2000:17)。
[17]汀州天后宫文物古迹修复协会编:《捐资芳名录(一)》,第17~22页。
[18]汀州天后宫文物古迹修复协会编:《捐资芳名录(一)》,第11页。
[19]杨彦杰:《山区的妈祖:一个宗族与村落的保护神》,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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