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从存在论最初形态的提问方式“……是什么”开始。“理念”是什么?柏拉图说它是与可感世界相异的另一个世界的“东西”。然而,“理念”又不能是“东西”,如果是“东西”的话,“理念”也就具体化了。具体化了就成了可感世界的了。而理念不是可感世界的,因此“理念”不是“东西”。这样说来,要回答理念是什么就等于回答上帝是什么一样。换言之,它不是一个“……是什么”的问题,因此不能问“理念”是什么。正如我们不会问“上帝是什么”而只会说“上帝存在”一样,我们其实也只能说“理念存在”。之所以不能问“理念是什么”,个中原因在于,理念就是柏拉图以“……是什么”的方式提问世界而得出的答案。对此,学者张志伟指出,“‘理念’显然是从苏格拉底关于‘是什么’的定义而来”[3]。因此,如果再以“……是什么”的提问方式去问“理念”就显然会陷入知识的困境,因为“理念”不是一个知识范畴。毋宁说,理念是一个信仰范畴,是一个思维设定的最高范畴。这一点柏拉图说得很清楚,“在凡是我们能用同一名称称呼多数事物的场合,我认为我们总是假定它们只有一个形式或理念的”[4]。为此,如果一定要问“理念”是什么,只能回答“理念”是“理念”,“理念”是“理念”本身。
在柏拉图那里,“理念”不是可感世界的东西,我们无法“定义”它。只知道“理念”是最高级的东西。这一点,黑格尔看得最清楚,所以他甚至为理念加了一个修饰语,即“绝对理念”。不过在我们看来,黑格尔加上“绝对”二字并无必要。因为,理念在柏拉图那里就已经是“绝对”的了。那么,大哲学家黑格尔又为什么要“画蛇添足”呢?个中原委当然复杂。不妨从两个方面来看:其一,在黑格尔那里,“理念”“精神”“思想”“理性”“思维”是可以置换的。加上“绝对”二字时,可避免主观性嫌疑,并以此避免知识、思想的无根基性。其二,黑格尔的“理念”要外化出去,而最终又要回归自身而成“绝对理念”,它是辩证运动着的。如黑格尔所说,“理念本质上是一个过程”[5],这也正是黑格尔可与柏拉图相区分之处。
至此,我们也许会问,如果“理念”是绝对的,那么,它会不会仅仅只是一个“唯名论”的“概念”?为了把问题回答得更清楚,我们有必要联系中国的“无”来说“理念”。
我们知道,“无”也就是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有就是空空如也,是“绝对”。绝对就是没有对,也即“无对”“天对”,就是没有所指,没有内容与它相对,就是“无”。但是我们毕竟说了“无”,说了“无”,“无”就至少成了一个概念,这样就没有达到最高的纯粹的“无”的境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要达到最高的境界就是“无无”的境界。用“无无”之第二个“无”来象征性地把第一个“无”这个概念“无化”,达到“无之无化”的境地。从这里,我们发现,要达到纯粹的“无无”之境就只能不说了。不说,那就没有命名,没有命名那也就没有进入我们的世界。然而,我们又需要那没有被说的事物进入我们的世界,否则它就不具备一个世界,也就真的不得出场了,就不得生了,因为“有”“无”相生。正因此,“无”中又要有“有”,或许我们可以说,“无”是“大有”,“有”是“大无”,在“大有”“大无”的境域里,“有”“无”是相通的。应该说,这个既“无”又“有”的东西(其实不是东西),就类似于道家之道、禅宗之禅。难怪严君平、王弼等人要把“道”称为“无”,而慧能能因其“本来无一物”之“无”胜神秀一筹。其原因,大概就是因为达到“无”的思想境遇,是形而上的最大可能,是思想的自我实现和高峰体验。这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正是‘道’的‘无’性在根本上既保证着它的形上性(不同于形下之‘万有’),又保证着它作为‘万有’之根的终极根性。”[6]当然,我们也可以用儒家意义的“自然”(天)来比附“无”。自然不言,是无;然而,自然不言,自然这个无却是有生命的,自然不言而大美存焉,这是自然的大化。又是自然的有。真可谓有无相生,生生不息,如孔子所云:“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7]
