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八年(1464)三月初四日,明宪宗接到金绅上书的当日就答复:进谏八事中的前三件事,他本人便可处理了,而其他几件事情因为涉及相关的朝廷衙门,遂命兵部等衙门的官员好好讨论一番,拿出个解决问题的方案来。
10天后的三月丁卯日,兵部官回奏说:“给事中金绅向朝廷进言诸事,臣等领受皇命后商议了好多天,今就其中有关我们兵部三件事的解决方案上呈圣上。”明宪宗接奏后仔细地看了一番,随即认可了方案,并下令执行下去。(《明宪宗实录》卷3)
第一件事是“择重臣以备边患”。兵部官提出的具体解决方案是,将各边文武重臣不堪任事者召回,另选有实际才干者前去替代他们。根据这一条,成化朝廷于五天后的三月壬申日召回了甘肃总兵官、宣城伯卫頴,辽东总兵官、成山伯王琮,宣府总兵官、海宁伯董兴,延绥总兵官、都督同知张钦,蓟州等处总兵官、都指挥佥事马荣,分守大同副总兵、都督同知盛广,巡抚辽东右佥都御史胡本惠,巡抚延绥右佥都御史徐瑄,巡抚宣府左佥都御史李匡等9人。这9人之所以被召回是因为他们“在边年久声誉无闻故也”(《明宪宗实录》卷3)。
与此同时,成化朝廷擢升和任用了有着一定才能的文武官员来替代上述这9人,他们是“复都督佥事郭登定襄伯,命佩平羌将军印充总兵官,镇守甘肃;命武安侯郑宏佩征虏前将军印充总兵官,镇守辽东;都督同知颜彪佩镇朔将军印充总兵官,镇守宣府;都指挥同知张杰升署右军都督佥事佩靖虏副将军印、充总兵官,镇守延绥;修武伯沈煜充总兵官,镇守蓟州、永平、山海;都指挥佥事李英充右参将,分守大同西路;起复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滕昭,巡抚辽东;改南京右佥都御史李秉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升兵科都给事中徐廷章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明宪宗实录》卷3)。
为这事明宪宗朱见深还专门降下敕谕,谆谆告诫郭登等军职官:“今特命尔等佩印充总兵官,镇守地方,整饬边备,申严号令,练抚士卒,振作军威。遇有贼寇相机战守,凡一应军机之事,须与镇守、巡抚等官从长计议停当而行。务在同心协力,济理边务,不许偏私,执拗乖方误事及科扰克害致人嗟怨,尔其敬之慎之。”(《明宪宗实录》卷3)在给左佥都御史滕昭等文职官的敕谕中成化帝这么说道:“今特命尔巡抚地方,训阅军马,整饬边务,抚恤士卒,防御贼寇。务要衣甲齐备,器械锋利,城堡墩台修治固完,屯田粮草,督理充足,禁约管军头目,不许贪图财物,科克下人及役占军余私营家产。违者,轻则量情发落;重则奏闻区处。一应军务事情,听尔从宜处置,该与镇守、总兵等官会同者,须从长计议而行。尔宜劳心殚虑,输诚效忠,勉尔任使,其敬之慎之。”(《明宪宗实录》卷3)
第二件事是“明黜陟以行新政”。明英宗统治时期,军中镇守、总兵等官一旦接到皇命差遣,就上奏朝廷,请求增添在京军官和自带家人,动辄一二十名,其费用皆在军中行粮中支出。这些人安坐在军营中,一旦遇上战事,往往畏敌避战。等到战事结束了,他们又出来抢夺军士战功,冒报升赏。甚至还有一些人“或以琴棋书画,或以奇妓淫巧,或私养贱役等项皆滥膺官职,叨列朝班,虚靡廪禄,且无补治体”(《明宪宗实录》卷3)。为此,刚登基上台后的明宪宗下令,将各阶层的奸贪暴虐、老疾无为者罢黜。天顺八年(1464)四月乙巳日,成化朝廷又令三法司、锦衣卫于午门前会审破坏军务的遂安伯陈韶。陈韶是明朝开国将领遂安伯陈志的曾孙,(《明史·陈志传》卷146)有着非同一般的“红色”背景,或称是大明帝国的“军四代”。也正因为如此,他胆大妄为,“沮挠军务”,没想到被刚刚上台的成化帝给收拾了,午门会审后陈韶遭到罢黜。(《明宪宗实录》卷4)
