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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化运作激发高校发展活力,释放教育生产力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院制的实施是大学基于学科交叉渗透和融合的综合化发展趋势,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所进行的自主制度创新。学院制的建立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这种介于校、系之间的大学科门类层面的行政管理和学术职能,以分散校级层面的管理压力。

实体化运作激发高校发展活力,释放教育生产力

学院制的实施是大学基于学科交叉渗透和融合的综合化发展趋势,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求所进行的自主制度创新。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整合优化了教育资源,使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等整体功能得以有效发挥,而且进一步强化了大学的学术功能,使大学的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格局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其一,是管理重心的下移,为提高大学的整体竞争力,必须赋予大学基层组织相应的责任和权力。学院制的建立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这种介于校、系之间的大学科门类层面的行政管理和学术职能,以分散校级层面的管理压力。其二,是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关系的调整。其三,是教师组织机制的创新。

市场经济条件下,院系的角色将从学校计划的执行者转向积极与社会横向联系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主体,这就必然要求给予学院相应学术事务活动的决策机会和权力。

赋予学院及其基层组织相应的权力是大学学术发展的制度保障。“学院制有以下几个优点:第一,减少校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系、教学与科研的执行单位的直接指挥,更好地发挥学术单位的自主性;第二,有利于相近学科之间的交叉和整合,促进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的发展;第三,便于学校对大学的发展进行宏观协调、管理和整合”。[226—227]

一是学校要切实下放权力,给予学院独立决策自身学术和行政事务的权力,学校行政部门要淡化行政命令色彩,通过规章制度的建设为学院的良性运转提供一个保障体系和支撑平台。二是在学院层面要从组织建制和制度上保证行政系统和学术系统各自发挥所长,减少二者的矛盾和冲突。如东北师范大学实行“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将学科建设、专业发展、预算、人事等方面的权力下放到院系,实现了由高度集中管理模式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转变,实现了行政权力与教授参与决策权力的有效制衡。[227—228]

评注(www.xing528.com)

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曾指出:“制度是学校一切工作的灵魂”,“哪里制度稳定,那里便一切稳定;哪里制度动摇,那里便一切动摇;哪里制度松垮,那里便一切松垮和混乱”。

从某种意义上讲,一流大学是一流制度的产物。大学制度是大学一切工作的指挥棒,决定着大学的生存和发展方向,规范着大学的一切事宜。一流大学首先是拥有先进、完善、独具特色的大学制度体系并得到长期坚守和不断创新完善。这些制度主要包括在宏观层面平衡和处理大学与政府、工商企业与社会等外部关系的外部大学制度体系和在微观层面对学校实施有效管理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等内部大学制度体系。大学通过长期坚守办学历史中形成的优良制度传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与时俱进的创建新的制度,为大学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健康的内外部制度环境,保障大学的可持续发展

学校优良传统的坚守、校长发展愿景的实现、先进办学理念的实践都需要制度的引领和保证。没有制度和制度的有效执行,一切美好的理想和愿景都将是画饼充饥式的空想。

我国大学制度体系的完善、创新和落实,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实现高等教育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和关键。本书提出并论述的思想、观点和方法,为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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