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自治区侨务办公室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侨务工作的直属机构。正厅级。有行政编制32人,内设秘书处、侨政处、经济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监察室6个职能部门。1993年侨办机关干部职工35人。1995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进行机构改革,核定侨办行政编制32人,机关后勤服务、老干部服务事业编制5名。内设秘书处、国内处、国外处、人事教育处4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保留安置处名义,与自治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98年自治区侨务办公室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办事机构。纪检、监察、审计等派驻机构及编制(共3名)按有关规定办理。
1999年,自治区侨办等涉侨单位在南湖公园举行广西首府侨界迎春游园联欢活动
2000年,自治区直属机关机构改革,政府部门减编45%。6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侨务办公室机构改革方案(桂政办发〔2000〕89号),自治区侨务办公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侨务的直属机构。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行政减编14名,达到政府部门减编45%的平均数。内设秘书行政处、侨政处、国外处、人事教育处4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机关后勤服务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保留安置处名义,与自治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难侨安置等工作。此次机构改革,自治区侨务办公室部分职能作了调整,把地、市、县安置难民工作职能下放到有关地、市、县。
2004年1月19日,自治区直属机关机构改革文件(桂发〔2004〕1号),撤销自治区华侨企业管理局(副厅级,自治区侨务办公室领导的二层机构),其行政职能并入自治区侨务办公室。5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桂政办发〔2004〕61号),明确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内设秘书行政处、侨政处、国外处、经济科技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6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核定行政编制22名。离退休工作和机关后勤服务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增加原自治区华侨企业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
20世纪90年代中期,自治区侨办召开党建组织工作座谈会(www.xing528.com)
2005年,自治区侨务办公室有机关公务员22人,内设秘书行政处、侨政处、国外处、经济科技处、人事教育处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6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核定行政编制23人,实有机关公务员22人,厅级领导职数3人,处级领导职数13人,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下属机构有广西华侨学校、华声晨报(广西侨报)社、广西中国新闻社(代管)3个直属事业单位;广西中国旅行社、广西华侨旅行服务社、广西华建公司、广西侨汇公司、广西侨生贸易公司及原华侨企业管理局所属的广西华侨企业进出口公司、广西华侨企业物资总公司、广西华侨企业商贸公司、广西华侨装潢广告工程公司9个企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企业共有职工808人。
1991—2005年,自治区侨务办公室历任主任:邱国华(1985年12月—1998年5月)、李汉金(1998年5月—2009年11月)。
表2-1-1 1991—2005年自治区侨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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