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坐落于世界历史名城古都西安。学院创建于1949年。前身是贺龙元帅在晋绥边区创建的“西北军政大学音乐部”。1950年改称“西北艺术学院”;1953年调整为“西北艺术专科学校”;1956年学校音乐、美术两系分别建校,音乐系改建为“西安音乐专科学校”,1980年恢复“西安音乐学院”建制。
截至2016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设有艺术学理论和音乐与舞蹈学2个一级学科、1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本科专业。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系、管弦系、民乐系、钢琴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现代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基础部、附中、研究生部、艺术学理论研究室等14个院系(部、室),以及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还有西安音乐学院陕西爱乐乐团、交响乐团、交响管乐团、民族管弦乐团、西安鼓乐艺术团、秦筝艺术团和合唱团等艺术实践团体。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强业余音乐培训,已成为西北地区社会音乐推广中心。现有全日制学生4542人,教职工527人。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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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学历史
1950年,改称“西北艺术学院”。
1953年,调整为“西北艺术专科学校”。
1956年,学校音乐、美术两系分别建校,音乐系改建为“西安音乐专科学校”。
1957年,学院整体搬迁至西安市南郊雁塔区长安中路现址。
1960年,正式定名为西安音乐学院,至改革开放前一度更名陕西艺术学院。
1980年,伴随改革开放的春风,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恢复西安音乐学院建制。
198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87年首次招收硕士研究生。
2009年1月,成立了研究生党总支。
2010年12月9日,成立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三)学科建设
截至2016年,学院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
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音乐表演。
省级特色专业:视唱练耳教学、作曲(电子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手风琴)、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电子琴演奏)。(www.xing528.com)
国家级精品课程:民族交响乐队训练与表演课。
省级精品课程:民族管弦乐队训练与表演课、美声教学、音乐美学课、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
(四)招生计划
西安音乐学院2017年、2018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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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规则
(1)2018年4月10日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2)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a.艺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成绩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b.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成绩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c.文化课成绩按卷面成绩之和,按以上比例计入综合分。
(六)录取数据
1.2018年本科招生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史论、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各省(区、市)对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有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2.2017年本科招生文化课分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史论、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艺术与科技专业文化课分数线,外省二本分数线65%高于陕西省二本分数线65%的,按陕西省文化课二本分数线65%执行;外省二本分数线65%低于陕西省二本分数线65%的,按所属省份文化课二本分数线的65%执行。
注:该校未公布专业录取调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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