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御窑厂整顿成果及粉彩工艺演变

御窑厂整顿成果及粉彩工艺演变

时间:2023-10-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年希尧在雍正五年三月的奏折中将这次亲赴御窑厂的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唐英到来无疑使御窑厂在体现宫廷意愿的烧造性质得到进一步加强。

御窑厂整顿成果及粉彩工艺演变

早在清初顺治时期,江西地方官员就已开始为新朝廷生产宫廷用瓷,人们习惯上称之为官窑生产的瓷器[1]康熙十九年,选派官员驻厂烧造,此时御窑厂实行宽松的雇役制度,在采买物料,支付工匠工钱方面,比明代中官督陶的残酷苛刻有很大改善[2]。当然,康熙一朝御窑厂烧造制度仍存在弊端。法国传教士殷宏绪就曾在信中提到,“官吏们对为自己在朝廷的靠山制作礼品瓷的陶工非常刻薄,常拖欠工钱”[3]。而且一些官吏得知皇家贵族喜欢欧洲人新奇的设计以后,试图让工人们制作奇特的礼物奉献皇帝,当工人无法做出时,官吏们就动用苔刑。康熙时期章永祚在《景德镇观瓷窑歌》写道:“近者守土少循良,官价取瓷例已久。十金便索百金瓷,交瓷稍缓遭杖……”[4]这些都反映了清代初期御窑厂雇役经济管理的不稳定,以及康熙皇帝实行比较宽仁的政治导致吏治的某些弊端。

雍正继位后,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康熙时期遗留下政治、经济上的问题。其中雍正对御窑厂生产的整顿,是在平定了统治集团内部围绕继承皇权的斗争之后,自身皇权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得到加强,宫廷内部趋于稳定,雍正皇帝派遣内务府大臣年希尧出任淮安关监督并监理景德镇御窑厂窑务。此前他还委派江西地方官员查访了康熙时期在景德镇负责督陶的人员。据雍正三年四月江西省布政司常德的奏折称:“蒙皇上面谕,着访查安尚义在景德镇烧磁有无招摇等因,钦此,钦遵。奴才到任之后,遵即密委经历王联芳至景德镇地方细查。据该员回称,安尚义之子现在扬州行盐,自康熙五十九年起差伊家人马自弘、杨宗伙计、俞登朝三人每年用银玖千两,在景德镇置买材料,雇工烧磁,所烧磁器尽行载到扬州转送进京。历年以来,所用材料以及工匠价值俱预行给发,并无短少,亦无招摇生事等语”[5]。显然这次访查为接下来整顿御窑厂做好了准备。

雍正五年(1727年)年初,完成淮关关税收缴任务的内务府总管年希尧[6]起程前往江西景德镇,这是他两项职责的又一项——窑务监理,为宫廷所需瓷器的顺利生产进行合理管理组织工作。年希尧在雍正五年三月的奏折中将这次亲赴御窑厂的情况作了详细说明。他说:“臣自本年正月初七日,由臣淮安关署启行前赴江西。业经具折奏明。臣抵景德镇之后,随将窑务事宜斟酌料理。窃惟此番烧造磁器,原议照依康熙十九年之例,动用钱粮是彼时事,属尽善,今宜踵循而行。若稍有未协,亦必更改妥帖,以期无负皇上任使之万一”[7]。显然,此前康熙十九年的烧造活动已经成为一种组织成功的范例,所以年希尧接手御窑厂生产管理之前,已经商议好,要按照康熙十九年成例进行烧造管理。但是,经过调查发现实际的状况不是这样。年希尧写到:

“查十九年烧造磁器至二十五年工竣,已逾五载之久,而烧成磁器共得一十五万二千余件,动用江西省钱粮银一万三百余两,若以现今之物料工价时值计之,甚属相悬。臣因检查江西藩司衙门送到印信档案,方知彼时烧造瓷器所用物料俱派自饶属七县公捐,匠工食用则出自各窑户帮贴。烧窑所需柴薪又系窑头公办,甚至差员日用米蔬亦系阖省之司道等官,按月轮流供给。是名虽开销钱粮,实未于磁器之上动用分毫也。臣仰体皇上至公至明,如此科派陋弊,不敢丝毫效尤。随经行文地方官严行禁止一切窑工物料并皆照时发给。惟有稽查浮冒靡费以重钱粮,并严饬郎中臣赵元逐一遵照”[8]

