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隐蔽的上帝》中,戈德曼就指出了两种研究方法对哲学史和文学史研究的不合法性。一种是传统式的研究方法,一种是固于本文的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对于前一种方法,戈德曼认为它无法回答作家(哲学家)与作品的意义二者之间出现的不一致、相反,甚至“无意识”现象。而且,它有可能得出表面和零碎的认识,因此“无论如何不能以此作为解释的依据”[16]。对于第二种方法,戈德曼认为,它会遇到两个障碍:一是如何划定这种作品的研究范围,二是作品的意义远远不是肯定的和清楚明确的,而且“实证主义的方法由于没有能使它判断不同本文的重要性及其在整个作品中的意义的客观标准,因此面对这两个障碍是完全无能为力的”[17]。
为此,戈德曼提出一种辩证的方法,这种方法“不仅仅是从本文到个人,而且从个人到他所属的社会群体”[18]。在戈德曼看来,这种辩证的方法之所以可取是因为:
其一,作品和个人都不是独立自主的整体,因此想达到真正地理解则必须将其置于更大的整体去理解,所以他说:“一种思想,一部作品只有被纳入生命和行为的整体中才能得到它的真正意义。此外,往往有助于理解作品的行为并不是作者的行为,而是某一社会群体的行为(作者可能不属于这一社会群体),尤其是涉及重要的著作时,那便是社会阶级的行为。”[19]也就是说,要真正理解和解释一部伟大的作品,还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整体中,而这与辩证的方法正好相吻合。
其二,与此相关的是,伟大作品的真正作者并不是个人,而是社会集团。相应地,伟大作品便是社会集团的愿望、感情和思想即世界观的表现。如此,结合世界观整体来理解作品便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了。
其三,这种辩证的方法还能得到皮亚杰的发生学认识论原理的支持。皮亚杰认为:“认识既不是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业已形成的(从主体的角度来看)、会把自己烙印在主体之上的客体;认识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发生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途,因而同时既包含着主体又包含着客体。”[20]在这种观点的基础上,皮亚杰还认为是在同化和顺化两者自动调节的基础上逐渐建构起来的。也就是说,认识也是一种辩证法。戈德曼在重视集团主体(全体、共时)的同时,也不忽视作者个人(部分、历时)的存在和作用。他写道:“世界观是集体意识现象,而集体意识在思想家或诗人的意识中能达到概念或感觉上最清晰的高度。”[21]
确定这种辩证方法及其合法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使戈德曼可以循此去研究帕斯卡尔的《思想录》和拉辛的悲剧,并因此取得独特的艺术研究实绩。更主要的是,它使得戈德曼循此开创了一种发生学结构主义或说形式的社会学理论,并且由此影响了其小说史理论研究,建构了发生学结构主义的社会学小说史理论模式。正如有论者所指出的“在‘辩证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戈德曼创立了著名的‘发生学结构主义’批评模式”[22]。
具体来说,辩证的方法对发生学结构主义的社会学小说史理论模式的影响又主要表现为:其一,由于辩证的方法是出于对作品与作家具有一一对应的、自明式的同构说的反动,这与小说与社会现实的张力同构说正相契合,因此便一起将内容的小说社会学颠覆瓦解,并进而确证了注重结构、形式的小说社会学的合理性。在《文学社会学的地位与方法问题》一文中,戈德曼持论:“社会生活与文学创作之间本质的关系不在于人类现实的这两个领域的内容,而在于精神的结构。”[23]在《文学史的发生学结构主义方法》一文中,戈德曼在指出了专注于内容的文学社会学(主要是指小说,引者)缺陷的同时,也指出了注重形式的社会学的转折性意义。而又由于辩证的方法在重视集团主体、全体、共时的同时,不忽视作者个人、部分、历时的存在和作用(这与后来戈德曼一系列的文学社会学方法论文章是契合的),因此,注重结构、形式的小说社会学便与发生学可以兼容。这样,发生学结构主义的小说社会学在方法论上便得以成功建立。戈德曼写道,“文学史(主要是小说史,引者)的发生学结构主义分析,我们认为只是人文科学的一种唯一有效的一般方法在这个具体方面的应用。”[24]其二,辩证的方法认为伟大作品是世界观的表现,并提供了理解、解释一部作品应该将其置入更大的整体中去的方法和范例。这就为发生学结构主义的社会学小说史理论提供了又一种“同构”内涵。从戈德曼的学术工作时间来看,一定程度上,辩证的方法与小说史理论的前一同构内涵亦有关联。