而就“理念”来说,我们认为,它也可以用“无”来比附。“理念”它什么都不是,不是一个“东西”,不能被规定。但是,我们又离不开它,离开了它,世界就虚幻而不真实、丑恶而不美善、卑微而不神圣。换言之,理念又什么都是,而且是真实的是、善美的是、神圣的是。所谓“真实的是”,就是说,在“理念”的世界里,我们所说的是知识而不是意见,它具有普遍性、必然性、永恒性,不受外在的时空、世界的偶然、经验的变幻等因素的限制。所谓“善美的是”,是说它无须任何条件规定,没有任何限制性,是其所是或是其所非,可摆脱感性纠缠,凝神观照,而自由通脱,并引起无限欣喜。所谓“神圣的是”,是说由于外物无法牵累它,无法量化它,并且它还能邀神的宠爱。无怪乎柏拉图会以“洞穴之喻”来讥讽那未经反省的世界中的囚犯,而黑格尔会以“绝对理念”来演化世界的历史。
如此说来,理念就不是一个简单的、可有可无的纯粹“概念”。大概也正因此,从古至今的西方哲学都在为此上下思索。除了古代的柏拉图、近代的黑格尔之外,现代的胡塞尔也依然在思考“理念”。当然,胡塞尔是用现象学的方法来入思理念的,应该说,他思得更纯粹,甚至要把哲学科学化,并建立一门不同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人文科学。他采取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把一切偶然的、自然状态的、经验的世界进行悬置,从而把剩余物“纯粹意识”(绝对理念)——不存在主客分离问题的、先验的意识,看成是绝对的知识。换言之,他要把那不可问“……是什么”的“理念”——被康德划入道德领域、本体界的东西,看成是知识,而且是其他一切知识的根基。这种知识组建的世界,才是真实的世界、生活的世界。(www.xing528.com)
其实,我们更应该用“理念”来和人相比较,毕竟“理念”是人的表征。说“理念”是“理念”,也就是说人是人。人是有真理的,有自由的。所谓有真理,是说人具有共通性,具有永恒性,具有历史的传承性,具有生存的合法性,我们要尊重人、认识人。尊重人、认识人也就是尊重真理。所谓有自由,是说人具有个性、自性,人各有志,人都有一方自己的天地世界,都有他生命的价值。因此,人的生命在世界的敞开便是自由的敞开、神圣的敞开。他在世界中的居住便是栖居,是诗意的居住。换言之,不能给人定性,甚至也不能量化他,而应该让他自由舒展。
这样说来,“理念”就是一个价值丰富的存在论范畴。的确如此。然而,在我们看来,目前对“理念”的理解还不甚完整。虽然我们已经对“理念”进行了一定的存在论阐释,但是其问题依旧存在。不妨述之为:
其一,我们还没有把“理念”从传统的存在论理解中抽离出来。虽然我们认为“理念”是无,但是这还显得不够,毕竟我们把它看成了最高的范畴,看成一个认识(包括柏拉图的不可认识、黑格尔和胡塞尔的可认识)的范畴。而实际上,只要我们把理念看成是一个范畴,那么就有对象性的嫌疑,就有实体化的可能,就落入了海德格尔现代存在论所指出的“存在的遗忘”的窠臼。换言之,这种“理念”还有形而上学的质地。在此,我们还应指出,“理念”与中国的“无”虽如上述所言,两者有联系,但是,它毕竟不能等同。原因大概是,中国的“无”更多的不是一个因追问“……是什么”之后所得到的“概念”,毋宁说是一个因追问世界的意义而达到的一种境界。正因此,“无”在中国与诗意关联甚密,而在西方与诗意关联疏远。这样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与“无”勾连甚密的中国道家美学和文论对艺术认同有加,而与“无”勾连着的西方理念文论,无论是柏拉图,还是黑格尔的美学和文论都对艺术不甚信任。胡塞尔的哲思诗意也不太自觉,他用的还是“是什么”的方式,还停留在意识之中,或许这也注定了其必定逃不出形而上学之思的俗套。盖格尔也说,现象学方法只有在美学中才能得到出色的展示。
其二,我们没有把“理念”的理性化弊病揭示出来。虽然我们指出了,“理念”是“……是什么”的思维方式的“成果”,但是,我们更多的是以此成果来“引申”出其价值,比如真理、自由。然而,要指出的是,“理念”在柏拉图、黑格尔、胡塞尔那里都有“理性化”的旨趣。这样,理念甚至可以与“理性”互换。当然,使用理性本无可厚非,问题是当把理性立于至高无上之位的时候,真理、自由,甚至人性都着了理性的色调,这样是否会产生相应的“理性”之合法化危机呢?答案是肯定的。一方面,遗忘了“时间性”“个体性”“偶然性”等这些本然的意义维度。另一方面,由于理性化旨趣的独断,甚至造成了价值世界的永恒冲突。
那么,问题终于来了,既然如此,我们又该如何来说“理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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