年希尧发现上述康熙时期烧造制度的弊端以后,立即采取了措施禁止他所说的“科派陋敝”,说明了在此之前,雍正皇帝已经决心改变康熙时期御用瓷器生产中不合理的烧造制度,例如康熙时期御窑厂管理官员的不明确以及烧造费用来源不清晰等事项。清宫档案中记载:“查得江西烧造磁器系于康熙十九年十月间奉旨烧造,所需银两在于江西藩库正项钱粮内动用支领烧造备用,其用过银两数目由工部核销。后于二十七年停止。续于雍正四年奉旨,仍照旧例着江西烧造瓷器,五年二月奏准停用江西藩库正项钱粮。其应用银两在于淮关税务盈余银两内动支烧造备用”[9]。这说明正是年希尧来到景德镇御窑厂督陶以后,烧造费用的开支核销制度才有了根本的变化。(www.xing528.com)

雍正六年(1728)八月,即皇帝派遣年希尧到景德镇巡查的第二年,另一内务府官员出任景德镇官窑驻厂陶务协理。这就是后来于乾隆元年接任年希尧为窑务监理的唐英。唐英此前曾在内务府造办处长期服务,因此对内务府管理体制以及宫廷器物的设计制作都有着丰富的经验,而且他本人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唐英到来无疑使御窑厂在体现宫廷意愿的烧造性质得到进一步加强。由于唐英一直驻厂监造,只有他这样的官员才会在其《瓷务事宜示谕稿序》中完整追述如何致力于制瓷工艺的学习和赏勤警怠的管理细节。可以说,雍正五年通过调整和整顿,清代御窑厂的烧造活动处于一个大转折期,而此后的御窑厂呈现了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御窑厂的组织管理制度和烧造费用形成稳定的运营模式。督陶官是由皇帝亲自指派的内务府官员在出任海关监督的同时兼管窑务。雍正四年至乾隆四年是由淮安关监督监管,而乾隆四年以后改由九江关监督监管。每年大运瓷器的烧造费用明确规定是由海关税收盈余银或火耗中支出[10]。雍正时期乃至乾隆三年以前的烧造费用由淮安关火耗支出。唐英在乾隆时期出任九江关监督兼理窑务后,每年烧造费用从九江关盈余银内先支出,并且限于一万两之内,而且要具实上奏,并要造明细册呈送内务府核销。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使得烧造费用的支出有据可循,而且也有效控制了烧造费用的合理使用。这两项制度基本延续至清末都没有变化,虽然乾隆五十一年御窑厂“裁去驻厂协理官,命榷九江关使总理,岁巡视,以驻镇饶州同知、景德巡检司共监造督运”[11],以及晚清同治光绪时期烧造费用极度扩张而带来的开支变化,从总体看,雍正时期建立的督陶制度基本没有变化。

第二,御窑厂被纳入到清宫内务府垂直管理的体系中,便于皇帝直接管控。清代内务府的组织源于满族社会的包衣(奴仆)制度,也是清代独有的机构,主要职能是管理皇家事务,诸如皇家日膳、库贮礼仪、服饰、工程、农庄畜牧等,并且把持盐政、分收榷关、收受贡品。内务府的最高长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所以从某种角度讲,御窑厂烧造费用所动支的海关税收盈余既然是皇帝私人的财产,御窑厂生产的瓷器也必然归皇帝个人支配。作为御窑厂监管窑务的官员年希尧官授内务府总管,而唐英官至内务府员外郎,两人官阶都非常之高,这也说明御窑厂在宫廷内务府中的特殊地位。御窑厂承担着全年宫廷日常生活用瓷、宫廷陈设用瓷和一些重要仪式活动等所需要的瓷器。也就是说,皇家用瓷不仅要满足日常所需,还具有特殊的象征意义,这表现出宫廷华丽高贵的品性,还反映了当朝皇帝的审美品位。因此,由熟悉内务府运作以及宫廷器物造办的官员主管御窑厂,也就强化了御窑厂作为内务府下属的江西烧造瓷器处的特殊地位,从而御窑厂与内务府造办处之间在生产宫廷器物上的沟通渠道十分畅通。雍正皇帝指派年希尧为窑务监理,后来又任命唐英为驻厂协理,都充分说明他要加强御窑厂的生产管理,使得宫廷需求与生产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并严格规范御窑厂产品的式样。

显然实行这些措施,与雍正继位以来整顿吏治、财政,加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理念是同步的。因此,这样的背景也是形成雍正粉彩工艺和艺术风格的关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