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以上统计结果,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武汉7所部属高校对大学“第三使命”的认知主要集中体现在对“大学与产业间的关系”上。实际上大学“第三使命”外延比较广,还应包括大学衍生企业创设、大学同政府、产业、企业及用户等开展多维互动式交流与合作,高校只是“大学——产业——企业——用户”价值网络中的一个维度。高校要充分发挥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就要真正了解“大学第三使命”真实的内涵以及“大学——产业——企业——用户”价值网络中的利益主张与诉求。
第二,武汉7所部属高校期待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更为灵活的知识生产机制。通过对被调研者对创业型大学八项主要特征的总体认知情况的统计可以看出,被调研者对于“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方式”认同度最高,其次是“更灵活的知识生产机制”,再次是“积极寻求进入国家或地方产业经济领域”。
第三,武汉7所部属高校向“创业型大学”转变面临的主要困难是政府制度层面的束缚。调研数据显示,超过79%的被调研者认为国家教育体制改变“比较困难”和“非常困难”; 其次是“市场制度不完善”,总计占比74.8%; 再次是“大学研究导向与市场脱节”,总计占比73.8%。其中,制度层面的束缚还包括烦琐的科研成果转化程序以及政府对高校向“创业型大学转变”的扶持力度不够。
第四,武汉7所部属高校面临着大学“创业导向”的两难选择。一方面,被调研者非常认同高校的“创业导向”对广大学生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赞同应该大力提倡,统计数据显示,选择“一般同意”、“比较同意”和“非常同意”三者之和的占比平均超过91.74%; 另一方面,却又担心学校的“创业导向”会对教师教学质量及科研效果产生消极影响,如统计数据显示,被调研者担心教师的“教学方法和内容发生改变”(占比84.1%) 以及“在教学上的投入减少”(占比71.7%)。该如何作这样的两难决策,这也是高校当前面临的较为棘手的问题。
第五,武汉7所部属高校在履行大学“第三使命”的过程中,偏好与企业进行合作研究。有关调研问卷第十一个问题的调研数据显示: 对五个选项的评价中,被调研者选择“与企业合作研究”选项( “一般重要”及以上的三项之和) 的占比高达98.5%,“技术咨询或管理咨询服务”与“为地方培养和输送人才”两项次之,占比同为97.8%。后两项其实也是在为“与企业合作研究”提供智力及人力资本支持。
第六,武汉地区政府及研究型高校对产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很大。政府和高校管理层对高校知识商业化、科研技术孵化的持续投入给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反过来也更加丰富了武汉研究型高校“第三使命”的内容,增强了广大公众对高校“第三使命”的认知度。(www.xing528.com)
针对以上几点结论,课题组向相关教育管理机构提出了以下政策性建议:
(1) 高校所在的地方政府应当打造推行大学“第三使命”的专门机构和平台。高校所在地方政府要为高校与产业界的合作搭建信息沟通、技术支持等平台,通过这些平台和专门机构,吸引产业中的企业持续、活跃而广泛地参与到知识商业化中来,为高校创造多学科应用技术研究环境,以此构建“大学——产业——政府——企业——用户”的多维价值网络。
(2) 高校所在地方政府应从立法与政策上确保高校、产业、企业等多维价值网络内部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的科学合理分配。由于该价值网络中利益主体的多元,它们在利益的诉求上各有不同,为了保证该网络利益主体间的拟合与发展,政府应当出台详细的法律与政策来界定商业化过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资源的合理配置,以避免高校中科研人员的功利主义倾向,产业及企业中急功近利的短视行为。
(3) 高校应当逐步改善与政府的关系,拓宽科研经费筹措渠道,加大同产业、企业以及独立第三方 (如基金) 合作研究的力度。鉴于我国较为特殊的教育历史背景和特点,需要较为慎重地处理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大学自给自足”、“独立自主”发展诉求应当保持较为适合的步伐,不可急进,也不可保守。即使在美国,大学科研经费也有很大比例是来自于联邦政府,而我国大学的大部分科研经费也是来自于政府,我国高校应当学习美国以及瑞典的大学科研管理办法,拓宽科研经费筹措渠道,比如尝试向国际或国内大型基金会、大型企业争取科研经费。
(4) 高校所在地方政府和高校自身应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产业园和企业孵化器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高校应通过大量衍生企业的创建以及研究成果的逐步商业化,以培育研究型大学良好的创业文化,使其处于经济活动的中心位置,并实现自给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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