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1 应急避难场所的类型
(1)乡(镇)避难场地应结合中小学操场或较大规模的社区广场进行设置,避难建筑可以包括中小学、乡(镇)政府、医院及其他公共建筑(图10-3-3)。
图10-3-4 学校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来源:百度图片。
(2)村级避难场地可以结合社区广场、打谷场以及较为平整的空地或农用地进行设置,避难建筑包括村委会、幼儿园、福利院或仓库等公共建筑。
10.3.3.2 应急避难场所的特点
①便捷性:避难场所至少应连接一条宽12m以上的道路;
②替代性:每个避难场所至少应有两条以上的避难道路连接;
③连接性:各避难道路彼此应成一完整系统以互相支援;
④接近性:周边地区至避难场所要具有可达性,通过出入口数量、形式与宽度等来衡量。
10.3.3.3 应急避难场所的布局要求
(1)选址位于灾害风险区以外或灾害影响较小的地区,并建立对火灾等灾害的防护隔离,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防洪排涝条件,满足建筑抗震及防火性标准。
(2)具备良好的交通条件:要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还要与主要防灾道路相连,并考虑停车场用地,预留直升机起降场空间。
(3)满足受灾人员基本的空间需求。(www.xing528.com)
①人均拥有2m2的有效安全空间;
②出入口有效宽度:出入口宽度不宜过窄,且出入口周围不能因建筑物倒塌导致避难阻碍;
③接邻道路宽度:为方便民众避难及救援车辆的进出,出口邻接道路应至少为8m宽,有效宽度应至少为4m;
④认知度:选择易产生认知的小区环境空间,如中小学、小区公园、机关等;
⑤具备应急指挥、医疗、物资储备及分发的功能;
⑥配备应急供水、电力及通讯等保障性基础设施。
10.3.3.4 应急避难场所的应急保障设施配置
(1)基本设施是为保障避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而设置的配套设施,包括救灾帐篷、简易活动房屋、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设施、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等。
(2)一般设施是为改善避难人员生活条件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消防设施、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应急指挥管理设施等。
(3)综合设施是为提高避难人员生活条件在已有的基本设施和一般设施的基础上增设的配套设施,包括应急停车场、应急停机坪、应急洗浴设施、应急通风设施、应急功能介绍设施等。
10.3.3.5 应急避难场所的特性
(1)时效性:应急避难场所的时效性主要考量与消防、医疗等设施的最近距离。消防危险度计算应考量与消防设施的距离,为确保避难场所滞留的安全性,应在防灾场所设置有效的植栽、水池、洒水头、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临时医疗场所,并依托周边地区的医疗设施,以配合临时安置的需要,并可依托周边地区医疗设施获得支援。
(2)应急功能性:主要是考察乡村中现有可能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用地是否配备了应急设施和设备,如(紧急)照明设备、应急灯、自备电源、广播系统、紧急无线电、基本医疗设施、应急药品、帐篷、饮用水、(临时)公共厕所、食品、垃圾场、蓄水池(消防用水)、生活物资临时储存空间、防灾设备(工作用具、搬运工具、破坏工具、工作材料、通信工具、灭火设备等)等,以及这些应急设施及设备的完善程度、日常维护状况,在紧急状态下是否能够良好运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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