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计划期间(1991—1995)
“八五”计划期间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展的重要时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公务员制度初步推行及“科教兴国”方略开始实施的关键时期。自治区交通厅主要做好组织体制、交通教育、劳动工资、职称改革、干部队伍及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改革机构组织体制 理顺机构组织体制,解决全区交通管理、工程施工建设所急需的技术人员编制。争取自治区、各地市编制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先后解决防城港、北海、贵港港监一次性定为正处级,南宁、梧州、柳州、桂林港监由副处级升为正处级,河池港监由正科级单位破格升为正处级。各地市公路局由副处级升为正处级,各地市运管、航管、稽征处升为副处级,为自治区航务管理局、水运基建管理局和南宁汽运技校等单位争取到100名编制。
遵循“为基层服务”的宗旨和“管人管事”的原则,从全区交通系统实际出发,改革人事管理办法,下放一部分人事管理权限,实行非集权化管理,以减少审批层次,提高工作效率,便于基层开展工作,当时,把南宁市以外的自治区交通厅属单位副处级以下的人事调配权下放给行业管理局审批,除了二、三层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成员,其余副处级领导干部、高级职称人员的离退休由其所在单位审批,达到方便管人、管事,减少不必要矛盾产生的目的。
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人才引进工作,保证厅机关和基层单位特别是一线急需人才及必要的人才储备。主动和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南宁市公安局联系,为广西海洋运输公司引进28名高级船员。推动干部学习外语和电脑操作技能,在广西大学外语系举办1期英语强化培训班,为西江二期工程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做了必要的外语人才准备。组织厅机关60余名干部参加电脑培训班,推动了机关办公现代化进程。抓好厅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物色、考察、配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提拔使用一批年轻优秀干部,充实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力量。参加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协调理顺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了解掌握班子的基本情况。
交通教育 在各有关方面的支持下,交通系统所属学校建设(硬件、软件)上了一个新台阶。广西交通学校被国家教委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和全国交通系统规范化学校,广西航运学校被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南宁汽车技校也被确定为省部级重点技校和全国交通系统规范化技工学校,广西公路技校通过全国交通系统公路养护专业重点评估。先后有16名教师或教育工作者获省部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学校与驻军实行军民共建文明单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校纪、校风、校容、校貌有了显著变化,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
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13个关键岗位资格性培训按计划综合完成70%以上,地市交通局、国有大中型企业厂长(经理)、“三总师”(即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的培训任务完成较好,列全国交通系统前三名。支持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参加成人自学考试、函授等多种形式取得学历或专业证书,至1995年底,全区交通系统专门人才由1990年的10%上升到15%。
教育扶贫 为贫困地区培养建设人才,在广西交通学校开办路桥、汽车2个专业扶贫预科班,定向招生49个贫困县初中毕业生3995名,经自治区计委、教委、劳动厅同意,专项审批乐业县17名中专技校招生指标,解决乐业县部分交通人才不足的问题。
贯彻劳动工资政策 为妥善解决好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以调动广大交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在工资方面既坚持条件,又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使更多的职工能享受到国家的劳动工资政策利益。1994年以后,自治区交通厅和自治区人事厅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基层同志意见,联合出台《广西公路养护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广西航道、港监等水上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2个文件体现工资待遇向苦、脏、累、险和生产一线倾斜的政策。解决和减少在工资待遇上的矛盾。积极配合、支持、指导企事业单位推行劳动工资保险三大制度改革,组织劳动工资管理工作人员开展劳资研讨、信息经验交流及业务培训,提高劳资人员业务水平。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能够按部、区、市统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统计和报送,连续多年被交通部评为先进单位。
落实职改推优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职改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稳妥、保质保量地开展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使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及时通过评审和获得相应的职务资格。二是做好优秀专家、优秀科技人员的评选组织推荐工作,使确有突出成绩、符合条件的人员推荐到交通部和自治区参加评审(每一次评选自治区交通厅榜上有名)。充分利用国家的奖励政策奖励优秀干部职工,如1993年厅机关、所属单位及全区交通系统就争取得到200余名“双文明”先进个人奖励升一级工资。三是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复退军人安置工作,完成区、市安排的接收安置任务,多年受到军转安置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四是做好社教扶贫工作队的选派和牵头组织协调工作,配合扶贫工作队开展宣传教育、落实项目,争取各方面支持,使社教扶贫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当地党委、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以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好评。
扎实做好离退休工作 始终做好离退休人员“两个待遇”的落实,坚持从优照顾的政策和办法,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为老同志做好服务;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耐心细致地做好不属于政策范围内、条件不具备等方面的思想说服工作,千方百计让老同志心情愉快地安度晚年。由于上下共同努力,自治区交通厅离退休工作一直得到自治区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好评,厅老干部处连续2次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老干部局评为先进集体。
“九五”计划期间(1996—2000)
理顺调整组织机构 报请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新设立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大通道建设办、贵港交通规费稽查处、钦州港务监督处等机构,撤销自治区水运基建管理局、桂平航运枢纽管理处;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西江水运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广西高速公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成立广西桂通工程监理公司和广西八桂水运监理公司。
