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广西有22个华侨农林场,是1960年为集中安置印度尼西亚归侨和1978年为集中安置越南难侨(难民),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将农垦及其他系统国营农场改建和扩建而成的,归属自治区侨务办公室领导和管理。先后接收安置20世纪60、70年代印度尼西亚、越南归(难)侨近6万人。土地总面积10.46万公顷,总人口12.07万,其中归(难)侨3.49万,在职职工3.06万。各华侨农林场主要以种植粮油作物、经营林业为主。1991年工农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5.48亿元。职工收入普遍增加,生活有了明显改善。
1995年,有全自治区华侨农林场办中小学教师、医务人员、公安干警共2000多名,开支均由农林场负担,金融债务重。
1995年3月28日,全自治区华侨企业经济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
1996年,开展提高华侨企业经济效益、扭亏增盈工作,努力推进“三融入”(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是年,全自治区华侨企业实现社会总产值9.32亿元,其中农业2.99亿元,工业6.33亿元,职工年均工资收入3151元,人均收入1266元。
至1997年末,华侨农林场累计亏损挂账(已抵销财政补贴)1.55亿元,企业难于消化;1997年华侨企业银行贷款余额5亿元,资产负债率71%,剔除企业隐性资产损失的负债率达75%,负债中有5500万元的项目贷款和技改贷款由于自然灾害和市场等原因,已成为损失。全自治区华侨企业系统22个农林场,归(难)侨职工42290人,其中人均月工资不足300元的有17个场22345人,占归(难)侨职工总数的52.84%。政策性社会负担过重,安置归(难)侨由于采取“包下来”的政策,自办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离退休人员比重大(当地5∶1,华侨企业3∶1),子女就业自行消化及武装保卫等,开支每年都在7500万元左右,占华侨企业经营收入的10%以上,企业难以承受。
居住条件改善难度大。因仓促安置,部分安置点选址不合理,环境恶劣,饮水、供电、道路、通信等设施投资大,有些水井使用多年后枯竭,不得不另找水源,归(难)侨子女增长速度快,住房紧张,危房也较多,尽管每年都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这方面的建设,但仍有1/3人口在住房、饮水等方面需加以改造和完善。许多生产设施陈旧,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
1997年3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华侨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通知》,将广西华侨农林场、工厂下放交由所在地(市)、县政府直接领导,实行属地管理。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把原华侨企业自办的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公安派出所等社会服务机构交由所在地、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归口管理。至1998年9月18日,除十万山华侨林场外,有18个华侨农场(桂林、武鸣、百合、五合、百色、丽光、宁明、天西、海渊、左江、新和、桃城、浪湾、来宾、凤凰、迁江、柳城、伏虎)和3个华侨林场(东风、渠黎、西长)、5个华侨工厂(桂林大理石厂、赤江华侨陶器厂、扶绥华侨麻纺织厂、崇左华侨麻纺织厂、柳州华侨纺织厂),分别下放交由所在地市、县政府领导和管理。
全自治区有华侨农、林场22个,华侨工厂7个,华侨企业管理局直属公司3个,场办工厂80个,“三资”企业29个;总人员12.39万人,其中归(难)侨约6万人;职工4.89万人,离退休1.5万人;自办中小学150所,医疗卫生点163个;企业全部资产13.11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8.25亿元;土地总面积155万亩,其中农业已利用面积72万亩。
2000—200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解决华侨农林场土地纠纷,农垦、林业、煤炭、华侨企业养老保险纳入全自治区统筹等多个文件。推进华侨农林场农业经营制度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开展“富侨兴桂”“富侨兴场”活动。
2001年,武鸣、来宾、凤凰、迁江、柳城、伏虎等华侨农场办的文教卫生(单位)已正式移交当地政府管理。22个华侨农林场的公安派出所移交工作基本完成。2001年5月,广西华侨企业经济结构调整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华侨投资区召开。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岗位承包责任制。有计划地引进或改良提升一批农业新产品、新品种,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特”。是年,华侨农场9333公顷甘蔗的高产高糖良种率达到70%,平均每公顷比上年提高22.5吨;新增优质水果果园面积1333公顷;引进一批砂糖、官溪蜜柚、脐橙、桂糖00-22、台糖98-0432、福云6号等水果、甘蔗、茶叶等优良品种。建立现代农业良种示范繁育基地6个。全自治区华侨农林场10万多亩水果,优良品种超过50%,14万多亩甘蔗优良品种达到80%以上。武鸣华侨农场甘蔗全部实现良种化,已建成温室果菜大棚超过1000个,每个大棚纯利达5000元/年。天西华侨农场建成果蔬大棚48个。
