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俊卿(壮族) 韦文宣(壮族)
古老的右江,日夜奔腾,它像条玉带穿越山谷平畴,蜿蜒于壮族山村石寨之间,流向茫茫远方,汇入浩瀚大海。在江的两岸,数百年来,流传着一个脍炙人口的动人故事。古时候田州府(今广西田阳县)出了一位威名彪柄的女将军,她长得浓眉大眼,身材健壮,武艺高强,从小练就一手好刀枪,几十斤的长矛,舞之轻如木棒,百把斤的石磨,一手提起,毫不费力。打起仗来,她冲杀在前,骁勇无双,府境内没有她的对手。平时无论是出征打仗,走亲串友,出门时她总是“三样”不离身:骑着枣红战马,手持闪光长矛,背负待哺小孩,人称“三件宝”。这位传奇式的巾帼英雄是谁呢?她就是见于经传的明代赫赫有名的壮族抗倭花木兰瓦氏夫人。
瓦氏夫人是归顺直隶州(今广西靖西县)土官岑璋的掌上明珠,乳名瓦(壮语意为花),因她长得如花似玉而得名。她自幼聪敏好学,每天跟着父亲习文练武,尤工兵法,练就一手好刀枪和民间拳术。她生性好打不平,以助人为乐。每闻有人打架斗殴,她总是“必往劝之,不听,怒之;怒之不得,乃挥拳助寡扶弱”,常常把那些不听劝阻、逞强凌人的肇事者打得鼻青脸肿,跪地求饶,再不敢横行乡里挑衅闹事。小瓦见义勇为的行动,博得人们的称赞,乡里人对她“尊之如姐,爱之如妹”。
小瓦长大成人以后,按照壮族土官时代盛行的“官家与官家婚”以及壮族“婚姻不避同姓”的惯例,嫁与田州土官岑猛为妻。封建伦理观念把同姓联姻看作与“周礼”相悖,故她被改称为“瓦氏”。嘉靖年间,瓦氏奉命率领俍兵(壮族子弟兵)前往东南沿海抗击倭寇(日本海盗)侵扰,举军功,被明王朝诏封“二品夫人”,因而人们尊称她为“瓦氏夫人”。她自出嫁后,跟丈夫继续习文练武,攻读兵法,进一步增强了文武才能。当时桂西流行的岑氏土官的兵法其主要内容是:通常以“镖、牌在前,长枪、山弩夹以跳”,以“七人为伍,每伍自相为命;四人专主刺,三人专割首”;“一人赴敌,则左右伍呼而夹击,一队争救之”;“一人战殁,左右不夹击者斩,一伍之众皆罪;一伍战殁,左右伍不夹击者斩,一队之众皆罪”。而且军法甚严,奖惩分明,“战殁者,临阵跃马前斗,因而摧敌破阵,虽不获级而能夺敌之气者,俱受上赏”;但是“不如令者斩,退缩者斩,走者斩,言惑众者斩,敌人冲而乱者斩,敌佯以金帛遗地,或争取不追蹑者斩”,等等。这些传统的岑氏兵法,瓦氏夫人很快就全部掌握,这为她日后抗倭立功奠定了基础。她常常协助岑猛料理州事,锻炼了处理日常政务的才能。
瓦氏只生一子,名岑邦彦。嘉靖六年(1527年),她的丈夫及爱子不幸先后谢世。按照土官承袭的家法惯例,瓦氏孙子岑芝继任知州事。岑芝当时尚小,所以州内外一切政务由瓦氏执掌。岑芝后来奉调死于途中,瓦氏继举其曾孙岑大禄袭位。大禄也因年幼,故仍由瓦氏继续摄政。瓦氏夫人勤奋工作,忠于职守,“凡州之利病,躬为规划,内外凛然”。在她任事的二三十年中,州里的大小事情都治理得井然有序,很有章法,社会安定,百姓安乐,受到人们的敬重、支持。
