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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6辑:盐务稽核所人事制度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宋子文所赞赏的“稽核制度”,实际是以高薪制为中心的一套人事管理制度。盐务稽核所的人事制度组织较严密,执行亦较认真,尤其是薪金待遇为其它部门所不及,人事关系又比较稳定,故职工一般都能安于职守。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爆发前,盐务稽核所改为盐务总局,各项事宜均按财政部所属局司组织办理,唯有人事制度相沿未改,直到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时为止。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26辑:盐务稽核所人事制度

宋子文所赞赏的“稽核制度”,实际是以高薪制为中心的一套人事管理制度。稽核总所第一任会办丁恩,把英国侵略印度时建立的东印度公司人事制度,带进了盐务稽核所,并沿用到盐务总局,一直到解放为止。其主要制度如下:

1.高薪制度 盐务稽核所实行高薪待遇,其工作人员的级别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八等,每一等又分若干级。甲等为省局长、副局长、经理、副经理、总局内的处长、副处长;乙等为总局的帮办及重点分局局长,重点盐场场长;丙等为总局省局的科长、主任,各省所辖分局局长及盐场场长;丁等为股长,省场务所主任及查验运销卡主任;戊等为科员;己、庚等为雇员;辛等为工友。职员薪金即按等级高下领取,一般每年迁升一级。除薪金外,还有边省津贴、房租补贴、出差津贴等,局长、副局长另有职位津贴、酬应费津贴等。稽核所休假的名目之多亦属少见,除规定的公休假和节日假外,在抗战前还有一年一个月的优待假,即凡服务满六年(洋员)或八年(华员)者,给长假一年,薪金照支。其待遇优渥,唯有海关可与之相比,故有“金饭碗”之称。

2.考试制度 盐务稽核所录用华员采用考试的方式,考试的科目有英汉作文、英汉文翻译、算术、簿记、英文、打字、小楷书法等(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又增加一项政治三民主义〉考试科目)。稽核所内公文档案、最初文稿等,均用英文书写(后改为英汉两种文字并用),故要求工作人员精通英文。稽核所初成立时通过考试录用的职员为数不多,大部分人由各大学毕业生中遴选而来,其中以天津北洋大学为多,北京税务学校次之。其后盐务署成立盐务学校,大部分毕业生都被分配到稽核所任职。除录用新人外,原有工作人员中丁等以下者晋升等级亦须经过升等考试。

3.退休制度与养老金制度 盐务稽核所规定,工作人员到六十岁一律退休,并发给一笔养老金。养老金发放的办法是,职工每工作七年发给一次养老金,以职工当时的月薪为基数,按百分之十五计算(乘以年数),一半付给职工本人,一半留存;到职工退休时,按最后月薪的百分之十五乘以年数,再连同以前几次累积存数,一次付清。这一笔养老金为数是相当可观的。(www.xing528.com)

4.人事档案制度及人事调动的职权范围 盐务稽核所的职员都建有档案,其内容包括履历、政治身份及奖惩记载等,并贴有照片。如遇人事调动,档案也随之邮寄到新的工作单位。盐务稽核所规定,戊等(科员级)以下人员不得隔省调动,戊等以上人员隔省调动时须经稽核总所人员科(改为盐务总局后为人事处)的批准,或由总所直接调动。各级工作人员均不得因上级领导的人事更动而变换职务或被任意裁汰,各级领导也不得随意安置自己的亲朋故旧来顶替裁汰或退休人员。各级机构编制均有定员,不得超编,亦不得雇用编外人员

盐务稽核所的人事制度组织较严密,执行亦较认真,尤其是薪金待遇为其它部门所不及,人事关系又比较稳定,故职工一般都能安于职守。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爆发前,盐务稽核所改为盐务总局,各项事宜均按财政部所属局司组织办理,唯有人事制度相沿未改,直到一九四九年全国解放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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