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学院前身萌发于1946年的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1958年组建吉林艺术专科学校,此后,学院先后合并了吉林省文化干部学校、吉林省艺术学校、吉林省歌舞剧院附设的音乐舞蹈学校、吉林市艺术学校、长春电影制片厂附属长春电影学院等五所各具特色的艺术院校,初步形成了艺术学科完备的综合性办学格局。197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5年成为吉林省首批拥有省重点学科的院校。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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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沿革
1949年3月,东北大学音乐系、美术系部分人员调往沈阳并入沈阳鲁迅文艺学院。留下的部分人员则继续从事文艺宣传活动。
1949年7月,留下人员随东北大学迁入长春市,后又组建成新的音乐系。
1950年,东北大学改称为吉林师范大学(今东北师范大学)。
1958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吉林师范大学音乐系独立划分出来,组建为吉林艺术专科学校。
1978年,升格为本科建制,正式改称为吉林艺术学院。
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1995年,成为吉林省首批拥有省重点学科的院校。
2000年,吉林省戏曲学校并入吉林艺术学院。
(三)学科建设
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音乐学、艺术设计、表演。
省级特色专业(3个):绘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
省级品牌专业(2个):绘画、音乐表演。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戏剧影视表演实验教学中心、音乐实验教学中心、美术实验教学中心。
(四)招生计划
吉林艺术学院2017年、2018年音乐类专业招生人数(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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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规则
1.文化课满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满分300分
各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1)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65%(含65%):音乐学(含师范)专业。
(2)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60%(含60%):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专业。
(3)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55%(含55%):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专业。
(4)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50%(含50%):舞蹈学(师范)、专业。
(5)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市、区)普通二本线的45%(含45%):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专业。
2.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各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含师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表演(戏剧影视、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京剧伴奏)、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专业,以专业分择优录取。
(2)按专业分和总分录取的专业,若考生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如文化分也相同,优先录取语文分高的考生。按文化分录取的专业,若考生分数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如专业分也相同,优先录取语文分高的考生。
各分值计算公式:总分=文化分×300/普通二本线×权重+专业分×权重
文化排序分=高考文化分/普通二本线
(六)录取数据
吉林艺术学院2017年、2018年文化最低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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