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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红楼梦》的作者

时间:2023-10-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尧200多年前的清代乾隆年间,今北京香山附近的一个村里,迁来一位旗人,年约二十三四岁,中等个儿,头大额宽,皮肤略黑,稍有点胖,他就是文学巨著《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曹雪芹的家世与清朝皇室有着特殊的关系。这时,曹雪芹约五六岁。这便是曹雪芹在书中所要告诉人们的历史真谛。在贫困交迫中,不料,妻子去世,虽然娶了继室,但不久唯一的爱子又被病魔夺走,曹雪芹陷于无限悲愤

曹雪芹:《红楼梦》的作者

清 尧

200多年前的清代乾隆年间,今北京香山附近的一个村里,迁来一位旗人,年约二十三四岁,中等个儿,头大额宽,皮肤略黑,稍有点胖,他就是文学巨著《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

曹雪芹的家世与清朝皇室有着特殊的关系。曾祖父曹玺之妻孙氏是顺治皇帝的第三子玄烨的乳保姆,祖父曹寅当过玄烨身边的“伴读”。玄烨即康熙皇帝。康熙登基以后,本来处于奴才地位的曹家便发迹起来,曹玺被任命为江宁织造监督,几乎与钦差无异。曹玺死后,其子、孙曹寅、曹颙及曹颙的过继之子曹頫,都受康熙之命相继袭任此职。与此同时,曹寅的内兄李煦也被任命为苏州织造,两个织造还轮流兼任关乎国用一半的两淮盐政的巡察御使。在这期间,曹家搬到南京,在这个“富贵风流之地”,过了近60年之久的“繁华”、“风雅”生活。曹雪芹就出生在南京的这个织造家里,曹頫是他的父亲

曹家看来富贵显赫,实际上隐祸多端。康熙一死,雍正继位,由于曹家曾与雍正政敌发生过往来,立即被以屡忤“上意”和任上“亏空”为名,抄家封产。抄家时曹家被发现藏有雍正兄弟塞思黑的一对镀金狮子,季家也被查出买了5个苏州女子讨好雍正另一兄弟阿其那的事,塞思黑和阿其那都是雍正继承皇位的激烈竞争者,如此曹、李两家都被视为“奸党”。曹頫遭到革职,李煦免斩流放。

这时,曹雪芹约五六岁。由于南京的家被抄,便随家人搬回北京。13年后,雍正突然死去,继位的乾隆皇帝为收买人心,赦了曹家的罪。曹家家境稍得“中兴”,曹雪芹过了段“锦衣纨袴”、“饫甘餍肥”的公子哥儿生活,并在自己的“书香”之家,受到优厚的文化熏陶。然而好景不长,乾隆即位以后,皇室争斗仍旧不断,曹家重受株连而彻底败落,终于被最后甩到闲散无位的旗人行列,长大成人的曹雪芹只好去当了专供清朝宗室子弟读书的宗学府的差役。

封建皇室内部的互相倾轧,封建家族的兴衰变幻,使曹雪芹逐渐看清了当时“世人的真面目”,深切感受到那个时代“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真实情况,从而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无比的憎恶之感。为了同世俗的污浊决裂,不久,曹雪芹便连宗学府的差役也不当了,举家搬到香山来居住。

在香山村居的曹雪芹,尽管生活困顿,但却傲世出奇。香山村子有块巨石,曹雪芹经常到此“萧然坦卧”,并以画石自况。他的好友敦敏在《题曹雪芹画石》诗中,就说曹是: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醉余奋扫如椽笔,写出胸中磈礧时。

香山下面的溪水边、蓬径处,也是曹雪芹的流连忘返之地,他经常在此采摘草药,送给穷人服用。有时也到村中小店或进城,与志趣相投的友人纵酒高谈,赋诗论事,尤其是与鄂比的交契,更为村人所传颂。

鄂比也是一位旗人,粗通文墨,擅长画技。他家原是清朝的小官“拔什户”,在银库里当差。他自己由于厌恶当差,不愿做官,便幽默地自称“鄂苏拉氏”。“苏拉”是满语,“大白丁”的意思,即无官无职之人。他家虽然很穷,但志气不穷,并且喜欢急人之难,爱打抱不平。曹雪芹说过:“知我者,鄂比也!”

