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4月12日)
一、比赛分组。
(一)大学部分文、理、商、矿、预五科,旁听生、试读生及未分班生,按其所习之科加入比赛。
(二)中学部分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二、高三六个年级比赛。复按各生之年龄、身高、体重,分为甲、乙、丙三组比赛。其资格列下:
1.体格分数在三百四十分以上者为甲组。
2.体格分数在二百八十分以下者为丙组。
3.体格分数在二百八十分与三百四十分之间者为乙组。
二、报名手续。由体育课发出报名格式纸,交各体育干事分项报名。于四月二十日前,交到体育课,审察资格。
三、运动门类。
大学部与中学部甲组:
百米、二百米、八百米、一千五百米、五千米、一百一十米高栏、二百米低栏、八百米接力、一千六百米接力、掷十二磅铁球、掷铁饼、掷标枪、急行跳高、急行跳远、撑杆跳高、三级跳远、五项运动、十项运动,共十九项。
中学部乙组:
除五项、十项、高栏、五千米、铁饼、标枪外,余与甲组同。共十二项。(www.xing528.com)
中学部丙组:
五十米、百米、四百米、跳高、跳远、掷八磅铁球、八百米接力。共七项。
四、计分法。
(一)各项运动,除接力赛跑、五项、十项运动外,其他计分法如下:
第一名五分,第二名三分,第三名二分,第四名一分。
(二)接力赛跑与五项、十项运动计分法如左:
第一名十分,第二名六分,第三名四分,第四名二分。
(三)某项运动加入人数不足五人时,所取名数,应比加入人数少一人。倘一项运动只剩下一人时,取消该门比赛。
五、奖励。各项运动前三名奖给奖章,总分最优之团体(大学部分科,中学部分年级并分组),即将该团体刻入纪念牌。
六、限制。每科(大学)或年级(中学)每门报名不得过四人。每人与赛甲组不得过五门,乙组不得过四门,丙组不得过三门(报名十项、五项运动者亦以一门计)。
(《南中周刊》第2期,192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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