那么,发生学结构主义的社会学小说史理论的又一同构内涵何谓呢?简言之,小说的结构与小说家所属的社会集团的精神结构,即世界观是同构的,而且最终又与社会结构的整体相同构。“作品世界的结构与某些社会集团的精神结构是同源的,或者有着可以理解的关系。”[25]这种同构、这种可以理解的关系又可以在一个更大的社会结构整体中得到理解,也因此戈德曼说,可以“根据这些作品来探讨当时的精神、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26]。(www.xing528.com)
对于戈德曼的小说史理论的这一同构内涵,我们有必要强调几点:
其一,这种同构是一种形式的同构,表征的是形式的文学社会学。这与其张力同构说、辩证的方法也是相契合的。
其二,这种同构又是动态的、历时的、辩证的,“发生学结构主义从这一假设出发:人类的一切行为是对一种具体境遇作出一种有意义的反应,并由此趋向于在行动主体和行动对象,即周围世界之间建立平衡的尝试。然而这种平衡的趋势却始终具有易变和暂时的特征”[27]。也正是这种同构是动态的、历时的、辩证的,才使得形式的文学社会学才有可能,才使得戈德曼的小说史理论合乎逻辑的又具有了第三种“同构”内涵。如此,我们称其小说史理论为“发生学结构主义的社会学小说史理论”也便具有了合法性,发生学结构主义的社会学之“结构主义”正表明了其小说史理论是关注小说的形式、结构,以及形式、结构与世界观、社会结构的形式同构,“发生学”则表明了其小说史理论具有历时的维度,即主张将小说的形式、结构置于更大的结构中得到历时的解释,而“社会学”则表明其小说史理论偏于文学社会学阐释。
其三,这种同构内涵,相比较而言,更适合于戈德曼所指的伟大的、优秀的作品(小说家与小说)。正因此,戈德曼说倾向于内容的文学社会学在研究一般水平的作品或文学思潮时显得可行和有效,而伟大的、优秀的作家与作品则适合于形式的文学社会学,也即“伟大的作家恰恰是这样一种特殊的个人,他在某个方面,即文学(或绘画、概念、音乐等)作品里,成功地创造了一个一致的,或几乎更严密一致的想象世界,其结构与集团整体所倾向的结构相适应;至于作品,它尤其是随着其结构远离或接近这种严密的一致而显得更为平凡或更为重要的”[28]。
另外,戈德曼还具体地以法国新小说家罗伯-格里耶和娜塔莉·萨洛特的小说以及有疑问的个人的主人公的小说等为例,来阐释其发生学结构主义的社会学小说史理论的这一同构内涵。这里仅举他分析的罗伯-格里耶的《窥视者》为例。这篇小说讲述的是旅行推销员马蒂亚斯,在一个他曾待过二十四小时的岛上杀害了一个小女孩,于是担心被捕。然而,一方面这种担心被捕本身就有窥视者的意味,因为马蒂亚斯的这种担心不是在他犯罪而是在他试图找到一种使他消除对岛上一天任何记忆的说法时产生的。一方面他的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岛上的两个“目击者”以及很容易就可以发现他是杀人犯的全体居民都仅仅是“窥视者”而已。戈德曼认为,如果从直接的方式,从内容的社会学看,这个故事是极其不真实的。但是,如果以形式的或说发生学结构主义的社会学看,这个故事的结构也就是说小说世界,是由一些被动的“窥视者”所组成的,他们像物一样既不打算也不可能干预社会生活,唯一显得主动的却是另一个但依然也是“窥视者”的马蒂亚斯本人。戈德曼认为小说的结构又可以在一个更大的结构中得到解释,即它与个人的行动失去了一切重要性和意义以及非政治化、非神圣化、非人道化、物化的“世界观”相同构。而最终又与在经济结构里,因而也是在社会生活的总体里取消个人和个人生活的一切重要影响(社会的自动调节,不断增长了被动性的现代社会)这一社会结构相同构。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发生学结构主义的社会学小说理论的这一同构内涵在新小说上的“播撒”,戈德曼还断言,如果现实主义一词的意义是创造一个其结构和产生作品的社会现实的基本结构相类似的世界的话,娜塔莉·萨洛特和罗伯-格里耶就处于当代法国文学的最彻底的现实主义作家之列。[29]从戈德曼的这一断言中,我们还会发现其发生学结构主义的社会学小说史理论的这一同构内涵,似乎与现实主义有某种勾连,即现实主义亦具有形式同构或说张力同构的另一形态。这一方面说明这一同构内涵可以解释甚至指导现实主义文学创作,另一方面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其对马克思主义的现实主义文学观,也有一定的继承,尤其是对歪曲的现实主义(庸俗、机械、低劣的现实主义)有一种反拨、颠覆和纠正的作用。这也可以视作是其发生学结构主义的社会学小说史理论的“审美特质”。仅从这一点看,我们认为,断言戈德曼有“一种以社会批评代替美学批评的倾向”是有失偏颇的。可以说,戈德曼其实是深谙文学的审美特质的,如鲍埃豪尔指出的“戈德曼尊重作品自身内在的各种辩证的要求。确实,在将作品转入更大结构之中的功能化之前,戈德曼是从分析作品的内在审美构成开始的”[30]。
总之,如伊格尔顿所言:“戈德曼寻求的是文学作品、世界观和历史本身之间的一整套结构关系。他想要说明一个社会集团或阶级的历史状况怎样以它的世界观为媒介转换成一部文学作品的结构。”[31]我们认为这一论断很是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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