1995年,开始进行厅机关机构改革,落实“三定”方案,不断理顺交叉职能,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96年,成建制地划转全区交通征费稽查机构为厅直属单位,对5个城市的航务工程处和南宁沥青处进行更名,将交通部桂林疗养院下放由桂林市交通局管理。1997年,公开招考录用2批共13名公务员。2000年7月底,完成厅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精简比例,共精减人员45%,内设机构由9处1委调减为8处1委,机关处级领导职数由25名调减为19名。改革中做到人心不乱,秩序正常,业务工作正常开展。2000年,进行水上安全监督机构体制改革,把全区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工作上划交通部统一管理,并顺利进行人员、财产划转工作。
落实职能转变,将培训、公路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审查、核准、评估、评优、备案等事项委托给社会中介组织或厅属单位负责。明确解除与直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鹿寨交通水泥厂下放柳州地区管理,田阳红岭坡水泥厂下放地方人民政府管理。2001年1月,开始施行车辆购置附加费即“费改税”。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用人原则和考核程序要求,制定《自治区交通厅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程序(试行)》并认真执行,对部分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调整、充实,群众公认、政绩突出、廉洁从政的优秀干部走上相应领导岗位。
1998年,根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自治区交通厅3个副处级领导职位参与全厅、全区公开选拔;2000年,1个副厅长职位参与全厅、全区公开选拔。为使自治区交通厅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3项扩大化制度:一是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化,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和确定后备干部,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做到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群众不公认的不考核。二是扩大干部考察环节的民主化,通过纪检、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了解情况。三是扩大干部任用环节的民主化,实行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1999年,开始实施领导职务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2000年起全面开展,共有33名拟任处级干部进行任前公示,有23人实行试用期制;实行干部考核预告制,推行干部推荐考核、任用责任制。
制定并严格执行《自治区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暂行规定》,对于少数因身体状况、年龄偏大或工作打不开局面或个人自己要求辞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先后有66人被调整领导岗位。利用机构改革和部分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充实的机会,加大领导干部上下、横向交流的力度,拓宽用人途径。
人才推优职称工作 民主推荐评选呈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交通部科技英才。自治区交通厅先后有2人被评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被评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才,2人被评为全国“交通青年科技英才”。组织厅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一度的职称外语考试及其他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完成自治区工程系列交通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的组建工作,共评出高级职称241人、中级职称713人,评出高级技师3人、工人技师任职资格334人。办理干部调动446名,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6人、退役士兵42人,工人调配近200多人,招收路桥、征稽、高速公路征费急需的城镇合同工和劳动合同制工人近250人。多方联系、多方协调,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共接收安排高校毕业生1023人。(www.xing528.com)
交通职工教育培训 根据交通部要求,1997—2000年对全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任职资格性岗位培训。2000年6月底,除征稽执法人员受“费改税”影响中止培训,共培训公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运政等执法人员5914人。2000年11月中旬,顺利通过交通部专家组的检查验收,被评为优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公路通行费岗亭收费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1996年开始,先后开展公路通行费收费站收费人员岗位培训班75期,受训人数6123名。
自治区交通厅先后投入资金近4000万元对广西交通学校、广西航运学校进行建设完善,2所学校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在全区中专学校中位居前列。2所学校共培养出近4000名交通中等专业人才。此外,自治区交通厅积极指导学校申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创造条件,2000年底,广西交通学校通过专家组对全区首批6所中专学校升格为高职学院的初评。
落实劳动工资政策 职工人均增资近400元。做好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工作,1995年、1997年和1999年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共有2.1万人获得正常晋升职务工资;做好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工作,1997年、1999年2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增发适当补贴;做好对事业单位考核获得“优秀”档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提前晋升工资工作,各单位有18%的人员提前晋升职务工资;鼓励和指导企业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福利待遇的激励分配机制。
自治区交通厅直属各企业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调整在当时基本纳入法制化轨道;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厅直属各单位按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
离退休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交通厅实际,2000年印发《自治区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病故及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试行)》,使老干部的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坚持重大节日登门慰问老同志、及时探望住院老同志和为老同志送生日礼物制度。重视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加强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为老同志订阅报刊,及时传达和阅读文件,重大事情及时向老同志通报,每年组织离退休人员参观考察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成果。组织老同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设立老干部活动中心,添置文体娱乐设施;举办知识竞赛、板报比赛、运动会、文艺晚会等,深受老同志欢迎。