嘉靖年间(1522年—1566年),倭寇日益猖獗,在我国北起河北、山东,南至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东南沿海地区,进行严重的侵扰和破坏活动。倭寇所到之处,大肆掠夺财物,抢劫商船,焚烧房舍,屠杀居民,严重地破坏了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成为当时的巨大祸害。可是,由于明朝的无能,官军的腐败,被派往抵御倭寇进犯的山东、江浙等地的官兵,一触即溃,节节败退,海盗们每每得手,更是放肆杀掠。在这紧急关头,明廷委派了张经为总督东南军务大臣。张经接命时想:倭寇如此猖獗,而官军又毫无战斗力,感到责任非同小可,难以胜任。可是,军令如山,岂能推脱。正在他为难之际,忽然想起他过去在广西任职时,曾耳闻目睹壮族子弟兵——俍兵骁勇善战,吃苦耐劳,认为“寇强民弱,非借俍兵不可”,便奏请朝廷下令征调广西土司的俍兵,前往江浙沿海抵御倭寇的侵略。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朝廷的征调令下达田州府。时因知州岑大禄尚在襁褓之中,“不能任兵事”,由谁统兵赴命呢!州署官员正苦于没有适当人选的时候,年近花甲的瓦氏为了杀敌保国,不顾年迈体弱,毅然挺身而出,“请于督府,愿身往”。“督府壮之,题授女官参将总兵”。并且批准田州出兵4700余人,战马450匹,瓦氏的随从女兵40余人;归顺州出兵862人;南丹州出兵550人;那地州(今属东兰县)出兵590人;东兰州出兵750人,组成一支6800余人的抗倭队伍,统一归属瓦氏夫人率领,迅速出师东进,奔赴东南沿海前线抗倭。出师前,瓦氏夫人召开了庄严的誓师大会,她登台讲演,进行保境安民、抗击倭寇的鼓励宣传。会上,瓦氏慷慨陈词,坚决宣誓:“是行也,誓不与贼俱生”。表示这次出征她要破釜沉舟,不打败倭寇,决不生还。会后,瓦氏夫人告别了众乡亲,率队浩浩荡荡离开家乡,往广东进发。经过艰苦的日夜兼程,历数千公里跋涉,于次年春天来到了抗击倭寇的第一线。
俍兵到达后,东南军务大臣张经把瓦氏直接指挥的田州俍兵,派驻金山卫(今上海境),以控制倭寇的出路,直指日本海盗的巢穴;其他土司的俍兵则分别归属总兵俞大猷、游击邹继芳、参将汤克宽所统领,担负着繁重的抗倭任务。
明代及其以前,广西土司地区的壮族被称之为“很人”。《明实录》说:广西“大率一省俍人半之”。故土司地区的兵又称为“俍兵”,由壮族子弟组成。广西俍兵,素以骁勇善战、吃苦耐劳见称,曾受到宋朝宰相王安石“粤右俍兵鸷悍,天下称最”的高度赞誉。(www.xing528.com)
瓦氏熟知岑氏土司的传统兵法,用兵亦有奇方,作战时方阵别具一格。“其军出,军帜分五色,以别行伍,头裹方素,无他色者”,标志非常明显。俍兵在战场上,常常能“以少击众,十出九胜,天下莫强焉。”亲眼看见俍兵作战情况的浙江巡抚胡宗宪,盛赞很兵是一支“十出而九胜”,“可死而不可败”的好队伍。
瓦氏领导的抗倭俍兵,纪律严明,秋毫无犯。她“驭众有法度”,“约所部不犯民间一粒”,常以“四不许”教育约束所部:不许骚扰百姓,欺压人民;不许奸淫掳掠;不许马踏禾田;不许违犯军令。史籍载瓦氏“以妇人将兵,颇有纪律,秋毫无犯”;“军法甚严,下无侵”,瓦氏“骁勇善战,军令严明,一卒夺民食,即斩之,食尚在吭间”。瓦部由于群众纪律好,博得了群众的支持,所到之处,广大群众无不“箪食壶浆”以迎之。同时,瓦氏也非常关心俍兵的生活,注意俍兵的温饱。所以,俍兵内部团结一致,士气始终高昂。
