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广西通志侨务政策:1991-2005改进与发展

广西通志侨务政策:1991-2005改进与发展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4年1月17日,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配合自治区人大外事侨委进行执法检查,协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侵侨案件和事件,为全区65个集中安置归(难)侨的企业及乡镇在解决土地被占、生产经营、侵侨事件等方面提供服务。

广西通志侨务政策:1991-2005改进与发展

1991年,由自治区侨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草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草稿。1994年1月17日,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1994年以后,自治区侨办会同有关部门先后草拟《广西鼓励发展侨属企业的优惠办法》《关于建国后参加工作工龄满30年以上的归侨职工退休费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华侨捐赠法〉办法》《广西华侨农林场权益保障的若干规定》等有关配套法规。

1998年,自治区侨办牵头,联合有关涉侨部门起草了《广西安置归难侨农林场权益保护条例》,反复征求意见并分送自治区法制局和人大外事华侨委审议。配合自治区人大外事侨委进行执法检查,协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侵侨案件和事件,为全区65个集中安置归(难)侨的企业及乡镇在解决土地被占、生产经营、侵侨事件等方面提供服务。

2001年3月,自治区侨办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改稿)》研讨会,听取对修改稿的意见和建议(www.xing528.com)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修订工作纳入年度计划。自治区侨办经过认真调研,先后在自治区“五侨”,各市人大、侨办、侨联,各安置归(难)侨农林场等64个单位和部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邀请法律界专家座谈听取修改意见,完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案)》,于2005年12月3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