全自治区华侨企业职工从事个体、私营经济者达5000多人,职工自营经济农业种植面积达6万亩,饲养各类牲畜、家禽40多万头(只),年劳均纯收入1500元。(www.xing528.com)
2002年,开展“富侨兴桂”“富侨兴场”活动。5月,自治区华侨企业管理局在桂林召开华侨农林场场长会议并进行部署,提出“四个一”要求,即到2005年,华侨农场每个职工要有一片果(蔗、麻、茶、林)地、一辆机动车、一栋楼房或一套标准住房、一本五位数以上的银行存折;全场职工年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上,实现脱贫并向小康水平迈进。10月,在百色华侨经济开发区召开全自治区“富侨兴桂”“富侨兴场”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副主席张文学、高虎城出席。
1986年,华侨企业管理局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2003年,提出实施“侨居工程”计划,争取通过筹措一定补助资金,引导华侨农林场以归(难)侨和职工自筹资金为主的方式,用3年时间,新建、改建住房面积56万平方米。从根本上解决归(难)侨职工危房多、居住环境差、住房难等问题。这一计划得到当地政府和华侨农场的支持和响应,大部分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把“侨居工程”纳入农村“生态文明村”建设。在物质上、政策上给予扶持。“侨居工程”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农林场负责对生活区进行“三通一平”由职工个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自建住房,兴建华侨新村;二是对归(难)侨职工困难户,采取上级补助、农场自筹兴建廉租住房,或维修改造现有住房。年内,全自治区华侨农林场计划共建住房2435户,约30万平方米,已开工建设1500户。
2003年1月25日,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刘泽彭(右)率慰问组到广西华侨农林场开展春节慰问活动
“十五”计划以来,广西共投入1亿多元对华侨农林场(华侨经济区)进行道路、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华侨企业招商引资力度。一批有影响、有实力的侨资企业和侨资项目落户广西华侨经济开发区。
2004年,华侨企业招商引资取得成效。崇左市10家华侨企业共签订意向项目36个,资金总额34.1亿元,合同项目15个,投资总额14.7亿元。左江华侨农场新开工项目2个,投资总额5200万元,筹建合同项目有5个,合同投资总额达6.4亿元。新和华侨农场新签约入园项目投资总额5.49亿元。
2004年8月31日,十万山华侨林场(含防城华侨接待站)移交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领导。
2005年,华侨农场办社会职能全部剥离,2810名场办中小学教师、医务人员、公安干警全部移交当地政府归口部门领导和管理。每年为华侨农林场减轻此项负担6000多万元。2005年4月15日,南宁华侨服装厂、南宁华侨印刷厂移交南宁市政府签字仪式在南宁举行。至此,全自治区22个华侨农林场、7个华侨工厂全部下放交由所在地(市)、县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22个华侨农林场均挂华侨经济管理区牌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其中2个享受自治区级经济开发区优惠政策,其余20个由属地政府制定相应优惠政策。
经过努力探索,广西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初步形成了5种模式。即南宁市按照一级政府授权武鸣华侨农场加快产业发展的“武鸣模式”;整体搬迁、整合土地资源兴建新区集中安置的“来宾模式”;桂林市统一规划,集中新建,引进现代企业,发展服务业,拓宽归侨、侨眷就业门路的“桂林模式”;十万山华侨林场设立华侨瑶族乡,实现政企分离,种树不砍树,种树越多越得利,想方设法挤进国家碳汇交易试点单位的“十万山模式”;发展特色农业示范基地,逐步建立农产品加工基地的“凤凰模式”。2005年,全自治区华侨农林场实现社会总产值58.74亿元,其中一、二、三产分别为7.48亿元、49.46亿元、1.8亿元,一、二、三产业产值比重分别为12.7%、84.2%、3.1%;完成税收1.74亿元。但是,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工作中仍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在管理体制上,多数华侨农林场仍采用原有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模式,政企不分,体制不顺的症结依然存在;二是多数华侨农林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滞后;三是土地确权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土地被侵占现象时有发生。需要重点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还有非金融债务处置、职工社会保障、归(难)侨危旧房改造、安全饮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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