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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利用在一般防灾对策中的局限性

时间:2023-10-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空袭的一般防灾对策主要是利用地下空间作为防灾工程设施,涉及人防工程规划类型,对人防地下空间的平战结合作出了相关规定和融合创新利用的要求。风灾的一般防灾对策主要是利用工程结构、开发控制、疏散避难场所体系等对策措施,不涉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地下空间利用在一般防灾对策中的局限性

(1)空袭的一般防灾对策主要是利用地下空间作为防灾工程设施,涉及人防工程规划类型,对人防地下空间的平战结合作出了相关规定和融合创新利用的要求。但是,在地下空间的战灾结合方面,即将人防地下空间与其他灾害类型的防灾减灾措施相结合,在理论与方法上还缺乏创新。尤其在和平年代,人防地下空间的综合防灾减灾利用,是提高人防地下空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内容。目前,在城市规划领域的人防专项规划编制中,针对人防需求进行针对性规划设计,缺乏统筹考虑地下空间的防灾功能与综合利用;在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中,地下空间作为城市防灾减灾的重要资源,缺乏综合开发利用的理论支撑和多种防灾功能的可行性研究等,在以上规划阶段未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导致现今地下空间人防设施利用低效。

(2)地震的一般防灾对策主要是利用城市空间结构、用地选址、开发控制、工程结构、疏散避难场所体系等系统的对策措施,均不涉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由于城市规划中涉及抗震防灾的内容不包含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对策措施,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规划中也不涉及抗震防灾的功能与规划对策,因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抗震防灾对策措施缺乏基础理论和规划方法的支撑,地下空间的抗震防灾利用具有局限性。尤其是避难场所在规划建设方面,由于我国大中城市中心城区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建设导致避难场所需求量大,然而地面避难场所资源供给缺乏,供需之间的不匹配造成单单依靠常规地面空间无法满足抗震防灾规划的指标要求,例如人均避难场所使用面积指标不达标、部分地区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可用避难场所等。(www.xing528.com)

(3)风灾的一般防灾对策主要是利用工程结构、开发控制、疏散避难场所体系等对策措施,不涉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同地震的一般防灾对策类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在防风灾对策措施中缺乏基础理论和规划方法的指导;不同于地震的一般防灾对策,防风灾的疏散避难场所供需矛盾尚未达到抗震防灾的矛盾水平(一般以台风为研究对象,类似于我国盐城地区“6·23龙卷风”的特殊情况,疏散避难需求较大,供需矛盾突出),因此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防风灾功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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