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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改革研究成果:C-S协同发展的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内容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C-S”协同发展的中小学综合督导一般由县(市、区)一级的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其督导评估模式主要包括督导评估的目的与内容、原则、指标体系、组织流程、实施机构职责等五个方面。(一)目的与内容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不同于专项督导评估,根据各地实践的情况,时间上一般为3年一轮。设立复评环节,有利于落实整改意见,加强督导评估机构与被评单位和个人的互动。同时小学、初中、高中的督导评估指标应有适当的差别。

现代教育改革研究成果:C-S协同发展的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内容

“C-S”协同发展的中小学综合督导一般由县(市、区)一级的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其督导评估模式主要包括督导评估的目的与内容、原则、指标体系、组织流程、实施机构职责等五个方面。

(一)目的与内容

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不同于专项督导评估,根据各地实践的情况,时间上一般为3年一轮。其目的是全面检查中小学校3年的整体运行状况,引导学校定位和明确发展方向,帮助学校凝练办学特色,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并为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综合督导评估的内容,主要涉及办学条件、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工作、学生发展、办学绩效(特色项目)等。

(二)实施原则

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则,坚持“突出对课堂教学效益、代表性成果和特色成果的督导评估”的特点。突出“民主、公正”:采取依靠专家进行督导评估,减少行政人员的干预性,增强督导评估的专业性和民主性,有利于对学校进行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和指导。突出“课堂教学效益、代表性成果和特色成果的督导评估”:在全面性、综合性督导评估的基础上,突出对学校重点工作、重点建设发展对象的督导评估,引导学校提升教学质量,打造学校亮点,创建特色学校,真正发挥督导评估的诊断、评价、激励与指导功能。

(三)组织流程

组织流程主要包括制定督导评估方案、分组(小学、初中、高中)聘请专家、现场督导评估、复评、发布督导评估结果、指导学校发展等。该方案重视“分组聘请专家、现场评估与复评相结合”。分组聘请专家有利于加强督导评估指导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笔者在调研中发现,现行的督导评估实践中常常是由同一批专家对区域内所有的中小学校进行督导评估,部分专家或管理人员并不熟悉从小学到高中的整个办学环境,导致督导评估结果有失客观性、科学性。设立复评环节,有利于落实整改意见,加强督导评估机构与被评单位和个人的互动。因为目前督导评估方案设计中一般提倡“回头看”,但也大都是限于“看”,甚至根本没有“看”,督导评估流于形式,难以落实督导评估中提出的整改意见。

(四)指标体系(www.xing528.com)

建立发展性评估指标体系,实现静态评估与动态评估相结合,自我评估与督导评估相结合,形成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发展性评估以参评单位在评估期内的发展情况为基础,进行发展性评估、诊断与指导。发展性评估不仅看静态的评估资料,也注重对教学过程、管理过程的直接调查;注重通过学校的自我评价,实现学校自主发展能力的提升。而对于办学特色、文化特点等难以量化的内容则进行定性评估。就具体指标而言,可以采取“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的基本框架,如有些地方采取“基础性指标”占60%,赋值60分;“发展性指导项目”占40%,赋值40分,最终根据两者总分划分等级的办法;也有采取“基础性指标”(1000分)和“发展性指标”(不设具体分值),凡“基础性指标”900分以上,发展性指标基本完成则为优秀等级,依次类推为良好、合格、待合等级[5]。此外,有研究者的观点值得借鉴:“在设定督导评估指标时,一定要准确区分哪些是政府责任、教育行政部门责任、学校责任,尤其是在督导评估学校时,评价指标一定是学校职权范围内的,不能把上级督导评估学校的方案不加区分的拿来执行”。同时小学、初中、高中的督导评估指标应有适当的差别。

(五)实施机构的主要职责

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一般由县(市、区)一级的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拟定督导评估细则和方案,组织被督导评估单位做好接受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审核督导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材料失实的连带责任;组织专家评估,提交督导评估报告,建立督导评估工作档案;及时反馈督导评估结果,针对问题开展有效指导。

图5-2 “C-S”协同发展的中小学综合督导评估的组织流程

注:教育教学督导评估(以区或县为例)分为综合督导评估和专项(日常)督导评估。图中左边为县(市、区)教育教学督导整体结构,右边为综合督导评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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