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标准是为了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噪声容许范围所作的规定。制定原则以保护人的听力、睡眠休息、交谈思考为依据,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现实性。各国大都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的基数,并根据噪声对人体的生理效应、心理效应及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条件、技术水平而制定。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出行乘坐交通工具的舒适度的要求在提高,对噪声标准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所以各国正在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满足各国自身条件的铁路噪声限值。
世界铁路噪声测量标准体系主要分为欧洲体系、北美体系和日本体系。欧洲体系的噪声测量标准主要有ISO 3095和ISO 3381。北美体系主要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个国家,其噪声试验标准研究相对滞后,公开的测量标准也较少。日本受欧洲体系的影响较大,但其测量位置、测量数值、数据处理方法等方面都体现了本国噪声控制法规和铁路特点。ISO 3095和ISO 3381中只规定了进行噪声测量的方法,对噪声的限值没有规定。这是由于各个国家具体情况不同,车辆噪声级也不尽相同,很难统一为一个标准。为了在欧盟范围内统一跨成员国间运营的机车车辆噪声辐射标准,2002年欧洲铁路互通性协会(AEIF)在《互通性技术规范》(简称TSI)中首次规定了铁路噪声辐射标准。
各国公共交通工具噪声法规和标准得到不断修订,也变得越来越严格,以满足人们对低噪声生活环境的需求。对比国外发达国家,我国汽车噪声标准发展缓慢,但随着近几年国内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相应的汽车噪声标准发展较快,在某些方面已经接近国际水平。(www.xing528.com)
随着我国高速动车组速度的提高,轮轨相互作用、弓网间相互作用不断增强,振动和噪声问题日益严重,铁路列车的噪声所带来的影响越来越大。如何控制铁路噪声在乘客和环境的承受范围之内已经作为一个重要问题而受到重视,如何测量和评估这些高速动车组的噪声级,是噪声控制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满足我国实际情况、与国际接轨的高速铁路噪声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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