传说一次,清朝皇帝到香山驻骅,吃到一种酱菜,色味俱佳,脆甜适口。皇帝问身边太监:“酱菜从哪儿来的,有无字号?”太监回禀:“是从香山小府村张家酱园买来的。”皇帝于是传旨给这家酱园赐予“天义”字号。从此,张家成了香山一带出名的大财主。

张家有了钱,便花钱买了个刑部主事的官。为显示自己有钱有势,又盖起了一座大房院,为使房院更有气派,便请鄂比去给影壁画画。鄂比一听,犟脾气立时发作,本想回绝不去,曹雪芹知道后,便劝鄂比:“不妨去恶心恶心他!”(www.xing528.com)

鄂比来到张家,张家财主用好酒好菜来款待他。他只用了两天就画完了。只见画的是一个青面獠牙的小鬼在推磨。张家财主看到后,非常高兴,得意地说:“画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我家有钱就能叫小鬼推磨。”这话传到鄂比那里,鄂比便冷笑道:“俗话讲‘有钱能使鬼推磨’,我画的小鬼偏偏不给老张家推磨,不信再仔细瞧瞧吧!”大家去仔细一看,不禁恍然大悟,原来影壁上的小鬼只画了一条腿,一条腿怎么能够推磨呢?曹雪芹劝鄂比利用画画恶心财主的故事,至今还在香山流传。

“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耗尽曹雪芹大半生精力的,是他的“怨时骂世”之书《石头记》,即《红楼梦》。这是一部闻名世界的封建社会百科全书。为了避开当时的文字之祸,曹雪芹大胆、巧妙地在书中用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故事为线索,形象地和盘托出了贾、王、史、薛四个封建大家族的种种黑幕。关于这四大家族的豪华富贵,曹雪芹借用当时的谚语口碑说: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

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

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

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

然而,这样四个气派显赫,无穷富贵的“奇盛”之家,却由于本身的腐败,最终都落得一败涂地,就连他们寄希望以传家继世的“宝玉”,也走上了叛逆的道路。曹雪芹别出心裁地给书中的主人公“宝玉”冠以姓“贾”,音谐“假”,意为这个封建社会必然要崩溃。这便是曹雪芹在书中所要告诉人们的历史真谛。

“滴泪成墨,研血成字”。曹雪芹为了完成这部巨著,简直就像着了魔一样。传说他开始写时,就有一个奇怪的办法:在铜笔帽里放进几块小碎墨,用水泡开,把毛笔插在笔帽里。又把书写用的宣纸钉成本子,跟笔裹在一起,用块大包布包起来,扎在腰上,外面罩上长衫,一点显露不出。在家闲坐,出门访友,他都带上。见到好山好水,听到有用的话,或某种事情触动了灵机,他便立即解包取笔,铺开纸写起来。有时对一些好景色,用文字一时不好写的,干脆就画下来,回家后再仔细琢磨。后来为了写起来方便,便索性把包袱围在外边。有时出去找朋友说话,也随走随停,拿石板做书桌,爬在上面写。有一回,他跟人在菜馆聊天,说着说着,便突然站起来往家里跑,有人好奇,就跟着去看。到了曹家,只见他正爬在炕上写他的书呢!

到了后来,曹雪芹已是家徒四壁,除了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外,便只有一支笔了。由于衣食成了问题,便到亲友家寄食,但每天晚上仍挑灯写作。纸写完了,无钱再买,便把皇历拆开,利用皇历背面来当稿纸。

就这样,曹雪芹忍饥受冻,整整写了10年。家中妻子、儿子啼饥号寒,他都无暇顾及。在贫困交迫中,不料,妻子去世,虽然娶了继室,但不久唯一的爱子又被病魔夺走,曹雪芹陷于无限悲愤和绝望中,终于感伤成疾,无钱医治,在乾隆二十八年的除夕之夜(1764年2月1日),正当富贵人家欢声笑语的时刻,曹雪芹书未写完便凄凉地离开了人世,终年只有40岁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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