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表述中,口头艺术又被称为“口头文学”,它是作为“民间文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加以对待,主要形态有:神话和民间传说、民间故事、民间歌谣、史诗和民间叙事诗、民间谚语和谜语、民间说唱和小戏;也有分类为:神话和史诗,民间传说和民间故事,民间歌谣和俗语、禁忌语,民间说唱和小戏。传统概念上,这些类型都以“民间口头文学”的主名收纳其中,“民间”与“民族”的性质得以强化。近些年,口头艺术愈来愈被视为一个新意义的领域,它新的视觉和方法,在存在形态上使传统的“民间文学”的认知方式显得过于狭窄与陈旧。
口头艺术视觉的变化,首先,源于学者对“口头”与“文学”的再认识,“文学一词,通常以运用文字为先决条件,并假定那些富于想象有语言的艺术作品是借助书写和阅读来传递的。口头文学显然是个相反的术语。但不能简单地认为‘口头’便是‘书写’的对立面。口头文学不以书写为先决条件,但也的确涉及文字技巧”[87]。其次,从“民间文学志”角度,学者们也看到两者方法上的差异,“民间文学不等于民间文学作品,而是一种具有美感效应的日常生活方式。在后《集成》时代,单纯以记录民间文学文本为目的的田野作业已变得不合时宜,而且越来越不可行。以作品分析为基本套路的民间文学研究亟待被突破,民间文学志的学术范式便成为田野作业和研究的必由之路,不只是关注语境,而是将演述的行为、场面、过程、在场者的互动关系以及社会历史背景作为考察的重点”[88]。这说明,口头艺术与民间文学也存在明显的差异,这不仅是学科建构上,也是目的与价值过程方面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相对现今“口头艺术”的具体内涵和外延有所争议,口头艺术与民间文学存在一定的交叉与概念的互通,对于口头艺术研究而言,方法与目的取向也与民间文学、人类学的田野考察和记录整理也存在差异,正如唐纳德·里奇(Donald A.Ritchie)所言:(www.xing528.com)
口述史家、民俗学家、人种史学家、文化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语言学家都从访谈中获益。他们各自不同的目标影响了他们的方法论。“田野取向”原则依赖于参与观察,不可以依靠那些源于记忆正在研究和写作的记录。历史学家寻找那些实际发生过、并可以被充分证明的具体事件。民俗学家、人种史学家和人类学家的兴趣很少在事实证明,而在于寻找民间故事和民俗,这些故事并不比其他故事更合乎逻辑。语言学家则关注故事的讲述方式而不是实质内容。[89]
但以上不同学科的交叉与合作,明显是今后口头艺术研究在民间文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方向。此前的很多努力,已经在方法论上带来新的感悟,例如朝戈金的《口传史诗诗学》对民族史诗“程式句法”研究的成果;巴莫曲布嫫对彝族叙事传统特殊分类和界定问题的研究等,都完全有可能带来理论构建框架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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