到达抗倭前线后,瓦氏又常常激励其部众说:“我自备军粮,不效尺寸(指为保卫祖国立功),何以见乡党?”以勉励俍兵英勇杀敌立功,报效祖国。因此,每次“及战;俍兵踊跃争先”,“每与贼遇,贼辄披靡”。有次在松江地方,俍兵“以二十人当贼二百人,为敌所困,力战得出,杀贼50余人,俍兵死六人”。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阴历四月,倭寇出动二三千人,突犯金山卫。总兵官俞大猷被敌追赶,瓦氏闻讯,迅即率队迎击,杀得倭寇四处逃命,救出了俞大猷。不几天,倭寇再犯金山卫,白都司“被围数重”,瓦氏“奋身独援,纵马冲锋,破重围,白乃得脱”。“至是,瓦氏勇猛,始为敌人所畏服。”刚来乍到的瓦氏和俍兵,给了倭寇一个狠狠的打击,显示了军威。
嘉靖三十四年夏历四月二十日,日本海盗以4000余人向嘉兴地区疯狂进犯,杀人抢掠,气焰十分嚣张,行为极其野蛮。瓦氏命令出击,在湖南土家族子弟兵——“土兵”和其他友军的配合下,瓦氏率领俍兵一马当先,把犯敌紧紧包围在王江泾一地,一举歼灭3000余人,获得了抗倭第一次大胜利,给日本海盗以沉重打击。俍兵首战告捷,开始扭转了整个战局。从此,“嘉兴杭人,始安枕”,“贼亦自是稍顾忌,逆气狂谋,渐以亏朒”。而且,明王朝的官军也“自王江泾捷后,始有生气”。
尔后,瓦氏又率所部乘胜奋勇进击,在陆泾坝的战斗中,又斩获倭首级300余,烧毁倭寇战船30余艘,再次取得了胜利。屡建奇功,大大鼓舞了人民抗倭的志气,也灭了倭寇的“威风”。这真是:瓦氏“戎装跨介驷,舞戟如飞,倭寇畏之”。明王朝也因为瓦氏俍兵“杀贼多,特赏瓦氏银币、石砚等御物,余令军门奖赏”,并诏封瓦氏为“二品夫人”,以表彰瓦氏在抗倭保国战斗中所建树的功勋。
正当抗倭战争取得节节胜利,形势顺利发展的关键时刻,总督大臣张经被奸相严嵩以“莫须有”的罪名陷害下狱,致使抗倭部队失去了得力的统帅。瓦氏对此极为愤慨,于嘉靖三十四年阴历七月初含愤患病,特此告假还乡,获准后,乃班师回田州。瓦氏回到田州府署以后,便立即“祭告家庙,厚恤随征诸目兵丁”,以示关怀和慰问,深得民心。可惜不久,瓦氏就病逝于府署,时年59岁。葬于州城东婆地(今田阳县田州乡那兰村),墓碑至今尚存,上有明刻“明赐淑人岑门瓦氏之墓”字样。
瓦氏虽然离开了人间,但她的爱国主义精神继续激励和影响着东南沿海的抗倭斗争。著名抗倭将领谭纶和戚继光,在其新招募的民兵中,就“各照俍兵兵法编为队伍,结为营阵,象其衣甲,演其技艺,习其劲捷”来进行训练,以俍兵为榜样来改造朝廷官军,提高官军的士气和战斗力。瓦氏俍兵的赫赫战绩,为后人所传颂和敬仰。《明史·张经传》把瓦氏俍兵在抗倭战斗中的表现誉为“自军兴以来,称战功第一”。明人吴殳称瓦氏俍兵的功绩在于“岛夷杀尽江海青”。瓦氏俍兵的形象深深印在江浙一带人民的心中,并且数百年来一直传颂着“花瓦家,能杀倭”的民谚。后人对壮族花木兰——瓦氏夫人及其统领抗倭俍兵的评价之高,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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