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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匠役制度,减轻手工业生产者负担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漕运定制差不多同时,成化朝对于运行了百年的大明工匠制度也做了“更始”。“住坐匠”是指从全国各地征发汇聚起来的熟练手工业者,他们定居在京师,户口隶属于工部,直接为朝廷服役劳作。“轮班匠”是指各地轮流进京服役的手工业者,“初工部籍诸工匠,验其丁力,定以三年为班,更番赴京,输作三月,如期交代,名曰轮班匠”。但由于匠户制度束缚了手工业者的生产积极性,故而匠户逃役之事屡屡发生。

改革匠役制度,减轻手工业生产者负担

与漕运定制差不多同时,成化朝对于运行了百年的大明工匠制度也做了“更始”。当然这样的“更始”也实出于无奈。明朝开国时,太祖朱元璋在继承元朝旧制的基础上实行专门的匠户制度。诚如上文所说的,明初将户口分为四类:民、军、匠、灶,匠户独立户籍,分为“住坐匠”和“轮班匠”。“住坐匠”是指从全国各地征发汇聚起来的熟练手工业者,他们定居在京师,户口隶属于工部,直接为朝廷服役劳作。每月劳作10天,官府给予月粮3斗,当然无工也就没有月粮了。“轮班匠”是指各地轮流进京服役的手工业者,“初工部籍诸工匠,验其丁力,定以三年为班,更番赴京,输作三月,如期交代,名曰轮班匠”(《明太祖实录》卷178)。洪武中晚期开始,根据距离的远近,朝廷制定出不同的轮班时间,有五年一班、四年一班、三年一班、两年一班和一年一班,但“率三年或二年一轮,使赴工者各就其役而无费日,罢工者得安家居而无费业,于是给与勘合”(《明太祖实录》卷230)。轮班匠服役是没有月粮的,说白了是义务劳动,就连往返盘缠都要自掏腰包。

据明初国史记载,这样的在册轮班匠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时为232089人,每年轮上当班的有50000~60000人。但由于匠户制度束缚了手工业者的生产积极性,故而匠户逃役之事屡屡发生。宣德元年(1426)正月,行在工部尚书吴中上奏说:在册工匠逃者5000余人,约占当年应该当班工匠总数的10%(《明宣宗实录》卷13)。20年后的正统十年(1445),在册轮班匠逃役者为10000人,约占当年应该当班工匠总数的20%(《明英宗实录》卷131)。

景泰五年(1454)大明朝廷进行了“更定工匠班次”工作,将全国“各色工匠有二年一班者,有三年一班者”全部统一为“以四年为次”,当时通计全国轮班匠有289000人,每年轮上当班的有45000人。(《明英宗实录》卷240,《废帝郕戾王附录》第58)但到了天顺四年(1460)七月,全国轮班匠逃亡者为38400余名,约占当年应该当班工匠总数的85%,这时距离明朝开国已近百年。(《明英宗实录》卷317)(www.xing528.com)

一项制度经过百年的运作出了大问题,理应要做出适度的改革,但刚愎自用且又墨守成规的明英宗压根儿就不是一块合格的皇帝料,历史的积弊只能是等到他去见阎王后才让人们去直接面对和解决。成化初年,有人提出了改进班轮制的建议。新即帝位的明宪宗对此十分谨慎,命令臣下好好讨论解决办法。成化二十一年(1485)闰四月,朝廷终于通过了工部制定的“以银代役”方案,规定:若轮班匠不愿赴京服役,南方匠人每月出银9钱,北方匠人每月出银6钱,也就说南方匠人每班出银2两7钱、北方匠人每班出银1两8钱即可免去劳役了。(《明宪宗实录》卷265,《大明会典·工部》卷188~189)

“以银代役”新制的出现不仅是百年工匠逃亡抗争的结果,同时也是历史的进步,它标志着有明一代的工匠制度由力役开始向银役过渡,这对于当事双方来说无论哪一方都是有利的。明朝政府从此以后每年可以征收到十几万两银子,用于佣工劳作,无需再兴师动众地去追匠;而对于工匠来说,在缴纳了2~3两银子后不仅可以免除力役之苦和往返路途的时间、金钱花费,而且还获得了人身与生产的自由,甚至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十分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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