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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媒学院招生计划及考试地点全国广电艺术类招生指南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建高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下沙和桐乡乌镇。(一)基本信息(二)招生计划浙江传媒学院2017年、2018年计划数注: 以上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设杭州、哈尔滨、西安、成都和长沙5个初试考点,复试和三试只设杭州考点,考生可按当地招生办规定选择考点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浙江传媒学院招生计划及考试地点全国广电艺术类招生指南

浙江传媒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共建高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杭州下沙和桐乡乌镇学校总占地8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64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视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动画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文化创意学院、文学院、新媒体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浙传华策电影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科学部)。

(一)基本信息

(二)招生计划

浙江传媒学院2017年、2018年计划数

注:
(1)以上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设杭州、哈尔滨、西安、成都和长沙5个初试考点,复试和三试只设杭州考点,考生可按当地招生办(教育考试院)规定选择考点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2)因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校后存在学习风险,请慎重报考。
(3)此计划非最终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面向浙江、安徽、福建、甘肃、河南、湖北、湖南、江苏、江西、辽宁、山东、山西、陕西、上海、四川、天津、重庆17个省、市的考生招生,专业成绩承认,经学校与各省招生办(教育考试院)协商确认后的相应省统考成绩。
(5)因学校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校后存在学习风险,请慎重报考。

(三)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www.xing528.com)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双语播音)录取原则:外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65分以上(含),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4∶6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录音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摄影与制作)录取原则:考生文化折算分达到70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高考志愿的考生。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语文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按文化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折算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语文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分和文化折算分6∶4比例的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并列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相应统考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择优录取。只招收有该专业高考志愿的考生。

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影摄影与制作)、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像)、摄影、录音艺术等11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

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学校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注:①因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校后存在学习风险,请慎重报考;②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规定请参考当年招生简章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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