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六尾冲《过山榜》载:“评王见盘瓠有灵,嫁宫女为妻。后宫女生育六男六女,王闻喜之,赦赐各姓:盘、沈、包、黄、李、邓、周、赵、胡、冯、唐、雷。”[16]据各地《过山榜》记载,盘瓠的子孙——瑶族,一般只有十二姓,也就是说,瑶族先民本无姓,由于瑶族始祖盘瓠为国立功,评皇赐三宫女(三公主)与之为婚,后生六男六女,评皇就赐其共十二姓,即盘、沈、包、黄、李、邓、周、赵、胡、冯、雷、唐(有些地方的十二姓略有不同)。从《过山榜》出现之时起,王瑶子孙以十二姓为主。至明清时期,瑶族十二姓依然是各地瑶族的大姓。如清代陈徽言《南越游记》卷三载:“瑶在粤西者,多胡、侯、蓝、盘四姓;其在楚粤之交者,多赵、李、唐、沈诸姓。此数大姓,在诸瑶中独强悍。”[17]广东北部连山连州八排瑶等:“曰盘、曰房、曰唐、曰沈、曰李、曰莫、曰冯、曰黄、曰邓、曰何,大略不过此十姓。”[18]
据《过山榜》记载,在瑶族第一次南迁“漂洋过海”离开故国时,按十二姓,每姓分得金香炉和银香炉各一个。漂洋过海后,同姓中又以香炉为中心举众而徙,分得金香炉的一群为大姓,分得银香炉的一伙为小姓,这样同姓中就出现了大姓与小姓,如大盘、小盘、大赵、小赵等。亚文化从此由亚姓而始发展。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关系,以同姓内分出大姓小姓而分辨血缘的亲疏,这种仅次于大姓的小姓现象,亦属亚文化现象。如元以前,称才智、名位次于所谓圣人的人为“亚圣”般,亚将、亚父的称呼也是对位次于将与父的人,这种亚文化现象也常在民间出现。
瑶族亚姓的产生是由其历史与文化所决定的。瑶族从北南迁之后,绝大部分住在交通闭塞、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之中,基本与世隔绝,加之只盛行族内婚,而同姓又不能婚配,这就给瑶族人的生息繁衍带来很大的障碍。为了繁衍后代,承嗣香火,人们设法使血缘宗亲之间五服内不通婚,首先想到是在同姓内分出亲疏,亚姓的出现解决了近亲的问题。所谓亚姓,就是一个姓氏分出大、小姓,以后又在大、小姓氏内分出好些房族,由亲至疏划出了婚姻的界限。《过山榜》云:赵姓过山瑶曾娶二妻,均生有子女,于是在迁徙的过程中,大、小老婆的子女分别迁徙,分别前夕,赵姓瑶人把金银香炉分别送给二妻之子,大婆之子分得金香炉,名为大赵;小婆之子分得银香炉,名为小赵;并规定大、小赵内部不能婚配,大、小赵之间也必须出五服后方可婚配。可见亚姓出现的初衷,完全是为了繁衍后代。[19]
随着人口的发展,大、小姓已不足于辨别血缘的亲疏,于是出现了在姓氏之前加一“名”词以示区别亚姓房支。如唐宋就已定居广东粤北的连南八排瑶,其定居南岗排已有千年历史,如今老排被称为千年古寨,并申报了文化保护遗产。其排上的社会组织、居住地域、婚姻形式、命名制都很具民族特色。各姓氏居住地域分明,亚姓特征明显。其中唐姓最初分出大唐、小唐,小唐为辨别于大唐,加一“胡”字在“唐”前,称为“胡唐”。以后在大小唐内部又分出房支,如大唐共有九房,即火生、担印、管止、瑶真、亚兀、唐山、勾胡、庙大、马零等房支。小唐共有中火、瑶山、介九、大口、流真、户唐、中公等房支。出现同姓不同房的分支后,不仅大唐姓与小唐姓房的人可以通婚,在大唐或小唐内部分出的房支中五服以外亦可以通婚。[20]由此通婚的范围宽阔了许多。而排瑶人的姓氏也从简单地以单字区分血缘亲疏演化为以房支来区别,人的全名则涵括了姓氏、房名、出生序、性别、身份或存殁等内容,由此形成了排瑶独特的命名制度。在排瑶社会,人的全名一般包括5~7部分,如:
又如:
排瑶平常多用简称,简称一般为姓氏+排序+辈分,或己名+排序+辈分,如上述两名分别可简称为:
