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改革之症结
近年来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学院的办学自主权成为大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首选,其根本目的是通过改革、重组、调适和完善大学内部组织结构,进一步强化大学的功能机制,促进学科发展、提高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1]。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目的是理顺校、院关系,激发学院的办学积极性。然而这一目的没有真正实现,究其原因是校、院的责、权、利没有明晰,难以落实,导致学院的办学积极性低,教学质量难以提高、甚至难以保证。学校和院系作为不同层次的教学管理主体,在教学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应各不相同。由于旧有的教育思想和观念的根深蒂固,旧体制的影响还很深远,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中的关系尚不十分明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常有相互混淆。学校管理得过死、过细,给院系的教学管理以极大束缚,制约了院系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而院系则习惯于“事事请示,时时汇报”,存在着极大的依赖心理,被动式的管理使院系本可以自己解决的问题不敢管或不愿意管,教学管理满足现状,激发不出学院自主发展的欲 望[2]。如,笔者调查三所高校发现,学校教务处安排学院新专业申报、精品课程立项、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等工作,教务处往往下发数页的通知文件和为数不少的经费,但有一所学校,13个学院,仅仅1个学院自愿申报精品课程项目。
(二)协调行政权力、学术权力之症结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开始下放一些高校办学管理权限,在校内管理上,恢复、重建大学的学术民主管理机构,普遍设立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但由于传统文化的积淀及由此产生的惯性,和市场经济发育的不充分,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大学,学术权力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和获得相应的话语权。行政权力突出,学术权力相对弱化在教学运行管理中导致教学质量难以提高,如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精品课程的建设,有时是基于行政权力的分配。在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在教学管理中往往缺失“话语权”;学生未能真正参与教学管理。(www.xing528.com)
究其原因,主要有:第一,在一些部门一些领域官本位意识不断强化。导致一些优秀学者宁肯退出学术的道路。学术带头人官僚化的现象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有些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成员只有极少数人没有官职,造成学术氛围不浓。一些教授身为学术骨干但工作重点却非学术,严重影响教学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运行。第二,基于高度集权的教学管理模式,缺乏科学决策。如我国一些高校近年来纷纷增设新专业,但新专业的开设却缺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相关办学条件的论证,导致一些新开的专业开办不久就面临或生源不足,或经费不足,或师资不足,或难以就业等诸多困境,甚至造成一些新设专业不得不停办,对学校的生存发展带来威胁。第三,大学正成为现代社会的轴心结构,大学的科层组织结构也不断强化,随之建立的是一个更加刚性的教学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缺乏柔性、开放性、创造性。一方面,该教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能适应快速发展变化的环境。如,对市场经济反应的灵敏度低,课程设置的变化不能及时跟上社会环境的变化以适应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要,等等;另一方面,缺乏一个宽松的学术环境,严重束缚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第四,如果说上面三种原因是其外在的原因,那么内因则是学术权力本身缺乏深度的反思,缺乏一种自觉意识。学术权力在遭遇行政权力挤压,生存空间狭小的同时,未能寻求一条真正的内在发展的道路。如果学术权力在等待、观望外界的制度安排来获取生存的空间,那么在这种等待、观望之中将进一步失去生存的土壤。只有学术权力本身产生一种主动自觉的追求,才能走出一条自主发展之路,弘扬大学学术自由,引领大学前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大学为了生存与发展,必须满足消费者(学生、家长、社会)的需要,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运用市场价值及策略来运作。对教学管理需要采取开放的态度,突破刚性的教学管理体制,学术权力在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共同逻辑时,应抓住这一机遇努力寻求自身的独特发展道路,促进大学自治,提高教学质量。
(三)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改革与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协调相互割裂,阻碍教学管理改革的深化
一些大学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或进行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协调,力图提高教学质量,但并未达到理想的状态。究其原因,一些高校在协调行政权力、学术权力,试图提高教学质量时,却与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相互割裂,未能形成整体合力,触及问题的根本。一些学校的校、院管理体制这一表面的架构形成了,但内核即权力并没有协调。内部权力的相互冲突,不断的内耗,造成管理效率低下。进行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改革的设计,其核心必然涉及权力问题,而大学是不同于其他组织的特殊的矩阵结构,即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互作用。因此改革应当考虑到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协调,及其在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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