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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认证介绍及食品质量管理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食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

食品认证介绍及食品质量管理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1.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定义

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该制度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修订版)》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2.SC替代QS的演变过程

(1)市场准入QS制度。

2003年7月18日,质检总局发布总局令第52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经2003年6月1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施行,这是我国首次颁布的对企业实施市场准入的制度。该办法第四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该办法还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必备条件、食品生产许可、食品质量安全检验、食品质量安全(QS)标志、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和审核办法,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

(2)取消QS标志的原因。

食品包装标注“QS”标志的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取消食品“QS”标志,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为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二是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完全可以满足识别、查询的要求;三是取消“QS”标志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新获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为了既能尽快全面实施新的生产许可制度,又尽量避免生产者包装材料和食品标签浪费,给予了生产者最长不超过三年的过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及“QS”标志。

(3)SC代码的意义。

旧版QS标志是“质量安全”的简称,是政府部门监管许可生产的安全食品。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标志将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依据,而是启用新的“SC”标志。“SC”编码代表着企业唯一许可编码,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实现食品的追溯,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

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与企业对应的唯一编码,能够实现食品的追溯。“SC”是“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后跟14位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图3-4)。

其中食品类别编号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食品类别顺序依次标志,即“01”代表粮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调味品……,“31”代表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标志为:“01”代表食品添加剂,“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复配食品添加剂。SC许可没有任何标志,只是在包装上印刷一串以SC开头的生产许可证号。

图3-4 SC代码

(4)SC与QS的区别。

SC区别于QS之处,总结为“五取消”“四调整”。

“五取消”指:①取消部分前置审批材料核查;②取消许可检验机构指定;③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④取消委托加工备案;⑤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

“四调整”指:①调整食品生产许可主体,实行一企一证;②调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3年的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③调整现场核查内容;④调整审批权限,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

SC与QS的具体区别详见表3-3。

表3-3 SC与QS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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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范围及分类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进行修订,自2020年3月1日起,《食品生产许可证》中“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按照新修订《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填写。

4.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截至目前我国已颁布的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详见表3-4。

表3-4 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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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SC认证的流程

(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1.无公害农产品(www.xing528.com)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使用安全的投入品,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使用特有标志的安全农产品。

2.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

随着我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走上新的阶段,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农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动物激素农资的广泛使用,为农业生产和农业产品数量的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加之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农产品污染问题也日渐突出。农产品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造成的餐桌污染和引发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年产品污染问题和安全问题,我国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将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菜篮子”产品为突破口,以市场准如为切入点,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通过多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用8~10年时间,基本实现农产品生产和消费无公害。

3.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管理

2002年4月,国家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条件与生产管理、产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认证标志管理和监督管理等。2002年7月,农业部发布《无公害农产品黄瓜》等137项无公害农产品行业标准。自此,我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走向规范化(图3-5)。

(1)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区域范围明确;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

(2)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图3-5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

(三)绿色食品认证

1.绿色食品的概念

绿色食品指在无污染的生态环境中种植及全过程标准化生产或加工的农产品,严格控制其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使之符合国家健康安全食品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

绿色食品是中国政府主推的一个认证农产品,有绿色AA级和A级之分。其AA级的生产标准基本上等同于有机农业标准,A级与无公害食品相当。

2.绿色食品标志

标志由3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见图3-6、图3-7。

绿色食品标志是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996年11月7日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我国的第一例证明商标。

图3-6 绿色食品认证标志AA级

图3-7 绿色食品认证标志A级

(四)有机食品认证

1.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这一名词是从英文organic food直译过来的,相近的说法还有生态或生物食品。这里所说的“有机”不是化学上的概念,而是指采取一种有机的耕作和加工方式。有机食品是指原料来自于有机生产体系,根据有机认证标准生产、加工,并经独立有机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等,包括粮食、蔬菜、水果、茶叶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有机食品的生产需要建立完整的生产体系,是一类真正源于自然、富营养、高品质的环保型安全食品。有机食品是食品行业的最高标准。

2.有机食品认证标志

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分为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有机转换食品是指从开始有机管理至获得有机认证之间(三年过渡期内)的时间所生产的产品,在此期间经过认证的产品必须标注有“中国有机转换产品”的字样,方可进行销售。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标有中文“中国有机产品”字样和相应英文(ORGAN1C)。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标有中文“中国有机转换产品”字样和相应英文(CONVERS1ON TO ORGAN1C)。主要图案由3部分组成,即外围的圆形、中间的种子图形及其周围的环形线条,见图3-8、图3-9。

通过认证的有机食品应按规定在获证产品或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加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并在相邻部位标注认证机构的标识或名称。

图3-8 中国有机食品认证标志

图3-9 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

(五)IP认证

1P认证(identity preservation certification)是企业为保持产品的特定身份(如转基因身份)而建立的保证体系,按照特定标准进行审核、发证的过程。

1P体系是为防止在食品、饲料和种子生产中潜在的转基因成分的污染,而从非转基因作物种子的播种到农产品的田间管理、收获、运输、出口、加工的整个生产供应链中通过严格的控制、检测、可追踪性信息的建立等措施,确保非转基因产品“身份”的纯粹性,并提高产品价值的生产和质量保证体系。

中国目前唯一从事1P认证的机构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Certification&1nspection(Group)Co.,Ltd.,英文缩写CC1C]。其认证的非转基因食品标志见图3-10。

欧盟、日本等对转基因食品持谨慎的态度,要求具有非转基因的1P认证,即非转基因食品身份保持认证(non-GM identity preservation certification),在国际上比较流行。1P体系是确保产品保持非转基因身份的有效手段。体系通过独立第三方认证,可以确保体系良好运行、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并且最重要的是符合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转基因食品法规的要求,从而扩大我国非转基因产品的出口。

图3-10 非转基因食品1P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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