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是中国最早独立建制创办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中国六大艺术学院之一,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国家文化部与江苏省政府省部共建大学。
南京艺术学院的前身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美术图画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局主席,1959年定名为南京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已发展成为国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拥有多学科、本硕博多层次教育体系的新型综合性艺术院校。截至2016年,已发展成为国内唯一拥有艺术学五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的高校。
根据学校官网显示,学校坐落于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南京主城区内,学校占地700余亩,校舍面积30万平方米。在校生总数10775人,其中校普通本科生8692名,博士生128名,硕士生1150名,留学生112人,成人本科生217人,附中学生476余名。
2017年中国艺术学学科门类大学排名:南京艺术学院位列中国第三,在分专业排行榜中,南京艺术学院全部五个一级学科均榜上有名,其中设计学排名中国第二。
(一)基本信息
(二)学科建设
2011年获得艺术学学科门类下设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以及设计学全部五个一级学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艺术学全部五个一级学科遴选为江苏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获批艺术学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一级学科)为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省高校优势学科,美术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
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动画专业。
(三)招生计划
南京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2017年、2018年招生计划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2018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南京艺术学院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学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考生,2018年按照下列办法录取。(www.xing528.com)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书法)、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本校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对文化达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进档考生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文化高考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则参照历史科目成绩。
(5)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学院均遵照执行。
(6)凡未尽事宜均参照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7)外省考生优录政策:对于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文科或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始分),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考生,优先录取。
(五)录取分数
南京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与录取分数
续表
注:学校官网未公布2017年录取数据,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规定请参考当年招生简章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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