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是中国北方地区重要的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学校为天津市高校研究生教育校外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国务院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1950年创办于天津的中央音乐学院,1959年7月,中央音乐学院(留津部分)改称天津音乐学院。1973年,改称天津艺术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恢复天津音乐学院,分出美术部分另立天津美术学院。
(一)基本信息
(二)历史沿革
天津音乐学院前身是1950年创办于天津的中央音乐学院。
1959年7月,中央音乐学院(留津部分)改称天津音乐学院,同时将原河北艺术师范学院音乐系并入,并改称师范系。
1960年5月,将河北省文化学院歌舞班并入,建立附属歌舞学校(1961年停办)。
1962年8月,师范系又调回河北艺术师范学院。
1970年,学院被强行解散,在原院址上建立了天津“五·七”艺术学校,设立音乐、美术、戏曲、舞蹈四个连队。
1973年,改称天津艺术学院,包括音乐美术两部分。
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硕士授予单位。
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恢复天津音乐学院,分出美术部分另立天津美术学院。
1990年,根据学院的专业调整,民族声乐教研室并入声乐系。
2007年8月,民族声乐专业独立建系,键盘系正式更名为钢琴系,在音乐学专业中增设艺术管理方向,成立艺术管理系。
2012年,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下发了〔2011〕1346号文件,学院获得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
(三)学科建设
天津音乐学院现有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2个一级学科(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专业硕士(MFA)授权点,涵盖音乐表演等11个本科专业。
(四)招生计划
天津音乐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
续表(www.xing528.com)
续表
(五)录取规则
(1)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专业:专业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400分。
(2)音乐学(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专业:专业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429分。
(3)音乐学(音乐批评)专业:专业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412分。
(4)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专业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42分。
(5)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指挥)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音乐录音)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7)音乐表演(美声)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6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8)音乐表演(民族声乐)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6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9)音乐表演(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古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4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0)音乐表演(小提琴、中提琴、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管弦萨克斯管)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6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1)音乐表演(钢琴)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7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2)音乐表演(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7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3)音乐表演(流行演唱、现代键盘、现代萨克斯管、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鼓、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斯、电子手风琴)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55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4)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1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5)舞蹈学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300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录取数据
该校公布录取名单,无分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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