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GB 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对汽车前照灯的发光强度和光束照射位置做了具体规定,并将其列为汽车安全性能的必检项目。其主要技术指标要求为:检验时,要求轮胎气压正常,场地平整,前照灯配光镜表面清洁,汽车空载,驾驶室内仅有1名驾驶员。对装有两灯丝的前照灯以调整近光灯形为主;对于只能调整远光光束的灯,调整远光单光束。采用四灯制的汽车,其中两对称的灯达到两灯制的要求时,视为合格。
1.前照灯远光光束发光强度
新注册汽车是指从1998年1月1日起注册的汽车,在用车是指截至1997年12月31日已注册的汽车。
两灯制在用汽车的前照灯,每个灯的发光强度应大于12 000 cd,四灯制在用汽车前照灯,每个灯的发光强度应大于10 000 cd。
两灯制新注册汽车的前照灯,每个灯的发光强度应大于15 000 cd,四灯制新注册的汽车前照灯,每个灯的发光强度应大于12 000 cd;检测时,要求汽车的电源系统应处于充电状态(可通过电流表、电压表或放电指示灯的状态来判断)。
2.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www.xing528.com)
检测机动车前照灯的近光束照射位置时,车辆应空载,允许乘坐1 名驾驶员。前照灯在距屏幕10 m 处,若H 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0.60~0.80 H,其水平位置向左、右均不得大于100 mm。
四灯制的前照灯,其远光单光束灯在屏幕上的调整,要求光束中心离地面高度为0.85~0.90 H。水平位置要求左灯向左偏不得大于100 mm,向右偏不得大于170 mm;右侧灯向左或向右偏均不得大于170 mm。
前照灯检查方法有屏幕调试法和检验仪调试法。前照灯检验仪根据其结构与原理的不同,可分为聚光式、屏幕式、投影式以及自动追踪式,检验项目基本相同。检测仪设计原理、使用方法有不同,所以主要参考仪器使用说明书。
【完成任务】在网上查找大灯检测仪的说明书和国标GB 7258—1997 的内容,找出其中与修理相关的内容,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给学生安排大灯光束调节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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