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南开大学算学奖学金章程规定

南开大学算学奖学金章程规定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条本大学为奖励算学专门人材起见,设立奖学金若干额,定名为算学奖学金。第二条本奖学金之给予以左列三项为标准。第三条本奖学金名额二十一年度暂定为四名,每名国币三百元,但如合格人数不足时,以宁缺毋滥为原则,不照规定名额发给。第四条凡欲请求本奖学金者,须具有下列之资格。(乙)下年度入学之新生认定算学系为主系。第八条本《章程》如有不适处,得由本校修改公布之。

南开大学算学奖学金章程规定

(1932年)

第一条 本大学为奖励算学专门人材起见,设立奖学金若干额,定名为算学奖学金。

第二条 本奖学金之给予以左列三项为标准。

(甲)天资聪颖。

(乙)学业优异。

(丙)对于算学具有特殊之兴趣与相当之成绩。

第三条 本奖学金名额二十一年度暂定为四名,每名国币三百元,但如合格人数不足时,以宁缺毋滥为原则,不照规定名额发给。

第四条 凡欲请求本奖学金者,须具有下列之资格。

(甲)本校理学院各年级学生已选或将选算学系为主系者。

(乙)下年度入学之新生认定算学系为主系。

第五条 本奖学金之给与以一年为限,但成绩优良者得于次年继续请求。(www.xing528.com)

第六条 凡得本奖学金者不得同时领受本校之他种奖学金。

第七条 本校设算学奖学金委员会,由校长委任本校教授三人组织之,处理关于本奖学金之一切事宜。

第八条 本《章程》如有不适处,得由本校修改公布之。

附:请求算学奖学金之办法

第一条 凡本校理学院学生具有请求本奖学金之资格者,须于五月十五日以前将请求书交到注册课,再由注册课将该生等成绩汇交本奖学金委员会,以备审查。

第二条 凡本校中学部毕业生具有请求本奖学金之资格者,须于五月十五日以前将请求书及中学学业成绩表交到本部注册课,并应特种奖学金考试。

第三条 他校学生欲得本奖学金者,须经本校普通入学考试及特种奖学金考试,其报名手续除呈验原学校学业成绩表及填写请求书外,余均与普通投考者同。

第四条 本奖学金请求书格式可向本校注册课或中学部教务课领取。

(《天津南开大学一览》,1932年,第104—106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