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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音乐学院:浙江省第一所音乐艺术本科院校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浙江音乐学院坐落于浙江杭州,是浙江第一所音乐艺术本科院校,由浙江省政府、文化部共建,是中国第10所独立设置的专门音乐学院。2013年12月,浙江省政府决定将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建制划转到浙江音乐学院(筹);2016年3月,教育部批准成立浙江音乐学院,办学层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

浙江音乐学院:浙江省第一所音乐艺术本科院校

浙江音乐学院坐落于浙江杭州,是浙江第一所音乐艺术本科院校,由浙江省政府、文化部共建,是中国第10所独立设置的专门音乐学院。

2013年12月,浙江省政府决定将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建制划转到浙江音乐学院(筹);2016年3月,教育部批准成立浙江音乐学院,办学层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

(一)基本信息

(二)学科建设

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4个):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影视学、设计学。

专业学位授予权(2个):艺术硕士、教育硕士。

浙江省级一流学科A类(1个):音乐与舞蹈学。

浙江省级一流学科B类(2个):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

(三)招生计划

浙江音乐学院2017年、2018年招生计划

续表

(四)录取规则

1.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www.xing528.com)

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招生方式除外)、舞蹈学(师范)五个本科专业,浙江音乐学院均自行划定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编导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方式

(1)报考浙江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歌曲写作”“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三位一体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依次按“命题编舞”“舞蹈即兴”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报考我院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理论)、舞蹈学(师范)专业(招考方向),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100)×7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30

综合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招考方向)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学(师范)专业依次按专业校考成绩、“作品表演”“专业技巧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注:该校录取规则2017年到2018年有所变化,以上录取规则为该校2018年录取规则。

(五)录取数据

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专业/综合录取最低成绩

续表

注:以上录取数据为该校2018年录取数据,均为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所产生的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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