在简称中姓氏、排序、辈分三项必不可少,房名、父名、己名则可选择一项,但所属房支,人们是十分清楚的,同姓中哪一个房支可通婚或不能相互通婚,排瑶内部亦十分明了。在排瑶社会,亚姓文化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它涵括了姓氏、婚姻、家族等内容。而在过山瑶当中,除了端金银香炉的区别外,还有以其习俗特征为姓氏区别的标志,如:赵姓,分成木笼赵、三眼赵、两眼赵、三角赵等。所谓木笼赵,就是其在祭祀“还盘王愿”中宰牲时,先将猪赶进猪笼内,再从猪笼的另一头将猪抓出来杀之,以此做法为姓氏特征。而三眼赵、两眼赵,皆以煮饭用三眼灶(有三个烧火口)或两眼灶而得名。三角赵,是指不用砌灶,只用三脚铁灶做饭的赵姓人家。[21]在盘瓠神话流传其后及相当长的历史时期,瑶族内部一直盛行族内婚、瑶女不婚汉家、同姓不婚。亚姓出现以后,同姓婚也随即出现,不过这种同姓婚多限在亚姓之间或亚姓内部五服之外的房族分支,许多大姓或小姓各自的内部还不允许通婚,或五服以内同姓房族不能通婚。
瑶族各支系文化的形成,组成了瑶族亚文化的主要内容,而瑶族的亚文化,不仅体现为主流文化的异化、信仰文化的异化、语言文化的异化、习俗文化的异化,还体现为姓氏文化的异化。亚文化的产生,主要目的是解决瑶族社会出现的实际问题,如亚姓的出现就解决了近亲结婚的问题。所谓亚姓,就是一个姓氏分出大小姓,以后又在该姓氏内分出好些个房族,由亲至疏划出了婚姻集团的界限。无论是以大、小区分,还是以动、名词加以区别,都是亚姓的一种形式,主要是限制通婚范围。瑶族亚姓的出现,是亚文化的另一体现,也瑶族社会历史发展的一大进步。
【注释】
[1]原载《民族史研究》第8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8年。
[2]吴永章:《瑶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93年,第559~563页。
[3](清)《永州府志》卷五下。
[4](清)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广东下》。
[5]《明孝宗实录》卷一三九。
[6]广西荔浦县雷姓瑶:《雷氏朝尚公宗谱》。
[7]雷家煊:《雷氏朝尚公宗谱》,广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www.xing528.com)
[8]李昌阳:《江华·江永县平地瑶、民瑶的人口及其分布、来源和特征》,2002年,打印稿。
[9]田伏隆:《湖南瑶族百年》,岳麓书社,2000年,第415页。
[10]蒙朝吉:《从语言来探讨桂西瑶族的历史迁徙路线》,载韦标亮主编《布努瑶历史文化研究文集》,贵州民族出版社,2003年。
[11]《广西瑶族社会历史调查》第5册,广西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309~310页。
[12]《明英宗实录》卷一九四。
[13]刘保元、莫义明:《茶山瑶文化》,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2~13页。
[14]金秀大瑶山瑶族史编纂委员会:《金秀大瑶山瑶族史》,广西民族出版社,2002年,第27页。
[15](宋)周去非:《岭外代答》。
[16]韦承林:《连山瑶族》,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5页。
[17](清)陈徽言:《南越游记》卷三。
[18](清)姚柬之:《连阳八排风土记》卷三。
[19]李本高:《湖南瑶族源流》,长沙岳麓书社,2001年,第224页。
[20]《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广东省编辑组:《连南瑶族自治县瑶族社会调查》,广东人民出版社,1987年。
[21]李本高:《湖南瑶族源流》,岳麓书社,2001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