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49年到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实行的是“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职业教育发展完全通过计划手段来调控。中央政府根据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变化和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对需要开办的职业教育学校数、招生人数做出规划,传达给地方各级政府。地方政府根据中央指示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的经济建设进入了一个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政治上的拨乱反正,思想上的正本清源,带动职业教育在恢复中有发展,在调整中有提高。
(一)1978—1984年:恢复和初步发展期
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中等教育要有计划的多举办各种门类的中等职业教育,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多方面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大量中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中共中央1980年在批转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文件的通知中指出:“有步骤地改革现行的教育制度,改变中等教育单一化,与经济建设严重脱节的情况。”“要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建立职业教育网。”1980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指出要改革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促进高中阶段的教育更加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1981年5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又指出:“根据城市就业的需要,能否将1/3的普通中学改为职业学校,力争今年就着手办”。1981年11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着重指出:“在中学教育方面,要逐步改变普通高中过多,职业中学太少的状况,积极发展中等专业学校,大量培养技术工人和中技专门人才,以利于劳动就业和提高职工队伍的文化技术与政治思想水平。”
这些政策文件不仅使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有了政策依据,还有效地为职业教育创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如在招工用人、基建投资以及师资编制等方面给予倾斜性政策。
(二)1985—1998年:稳步发展期
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提出了“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制定了“七五”期间职业技术教育的奋斗目标,为今后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1]。1986年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1991年10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我国职教发展的方针、政策、目标和措施,体现出党和国家对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
1996年5月15日,《职业教育法》正式颁布,这是我国职业教育步入“以法治教、科学管理”轨道的重要里程碑。《职业教育法》对巩固和发展职业教育的成果起到保障作用;是深化改革和发展职教的有力武器;是规范各类职业教育活动的法律准绳;是促进职业人才培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重要保证。(www.xing528.com)
《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后,有力地促进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1997年,中国中等职业学校17188所,招生415.13万人,在校生1088.22万人,分别比1996年提高8.3%和7.7%,超过了国家“九五”规划中提出的年增率6.3%的比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占高中阶段比例分别为56.27%和56.14%[2]。
从1985—1998年,我国的职业教育学校数增加了1/4,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均增加了近一倍,属于稳定发展阶段。
(三)1999年至今:调整提高期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指出,“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包括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在内的高中阶段教育”。同时,为了优化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资源重组,提高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教育部决定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并印发了《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
但是,从1998年开始,政府把高等院校推向市场,高等教育制度实行“市场化”。高等院校逐年扩大招生规模,给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急剧增长,独立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到2003年已达908所,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58.5%,基本形成了每个地、市至少有一所的格局。2003年,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招收200万人,在校生480万人。另一方面,高校扩招给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冲击。具体表现在:中等职业学校数量减少,招生人数减少,招生后不报到的人数增加,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迅速减弱。2000年和2001年的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情况甚至不如1995年;在高校、普通高中扩招的情况下,中等职业学校新生不来报到的人数有所增加。
职业教育发展出现的倒退和萎缩,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2002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8月,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决定》分七个方面阐述了推进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一是深刻认识职业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明确“十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二是推进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三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社会和企业需要;四是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农村地区和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五是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加强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六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七是加强领导,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03年12月3日,教育部、劳动保障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通知》。以培养一大批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一线迫切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缓解劳动力市场上技能型人才的紧缺状况。
2004年,《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阐述了我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领域改革和发展的重大方略。同年,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把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整个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努力实现职业教育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思路。
同时,中央财政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通过实施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和国债职业教育项目,2003年,中央共向职业教育投入7.5亿元,直接支持的职业院校达300多所。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各地要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要安排城市教育费附加的15%(已普及义务教育的地方为20%)用于职业教育、要设立或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要确保职业学校教师工资发放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安排专项经费5亿多元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经过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从2002年开始,逐渐扭转职业教育滑坡的局面,职业学校招生人数和在校生人数开始增加。到2006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将达750万人,在校生人数突破1500万人;据有关部门对全国十省百校的抽样调查显示,2005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2005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数、招生数、毕业生数都已占普通高校的50%以上,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达580万人。在比2004年增加了40万毕业生的情况下, 2005年全国高职毕业生9月初的就业率为61%,比上年同期提高了6个百分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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