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家庭生活,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也是社会活动的重要部分,对婚姻、家庭问题的道德认识,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精神状态。从瑶族的婚姻家庭道德观中,我们可以看到其社会精神生活的一个良好侧面。
1.婚姻恋爱自由
在封建枷锁的禁锢之下,中国几千年来男女青年缔结婚姻,都是由“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包办完成,这种婚姻方式虽然也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瑶族社会,但在瑶族内部,始终保持了民族特有的婚姻恋爱观,即通过“对歌”自由选择自己的心上人。在连南排瑶中,未订婚的青年男女,可以通过“讴莎腰”的对歌方式自由寻找对象,父母不加干涉。男女双方有意,互送定情信物即可告知父母择日成亲,倘若姑娘不为“讴歌”所动,便会应歌劝慰男方“另采鲜花”,并拿出竹柴松明点燃给来者照亮回去,有时会有几个甚至十几个男青年同时到女方窗前唱歌求婚,但不管谁获得姑娘的爱情,其他男青年都不会妒忌,不会打架,而是给予衷心的祝愿,这虽然含有原始男女社交自由的残余因素,但宽容与大量,正是文明社会所必需的精神修养。瑶人的宽厚,不仅保持了朋友伙伴之间的友谊。而且保证了自由恋爱的婚姻得到皆大欢喜的结局。
2.社会、家庭尊老爱幼
“深山看人树,瑶家敬老人”,在瑶山,尊老爱幼是社会的好风气。人们凡遇事,多与老人商量,逢节日喜庆宴会,必请老人坐上座,路遇老人,必让出正道,并替负重老人背上一程。因此瑶山老少关系十分融洽。瑶家父母疼爱子女但不会一味溺爱,待儿子长大成人后,便分出家产,让孩子们自立门户,自食其力。瑶族老人也不愿意坐享其成,即使有子女赡养、照料,他们也要参加劳动,直到完全丧失劳动力为止。老有爱心,少有孝心,瑶族儿女对年迈的父母主动承担赡养义务,社会不会出现抛弃老人、不赡养父母的事例。(www.xing528.com)
3.家庭夫妻地位平等
在瑶族社会里,男女之间有着比较平等的地位。家务和农活,男女共同分担,不分彼此。婚姻上,男子可以迎亲讨娶,女子亦可招郎入舍,入赘者与儿子同等待遇,不会受人歧视。倘若夫妻感情不和,男女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自由。妇女再婚,一般不受约束。瑶族人过去人丁稀少,婴儿成活率不高,因此,对能生育、繁衍后代的妇女极为尊重和爱护,如有房族械斗,可由妇女出面制止,老人调停。若一方伤害了另一方的妇女,则会被兴师问罪,甚至联动十二代外家“食人命”。追其因源,存在某些母系氏族社会对女性崇拜的痕迹,但重要的是瑶人在思想意识上,首先树立了对祖先盘古王母至尊的崇敬,女性生育的辛劳启迪了女性亦可传宗接代、男女该平等相待的思想观念。
综观瑶族社会,虽然其生产、经济发展缓慢,但其社会治安是比较安定的,瑶族人民依据上述这些道德观念,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直到今天,人们仍保留并遵循这些行为准则。这对于建立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在行为道德上仍有一定的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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