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采集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课题组邀请了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处、上海财大、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市委研究室等有关部门领导、专家,成立“镇江市2005年度财政再就业支出绩效评价专家组”,委托专家组进行评价。
专家组依据评价标准,经过广泛讨论,结合权值分配规则,先对各项指标的权重进行赋值,再依此进行评价打分。专家的评分的结果:镇江市再就业综合评分为86.6分,总体评价为良好。
专家组认为,镇江市政府重视再就业工程,财政资金投入比较充足,财政资金使用比较合理,再就业培训和中介服务制度设计符合中国实际,工作扎实有效,再就业培训总量大,再就业人员基本满意。在较低的成本下,镇江市再就业工作的成效显著,社会效果较好,并以基本信息为依据出具以数字说话的评价报告。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1.财政投入比较充足,有力地保证了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再就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就业,财政根据不同的专业给予培训机构300~600元/人的补贴。财政补贴为再就业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保证了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2.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促进了大量再就业人员上岗就业
2005年,各培训点共开设了计算机类、服务类、机械类、厨艺类等八大类35个工种,再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进行培训。52.2%的再就业人员在培训后六个月内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通过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了大量再就业人员重新就业。
3.再就业人员对再就业工程感到基本满意
课题组共随机抽样调查900多名享受了财政补贴的再就业人员,获得再就业培训满意率问卷307份。按排序计分法计算,再就业培训满意率为59.98%(见表5-7),说明他们对政府再就业工程是基本满意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镇江市再就业工程中获得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就业率尚不高。
1.培训机构缺乏完备的就业跟踪制度
“花钱买效果”体现在再就业培训上,就是花钱买“就业岗位”,这是政府举办再就业工程的目的,也是培训机构的绩效和生存所在。为建立业绩机制,财政部门采取了相应措施,将培训补贴分两次划拨,培训合格只能领到全部补贴的80%,凭有效的、齐全的上岗就业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工资单、用人单位代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领取剩下20%的培训补贴。但目前,培训机构的业绩意识薄弱,没有建立对再就业人员的就业跟踪反馈制度,普遍缺少培训后就业情况的登记资料。而再就业人员流动性大,用人单位不愿意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等,要跟踪再就业人员培训后的就业情况有一定困难,这也是原因。为此,各培训机构宁可放弃这剩余的20%补贴,也不会跟踪反馈再就业人员培训后的就业情况。
由于没有进行充分的再就业跟踪调查,培训机构和劳动中介服务部门对劳务市场的变化动向研究较差,这也影响了就业率提高,而从自报的就业率、稳定率与抽样调查结果较大差异,也说明了这点。缺乏再就业跟踪调查也使得劳动主管部门难以根据实际来调整政策。
2.培训范围比较狭窄,技术含量有待提高
镇江市劳力再就业培训是从“短、平、快”的服务性项目开始的,这些项目往往花钱少,时间短、见效快,但是,随着也存在着技术含量低,就业竞争性差的缺点。随着时间的推移,服务性行业人员容易饱和,即使就业人员也容易失业,这也是造成镇江市就业培训的就业率、就业稳定率偏低的重要原因。
这次评价中,俞氏厨艺的就业率达79.07%,稳定率达79.07%;高级技工的就业率达76.19%,稳定率达88.95%,重要原因是培训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性较强。这一点,应当引起再就业培训部门的重视。
3.培训内容和形式有待改进,就业后收入增长幅度不大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有37%人认为再就业培训的专业要适应社会需求,培训内容应该随社会需要而变化。同时,在培训的时间安排、理论课时和实践课时的比例安排上,被调查者也提出了许多改进的意见。这充分说明,目前的再就业培训在内容和形式上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应及时了解社会需求和学员的需要,在培训内容和形式及时调整。从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再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就业后,获得的收入增幅并不大。10%左右的人收入增加了500元左右,20%的人收入增加在200~500元之间,40%的人收入增加额在200元以下,30%的人认为收入较下岗前减少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但是,没有技术特长和没有按个人特长介绍再就业岗位可能是很重要的原因。(www.xing528.com)
(三)政策建议
通过对镇江市2005年财政再就业支出的绩效评价,我们看到了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开展再就业工作,促使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走上工作岗位,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加强再就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再就业工作是关系到全市下岗失业人员福利的大事,再就业财政资金的使用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而加强对再就业资金的绩效管理是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重要途径。各培训机构、街道社区和就业管理中心要花好每一分钱,把有限的再就业经费用于有利于提高再就业人员就业率、就业持续率和增加再就业收入的方向上来,劳动部门在划拨再就业经费时,要对培训机构建立绩效目标,并进行评价,以保证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针对就业率偏低的问题,应当从改革培训机制入手,通过公共事业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竞争机制来提高培训效率。
一是大力扶持那些培训效果好,就业前景良好,能较大幅度增加再就业人员收入的专业(如数控技术)或项目(如创业培训)。针对它们培训时间长,培训成本高的特点,可以根据受益原则,在政府限额拨款的基础上,适度向受益人收费。对业绩好的项目,还可以通过一次奖励方式,解决其扩大规模中的资金难题。
二是对于那些培训业绩差,就业率不高的培训机构,要求其限期调整,否则将解除培训合同。使资源转移到那些技术力量雄厚,社会影响好的培训机构上。
2.建立再就业人员就业跟踪制度,使绩效评价常态化
一是各培训机构应建立再就业人员培训后就业情况跟踪反馈制度,在招生时,应当核查学员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电话等详细信息。在培训结束后,应当通过电话、信函等,保持与学员联系,并通过问卷,详细了解其就业情况和培训反馈意见,借以改进管理。劳动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大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覆盖面,减轻用人单位和再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这对于促进再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有效就业证明也有好处。
二是街道社区和就业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再就业人员就业情况的跟踪反馈,以电话或信函的形式了解登记求职的再就业人员的再就业情况及工作意向,根据再就业人员的特长和工作意向介绍合适的工作岗位。借助“金保工程”强大的网络系统,建立再就业人员就业信息管理档案,充分了解再就业人员就业信息及就业变动情况。
三是修订试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各单位提供的再就业人员名单列入绩效指标,促使他们做好这一工作。在政府增加对再就业工程拨款时,首先应加大对跟踪反馈的那部分财政补贴(20%)的投入。通过多项激励机制,促进再就业跟踪反馈工作的建立和健全。
3.结合社会需求,改善培训内容和形式
社会发展非常迅速,对各种技能和技术的要求也是日新月异。各培训机构应该深入各行业不同单位了解用人单位对不同技能和技术的需求及变化,结合自身特色,开设符合社会需要的专业。
在培训内容上,除了开设上级劳动部门规定的培训课程外,还应当开设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以提高竞争力,在专业上,可以在劳动部门目录之外,根据社会需要创设新的专业。在课程安排上,应当根据各专业特点安排理论课程与操作课程。总之,政府要鼓励创建特色培训项目和特色学校。
4.改进再就业统计方式,避免重复统计
这次评价中,我们还发现培训机构和就业中介机构在就业人员统计上存在一定重复。它会在一定程度上放大再就业效果。为此,建议在统计上作适当改进,例如,中介机构统计时,将就业人员分成获得培训合格人员和非培训人员等,以避免重复统计。
[1]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5[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505表8-3,509表8-4。
[2]资料来源于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jssb.gov.cn/sjzl/tjnj/2006/nj00/nj0004.htm。由于统计公报中的各项数据是包含各类人员情况的平均数据,因此,我们对各项数据根据再就业人员人数占相应项目总人数的比例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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