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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慕课提升高职高专教学质量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应具备的多种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同时注重学生个性心理和特殊才能的评价。2.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形成性评价是指定期对教学质量形成过程的一种监测,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教学。(四)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过程1.建立全院授课教师教学信息库。3.召开教学质量评价例会。4.教学满意度评价原则上在课程结束时进行。全体学生原则上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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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对课程改革有一个客观的评价,同时推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对课程的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实施细则都作出了相应额具体的规定,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及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相关数据进行客观的分析,有针对性地来找出教学过程的存在的问题,引导课程进行建设,促进大学专业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提升。鼓励高校积极参与测评,建立起适合课程本身实际的教学改革和课程考核方法。评价主要考虑以下五个方面。

(一)评价原则

1.全面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应具备的多种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同时注重学生个性心理和特殊才能的评价。

2.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形成性评价是指定期对教学质量形成过程(教学实施过程和学习落实过程)的一种监测,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教学。终结性评价是指一段较长的时间后对教与学的结果进行的一种检测,其目的在于检查长期目标的达成情况。对教与学两方面评价要坚持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过程,又关注效果。要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的功能,要有利于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发展,激励师生共同进步。

3.总体评价与抽样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评价是指全体学生参加的学科评价,而抽样评价是指对部分学科和部分学生的评价。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定期评价为基本形式,适当采用不定期分项抽样评价,加强对教育教学状况和效果的宏观监控和微观管理。

4.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性评价采用“等级”与“评语”评价等方式,定量评价采用“分数”和“比率”的方式,使评价尽量科学合理。

(二)教学质量的具体要求

1.教学目标明确、具体、重难点处理得当。

2.教学程序体现主体意识,教学思路清,结构严谨,能体现知识的形成过程。

3.教学方法灵活、新颖,体现精讲多练,思维创新,教学手段运用合理。

4.注重情感教育在课堂中的体现。

5.教学基本功扎实,驾驭课堂能力强。

6.教学目标的达成效果好。

7.教学个性体现特色意识。

(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和组织办法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包括教学效果评价和教学水平评价。教学效果评价即学生对被评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每学期在被评课程结束时或学期末由各院(系)组织进行、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须接受评价,由其授课班级学生进行评价:教学水平评价即由专家对被评教师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进行评价,根据被评教师授课安排随堂进行价,所有教师每三年内均须至少接受一次评价,相应的专家组(7~8人、其中相同或相近学科专家3~4人)由各院(系)成立。(www.xing528.com)

2.教学工作委员会咨询评价指导委员会(常设办公室在教务处)负责对全院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实施咨询、指导和监督,组织人事部、学工处、各院(系)齐抓共管。

3.各院(系)负责所属教研室教师(含兼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具体实施,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相关组织工作。

4.学工处负责在各班选拔学生教学信息员若干名、信息员由具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信息采集能力且有较强原则性和责任心的品学兼优的同学担任,其任务是协助开展教学满意度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人员指导下具体负责评价问卷的发放,回收和统计工作。

(四)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过程

1.建立全院授课教师教学信息库。各院(系)负责组织所属教研室进行教学基本信息采集、归类、更新、并于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向教务处报盘。学基本信息内容包括院(系)名称、教研室名称、教师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从教时间、现讲授课程、讲授班级、授课内容、学时数(不含重复讲授学时数)。

2.编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计划。各院(系)根据各门课程结束时间和教师需晋升职称情况,以课程为单位分别编制教学效果学生满意度评价和教学水平专家评价实施计划及日程安排并于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送教务处和在本院(系)相应课程评课的校系专家组成员。

3.召开教学质量评价例会。培训评价工作人员,使之熟悉评价目的,任务,实施计划,日程安排,评价程序和有关要求。

4.教学满意度评价原则上在课程结束时进行。全体学生原则上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评价。填写评价表、由教学信息员配合评价工作人员向同学介绍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每位被评教师的基本情况(必要时配合多媒体演示)。要求学生严肃对待评价工作,认真填写评价表(有效问卷数不得少于参评班总人数的23)。学生评价表填写完毕,由评价工作人员和教学信息员当场收回,清点份数,密封签字后按课程所属部门交相应院(系)。

5.每学期教学满意度评价统计工作于新学期第一周在院评价办公室统一安排下的地点、由教学信息员在评价工作人员指导下,以教师和课程为单位进行统计。同时,将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进行汇总归类,填写相应汇总表。

6.对当年或次年晋升职称的教师由各院(系)组织专家进行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评价;院教学评价办公室接受教师申请,组织校级专家对其院(系)级评价结果进行复议评审。

(五)评价结果的处理和反馈

1.学生教学效果满意度评价结果折合成十分制评分,按学期以课程(分不同专业及层次)为单位对任课教师教学总体效果满意度或满意评分进行汇总。

2.教学业务能力水平评价按课程性质使用不同的评价量表采用十分制评分。

3.教学效果满意度评分≥8.5为优秀、介于8.5与7.0(含7.0)之间为良好,介于7.0与6.0之间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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