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考生考试复习更加顺畅,能够考出好的成绩,我们根据前几年考题的出题方式特别编写了本科目考试复习资料,针对考试大纲的要求,力求与前几年考试题不重复,拟定了部分复习题和模拟考试题,让广大考生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知识点,以应对2014年的考试。下面将造价工程师考试的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备考复习计划
考生应该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先将教材进行通读,对于大纲中要求掌握、熟悉的内容要加以注意,一定要学透,如果时间充裕,还要进行第二轮的筛选,将每年必考的内容再精读;如果时间不充裕,可以借助于复习、辅导资料,因为辅导资料一般会把教材的要点加以总结,并且会有大量的习题供考生参考解答,增加应试能力。
二、命题规划
根据近年来考试的趋势以及试题分布的情况来看,各章节均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本书均作了每章的考题分析,请广大考生认真复习。
三、报考条件及考试合格后的注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下发的人发[1996]77号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通知的第八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满足上述条件的专业人员均可申请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九条 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学历证明。
(三)工作实践经历证明。
第十条 通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保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一条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建设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机构。人保部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职责。
第十二条 考试合格人员在取得证书三个月内到当地省级或部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www.xing528.com)
(一)遵纪守法,恪守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有继续教育、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第十四条 经批准注册的造价工程师,由其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建设部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并在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栏内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各注册管理机构应将注册汇总名单报建设部备案。
建设部对造价工程师注册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将有关情况向人保部通报。
第十五条 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构重新办理注册手续。对不符合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予重新注册。
第十六条 造价工程师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由其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一)死亡。
(二)服刑。
(三)脱离造价工程师岗位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
(四)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造价工程师岗位的工作。
四、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四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以上四个科目分别单独考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参加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各科目考试试题类型及时间
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安排
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灵活掌握报考科目,以便能够更好地复习,最后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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