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天津党史资料通讯》第五期:质疑、订正、补充北方书店史料

《天津党史资料通讯》第五期:质疑、订正、补充北方书店史料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津党史资料通讯》一九八三年第五期,刊载李予昂、宋少初二同志撰写的《回忆北方书店》一文,对本选辑第十辑刊出的北方书店史料,有所订正。参加筹办的张友渔、李予昂、宋少初等,以公开职业及股东身份被选为书店的理事和监事。因为陈涤云等被捕一案发生在一九二九年五月份,而北方书店则被破坏于一九三〇年八月十五日。所以李汉元之“补正”,可能起到混淆听闻的作用。

《天津党史资料通讯》第五期:质疑、订正、补充北方书店史料

天津党史资料通讯》一九八三年第五期,刊载李予昂、宋少初二同志撰写的《回忆北方书店》一文,对本选辑第十辑刊出的北方书店史料,有所订正。

李予昂、宋少初二同志是北方书店的当事人。一九二九年九月,天津地下党组织负责宣传工作的胡锡奎同志,决定在天津开设一个小型书店,做一些进步书刊的流通工作。经过三个月的筹备工作,北方书店于一九三〇年一月一日正式开业,地点在法租界二十四号路十七号(在天祥市场旁边)。书店经理曹景周,是顺直省委军委负责人张兆丰同志介绍的;店员有刘傭僧、任桐轩,学徒工张少康。参加筹办的张友渔、李予昂、宋少初等,以公开职业及股东身份被选为书店的理事和监事。书店发售的进步书刊,主要来自上海,大多是马列主义革命理论、革命文艺小说、思想评论,以及介绍俄国十月革命苏联情况的书籍

北方书店除了经营书刊流通工作外,也是党内同志秘密约会及党的外围通讯联络地点之一。后来,由于来往书店的人比较复杂,特别是有一伙失意旧军人装作顾客,经常到书店聚会,引起了警探的注意,遂于一九三〇年八月十五日采取行动,从书店里逮捕了二十余人,并将书店查封。被捕人中,除刘傭僧、任桐轩是书店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均与书店无关。作家符号在事件发生后因事到书店去找经理,被等候在那里的警探抓走,是被捕人员中唯一的共产党员。李予昂、宋少初同志在文章最后写道:“北方书店自成立至结束,没有使其他任何一个中共党员或地下工作人员被捕,也没有使党的地下工作遭受任何政治损失。既经被查封,使入股的人遭受了经济损失。但当初股东入股时,思想上本来就是以资金支援革命需要的。”

作者对本选辑第十辑刊出的北方书店史料,指出失实之处,原文如下:(www.xing528.com)

一、132页上符号同志《北方书店的一段回忆》所谈:曾为北方书店编写书刊目录之事。据笔者回忆,当北方书店新成立之际,需要印一些图书目录和书刊内容简介,以广宣传。符号同志是以文化人、读者的身份热心帮忙做过这一工作的,而不是“小伙计”身份。时间是一九二九年底和一九三〇年初,而不是一九二八年底。

二、130页上李汉元《关于陈涤云被捕史实经过补正》最后两段提到北方书店,所谈与史实距离太远。因为陈涤云等被捕一案发生在一九二九年五月份,而北方书店则被破坏于一九三〇年八月十五日。两者相距年余之久,怎能拉扯在一起?而且一九二九年五月,北方书店尚未成立。所以李汉元之“补正”,可能起到混淆听闻的作用。

(编者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