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预制构件吊装质量检验与验收的一般规定如下:
①装配式结构采用钢件焊接、螺栓连接等方式时,其材料性能及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要求。
②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安装顺序以及连接方式应保证施工过程结构构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保证结构整体稳固性。
③装配式混凝土构件安装过程的临时支撑和拉结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
④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吊装起重设备的吊具及吊索规格,应经验算确定。
2)质量验收
①预制构件与结构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②剪力墙底部接缝坐浆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批检验,以每层为一检验批,每工作班应制作1组且每层不应少于3组边长为70.7 mm的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28 d后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检验方法:检查坐浆材料强度试验报告及评定记录。
③预制构件采用焊接连接时,钢材焊接的焊缝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焊缝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www.xing528.co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
④预制构件采用螺栓连接时,螺栓的材质、规格、拧紧力矩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
⑤预制构件临时安装支撑应符合施工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⑥装配式结构吊装完毕后,装配式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表5.7的规定。
表5.7 装配式结构构件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 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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