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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瑶族木契: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中的珍贵发现!

时间:2023-10-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瑶老”就是瑶族村寨的头人,每个村寨有一至两个。古时叫“瑶首”,宋代及其以后称“瑶老”。“瑶老”毕恭毕敬地接过一看,惊叹不已,不禁脱口连连说道:“好一张状文也,好一张状文也!”这件事见于南宋时桂林通判周去非所著的《岭外代答》一书“木契”条中。这块木契“状文”,表明至迟到了宋代,瑶族即已脱离了原始社会,迈入了文明社会的门槛,它对研究瑶族的历史,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神奇的瑶族木契:中国少数民族历史中的珍贵发现!

莫俊卿(壮族

南宋时的一天,广南西路静江府(今桂林)灵川县的知县正在召集县署文武官员议事的时候,传令员忽然推门而入,走到县太爷座前跪下,双手平举一块小木板,俯首禀报道:“适才有一位山民装束的老者要进来,被门卫挡住。问他有何公干,老者说的话我们谁也听不懂,他比手划脚我们也不明其意。最后他大概觉得难以进来,便把这块木板交给门卫,然后离去。现呈大人明断。”

县太爷接过木板,瞪圆眼睛,翻来复去,左观右看。但见木板呈长方形,长尺许,宽半尺。板的一面平滑,另一面则刻划着密密麻麻的符号标志:左右上边各刻一长大痕,中间刻点线连接;左边大痕下先刻一长痕,在长痕下并列刻数道短痕;板的中部偏上刻一箭形和用火烙烧成一圆圈痕;板的下方沿边凿通数十个连成一线的小洞眼,每眼插上打结的稻杆,其状如下图:

1.左大痕条;2.右大痕条;3.虚点痕线;4.长短痕线;5.箭形痕;6.火烧圆痕;7.小洞眼。

县太爷和在座的文武官员,虽不属满腹经纶和百事皆通之辈,但也不乏舞文弄墨之徒,他们都是混事多年的官僚,什么案没办过?至于对美术图画之类,也大体见过,略知一二。但对于这块木板上的符号是何意思,却没有谁能知晓。他们个个摇头晃脑,目瞪口呆,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县太爷毕竟是一县之长,心眼多,阅历广,骤然想起刚才传令说的话,判断山民大概是瑶人。于是马上传令把住在县城不远的一位“瑶老”招来,问个明白。(www.xing528.com)

“瑶老”就是瑶族村寨的头人,每个村寨有一至两个。古时叫“瑶首”,宋代及其以后称“瑶老”。由于瑶族居住比较分散等原因,所以“瑶老”这种社会组织的名称往往因地而异,有“庙老”、“龙目”、“社老”、“峒长”等名目。其产生有由村民民主推举,有自然形成,也有由神判决定的。多由有名望、有知识、有办事能力而又公允的年长者充任。按照祖宗遗制,凡是村寨的生产、祭祀、纠纷、判案、对外关系等事,都先由村民讨论议定,然后由“瑶老”负责贯彻执行,属义务性质,没什么报酬,但颇有权威。“瑶老”没有什么特权,平常与村民一起劳动,受到村民男女老幼的尊敬、爱戴和支持。

不多时刻,“瑶老”风尘仆仆地赶到县衙门,刚一落坐,县太爷即把那块木刻递过去,请他释难。“瑶老”毕恭毕敬地接过一看,惊叹不已,不禁脱口连连说道:“好一张状文也,好一张状文也!”接着他用半生不熟的桂林官话(汉语)给县太爷和在座的僚佐对木板上的符号逐一讲解:左大痕表示“我”;右大痕表示县太爷;虚点痕表示控告人向县太爷投诉和请求;左下方大小痕表示“仇人带领数十人”;火烧圆痕表示这事“急如星火”;数十个插着稻杆的洞眼表示“数十头牛”。这些木刻符号串连起来就构成一块“状文”,其内容是:“我禀告县太爷,仇人带领数十名歹徒,无故闯入我们山寨瑶村,用弓箭射杀我们,给我造成很大损失。为此,我恳请大人作主,判罚仇人用几十头牛来赔偿我的损失,并望火急施行。”这件事见于南宋时桂林通判周去非所著的《岭外代答》一书“木契”条中。

文字的产生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它发端于原始社会的结绳和刻木记事,经过刻划符号和图画文字最后才创造象形文字远古时代,在文字未产生以前,许多民族的先民都用过刻木记事,传情达意。历史上瑶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认识汉字的人也很少。他们的先民曾在诉讼、作战、买卖等方面用过刻木记事,以帮助记忆。直至解放前不久,一些地处深山远谷的瑶寨,如广西的龙胜、临桂、金秀、南丹等地,还保持着这种刻木记事的遗风。人们买卖田地、房屋时,往往在一块长约5寸、宽约2寸的木板上,自上而下横刻若干大小长短不一的缺口(长而大的代表大数,小而短的代表小数),然后破为两半,双方各执半块保存着,以为凭证。这块木契“状文”,表明至迟到了宋代,瑶族即已脱离了原始社会,迈入了文明社会的门槛,它对研究瑶族的历史,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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