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八年十月十九日,天津市公安局奉天津警备司令傅作义的命令,将李赞臣等五纲总逮捕,拘押在宫北大街通庆里某银号旧址空房内。不久,即解往南京。到南京后,拘押在南京国民政府大门以内的西厢房,分住三间,一为李赞臣及李少舫居住,一为王君直、杨丹忱、郭少岚居住,另一为看守人员居住。五纲总各带有听差一人侍候,日供三餐颇为丰富,且可吸食鸦片,生活相当舒适。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王君直是天津著名票友,为谭鑫培亲传弟子,所以南京的戏剧界人士时常约他唱戏,王在被押期间收了不少徒弟,一时传为奇谈。
五纲总案的审讯,经蒋介石指派王宠惠、冯玉祥、阎锡山、孔祥熙、宋子文、谭延闿、赵戴文等七人,组成“审讯长芦盐案委员会”,以王宠惠为主席委员。但是这些人分散在各地,不能聚在一处审理此案,于是便一拖再拖,一直拖到一九二九年八月,即被捕以后的第十个月,才由赵戴文代理主席委员开庭审讯。在案情方面,原控所指的侵蚀公款,包括历任纲总,如要彻底追究,则牵扯的人太多;再说各纲总之所作所为,大多取得历任盐运使的许可,并有朋比分肥的情况,越深究越复杂。李家侵吞盐斤加价款一事,情节虽较简单,但李家也早已作好手脚,且有一部分润旁人,也不容易弄清楚。加上各纲总家属多方面进行活动,此案一直拖了三年,也不曾弄个水落石出。
被捕之五纲总,后来移住于南京大华饭店,听候结案。由于长期羁押,五纲总身体受到影响,其中尤以王君直为甚,终于在一九三〇年一月病逝。王之死,引起各方面的议论,南京政府不得不急令赵戴文,以“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为由,谕知原告所控无据;对五纲总,则以手续错误负有责任为由,罚款五十万元,糊里糊涂地结了此案。这笔罚款先由芦纲公所垫付,但后来也未向各纲总索取。(www.xing528.com)
这两大案件的前因后果,清楚地告诉了我们:在反动政权之下,官商勾结,巧取豪夺,侵蚀诈骗,无所不用其极,同时也反映出盐务的丑恶面貌,注定这种超经济剥削垄断制度是必然灭亡的。
(写于一九六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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