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96版城市总体规划
(1)城市空间规模的政策要求。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进行如下预测:2000年和2005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分别达到281.2 km2和311 km2;2010年和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分别达到343.3 km2和427.5 km2。规模预测表见表7.1。
规划将武汉市行政区域定为市域规划范围,市域面积达8467 km2。其中,城镇地区规划面积达2256 km2,范围涵盖主城区、边缘七个重点镇及其间的水域、农用地等生态用地;主城区规划面积约850 km2,范围主要涵盖三环路以内地区。
表7.1 1996版城市总体规划规模预测表
注:城市实际居住人口的计算口径包括在规划建成区内居住登记的常住人口(含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和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按城市实际居住人口计算。
(来源:《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
(2)城市空间结构的政策要求。
武汉地处平原,长江及汉江支流贯穿其中,将主城区一分为三,已形成武昌、汉口、汉阳三镇隔江鼎立的格局。武汉的空间布局结构呈“多中心组团式”模式:以山体、湖泊、河流等生态走廊为界,规划长江以北及长江以南两个核心区,核心区外围及主城区边缘分别规划了十个中心区片及十个综合组团,同时,以道路网为骨架,利用轨道交通、快速路、主次干路将各核心区、区片及组团有机串联。
(3)产业布局的空间政策要求。
规划期内要求适当新增主城区工业用地,合理调整及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建立合理的经济结构,加快建设工业区生活性及生产性配套设施,维护、美化工业区绿化环境。1994年主城区建设用地面积为227.01 km2,规划1996年主城区建设用地面积为426.83 km2。规划将1994年主城区内52.67 km2的工业用地扩展为约70 km2,使其占主城区建设用地比例由原23.2%降为16.4%。
为促进市域范围内一、二、三次产业圈层形成,实现重点镇的建设发展,规划期内要求将工业发展重点向城镇地区转移,带动周边地区发展。规划确定关山、沌口及青山三大工业区为核心增长极,充分发挥其极化-扩散效应,形成三大工业密集区,即以纸坊、关山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以常福、沌口为主体的汽车产业密集区和以阳逻、青山、谌家矶、北湖为主体的重化工产业密集区。(www.xing528.com)
主城工业发展布局为圈层式发展模式,由内而外分别构建严格限制区、限制区、控制性发展区和重点发展区四个圈层。工业发展严格限制区为一环路以内地区,通过调整区域内土地利用结构及产业布局,优化区域核心功能,对区域内工业进行产业转移、改造升级,同时腾出土地,向都市产业及服务业转型,改善区域环境。工业发展限制区为一环路至二环路之间的区域,区域内鼓励工业结构调整及走新型工业化内涵式发展道路,除保留部分非扰民小型工业外,其余工业实行有序转移;工业控制性发展区为二环路至三环路之间的区域,以工业集中发展为原则,承接中心区内兼容工业性质产业的转移,加强工业区升级改造,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活配套设施,综合整治及完善工业区环境,形成古田、鹦鹉洲、谌家矶及白沙洲四个中型工业园和陶家岭、黄家大湾、石桥、南湖、后湖及琴断口六个小型工业区;工业重点发展区为三环线外三大工业区,分别是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关山工业区和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沌口工业区,以及以武汉钢铁公司为主的青山工业区,形成主导产业带动型模式,加快完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建设。
2.2006版城市总体规划
(1)城市空间规模的政策要求。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提出: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到2010年,市域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795 km2以内。到2020年,市域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030 km2以内,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04 m2。
(2)城市空间结构的政策要求。
规划保留圈层发展及组团布局的思想,对主城区重新调整,形成中央活动区、东湖风景区及十五个城市综合组团。
为防止城市无序蔓延,本轮总规划确定三环线为主城边界,其边界内用地规模约1549 km2。边界的划定有效促进工业用地布局向新城组群集聚,保证经济的最大增长空间,也为城市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主城区外围,规划布局北部、西部、东部、南部、西南及东南六大新城组群,分别沿城区六个方向发展,都市区“两轴两环、六楔多廊”的生态格局构成城市增长边界。
(3)产业布局的空间政策要求。
全市工业用地布局共划分为四个层次,由内向外依次为严格限制区、控制性发展区、重点发展区及引导发展区。
严格限制区为二环线以内地区,为盘活土地存量,调整工业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部分非扰民工业予以保留,其余工业逐步迁移改造,大力发展服务业建设,实施“退二进三”政策。控制性发展区为二环线至三环线之间的区域,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加快改造传统产业,依托现有规模集中、潜力较大的产业聚集区,因地制宜、合理发展都市型工业园。重点发展区为三环线以外地区,主要承接主城区外迁产业,强化主导产业地位,重点发展大型产业园,引导生产要素向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集聚,形成高度集约化大型产业集群,培育新增长极,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引导发展区为都市发展区以外地区,以远城区中心城镇为依托,加大工业用地投资力度,推动产业聚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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