这事对当时朝廷内外官员的影响与震慑都很大,政治头脑清醒的官员当即明白,新皇帝“更始”绝不含糊。不信你看:
天顺八年(1464)五月辛未日,“总督漕运、巡抚淮扬等处左副都御史王竑奏黜老疾庸懦不谨官监、运司、同知刘曦等七十八员”(《明宪宗实录》卷5)。
天顺八年(1464)七月丙辰日,“巡抚甘肃右佥都御史吴琛奏黜老疾庸懦官陕西行都司经历刘洪等十三员”(《明宪宗实录》卷7)。(www.xing528.com)
天顺八年(1464)七月乙丑日,“巡抚湖广左佥都御史王俭奏黜老疾罢软贪暴官荆州府知府张嵓等八十二员”(《明宪宗实录》卷7)。
……
第三件事是“设武学以育将材”。明代武学和武举早在洪武建国之际就有了,朱元璋曾下令“武臣子弟于各直省应试”(《明史·选举二》卷70)。但这样的武学教育在当时主要限于大明故都南京等地,北京并没有。天顺八年(1464)三月,给事中金绅在上言八事中提出开设武学。兵部官随后上言,提议在京师北京设立与南京现有一样的武学,“俱令五府各卫所应袭子弟入学肄业”(《明宪宗实录》卷3)。明宪宗马上下令付诸行动,设武学,开武举,立团营,成化朝大明军事改革由此拉开序幕。(详见下文)
天顺八年(1464)四月庚戌日,南京监察御史郑安等上言八事。因八事中的四五件事情与金绅等人的上言进谏内容大同小异,所以成化朝廷除了明示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更始”举措外,将精力的重点放在下列三件事情的研讨上。
第一件事情就是“徙戎狄以安中国”。郑安认为:对于归降的北虏,朝廷将他们安置在内地,这实在是不合适。晋朝因为戎狄入内居住,最终酿成了“五胡乱华”的大祸乱。本朝开国起一直奉行北虏内居政策,正统天子亲征时这些内居的北虏人蠢蠢欲动,或直接干起了内奸的活儿,曹吉祥嗣子曹钦谋反时用的叛乱武装骨干恰恰是先前归降过来的北虏达军,我大明朝廷可谓受害不浅啊!于是他上请成化帝下令,将安置在北京及其附近地区的北方降虏远徙边郡,或分置外卫,使他们不得群聚一处,这样就能从根本上铲除大明帝国的这一安全隐患。兵部官认为,“徙戎之论朝廷往因言者有达官不必动之诏”,故而不予采纳。(《明宪宗实录》卷5)
第二件事情是“平寇贼以靖边疆”。郑安认为,当今天下总体上还是太平的,但广西地区的叛乱却呈蔓延恶化之势。究其原因就在于两广地区的军职官员与地方官剿抚不力。因此他恳请朝廷选出良将去替代两广地区的军职官员,另派干练有能力的监察御史前往那里,将原先的监察官给替换回来,加强军事监察。兵部官讨论后觉得这项谏言可行:“两广贼情宜另遣御史体审,事为可行。”但明宪宗却认为,广西“贼情不必更遣御史体审,只令巡按者知之”(《明宪宗实录》卷5)。
第三件事情是“开经筵以广圣学”。其实这是郑安上言八事中的第一条,但他说得比较简单。数日后的天顺八年(1464)五月乙丑日,翰林院编修张元祯在上言三事中的第一事“勤讲学”将之讲得最为透彻。他说:“臣愿陛下开经筵之余日御文华殿,轮召讲官数人,从容进讲,不废以风雨寒暑,其所讲读必切于修德为治之道,或因而警乎政事之失,或因而推极言外之意,不可以乱忘为嫌,不可以忌触为讳。讲毕驾退,更乞凝神静虑,或默味所讲之理,或详玩所讲之书于以验之于身心,于以验之于正化。如此则不负开讲之意,而讲学之方立矣;若无讲官之邪正,圣心之邪正系焉?臣愿讲官必令大臣公举刚明正大以充,不拘官职内外大小,不许徇私妄举非人,以坏圣学,如此则列于讲读者皆正大之人,而陛下所闻者皆正道矣。”(《明宪宗实录》卷5)
翰林编修张元祯奏疏中所说的“勤讲学”,实际上就是请求明宪宗恢复前朝经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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