政审出国(境)及其他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出国(境)人员的管理工作,1996年,制定有关暂行办法,严格审批程序,及时办理政审、报批及签证手续,保证出国(境)考察、培训的质量,杜绝在出国(境)问题上的不正之风。“九五”期间,共办理临时出国(境)人员197批787人。
“十五”计划期间(2001—2005)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重点地对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任期考察,从岗位职责的实际要求出发,配备好领导班子成员,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严格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等制度,在民主推荐中坚持“两推一述”做法,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2004年,面向全区交通系统公开选拔2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分别担任百色、桂林交通征费稽查处主任。2005年,对厅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桂林船舶检验处主任等3个副处级领导职位进行公开选拔任用。严格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
人事制度改革 以推行聘用制为突破口,建立健全人才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自治区交通厅直属单位相继开展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人事制度改革,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等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推行竞争上岗制度,选拔中层领导干部,逐步形成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氛围,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和配置。自治区交通厅大多数直属单位在人事制度改革中,通过调整内设机构,减少中层领导职数,使职能部门的设置更趋向合理,突出行业管理的职能。
交通体制改革 从2002年起,根据国家对车购税费改革人员分流工作的统一部署,通过有效落实,车购税费改革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04年底完成职能移交以及264名在职职工和33名退休职工的档案、行政、工资和组织关系的人员划转、交接工作。推行运政管理体制改革,在防城港、崇左、百色3市辖区开展县级运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全区运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实施做好准备。加快全区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步伐,2003年,完成南宁、柳州公路管理局更名以及收归自治区交通厅垂直管理工作。2005年,相继与桂林等8个市人民政府进行协商,就当地公路管理机构行政关系收归由厅直接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
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根据交通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实施“新世纪广西交通人才工程”,培养和造就交通行业重点学科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高层次人才。先后选送10名中青年干部到国外学习深造,选送36名专业技术骨干、91名基层专业技术骨干到重庆交通学院脱产攻读硕士、学士学位,选送1392名专业技术干部参加交通部支持西部地区干部培训班学习,遴选2名优秀中青年技术干部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5名优秀中青年技术干部为“自治区交通厅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指导和依托自治区交通厅直属的各行业管理局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公路运输、公路养护和公路工程、航务专业工人技师及高级技师评审工作,共有701人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深化职称改革,健全自治区交通厅的职称改革工作机构,并建立全区工程系列交通行业评审专家库,共完成近800人的职称评审工作。
岗位综合培训 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认真做好在职领导干部培训工作。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落实领导干部自选培训班的报名工作,做好自治区党校、社会主义学院各类培训进修班学员的推荐工作,优先推荐新提拔的处级干部参加学习。岗位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一起抓,努力提高交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开展对全区地方交通行政领导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各种应急性、适应性岗位培训。“十五”期间,全区交通系统共有8.15万人次参加岗位培训,年培训率达39%。二是抓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学历教育,与有关院校联系,以联合举办函授大专班、本科班、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较好地解决工学矛盾,使未达到学历要求的交通执法人员在2005年底达到交通部规定的文化知识和学历要求。
建立交通人才市场 建立广西人才市场交通分市场,为交通行业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服务场所和组织保障。2002年10月,经自治区人事厅批准,广西人才市场交通分市场正式挂牌成立。当年,代理人事档案1184人,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定职194人,户口落户153人。同时,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充分发挥交通人才分市场在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贯彻执行工资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工资政策,指导并审核完成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调整工资标准、晋升工资,增加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等工作。指导和规范广西海洋运输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程序,妥善解决分流人员,做好解除劳动合同人员的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工作;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协调解决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聘用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问题,为广大聘用人员解决后顾之忧;协调处理广西航务工程处部分老工人要求提前退休等问题。同时,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从政治上关心老同志,在生活上关心和爱护老同志,坚持做到在重大节日和老同志住院、过生日时进行慰问,对有特殊困难的高龄老人给予特殊照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充实老同志的生活,使老同志老有所乐,安享晚年。
军转安置及扶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8人、退役士兵63人。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解决厅直属困难企业11名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开展扶贫支教,为贫困地区群众办实事、好事。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直、驻邕中直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组织厅直属有关单位做好对乐业县的帮扶工作,共安排资金近2500万元用于乐业县扶贫基础设施建设,修建35.27公里的乡村道路以及水渠、小学师生宿舍、食堂、教学综合楼等基础设施,组织共青团员捐款支助当地149名中小学生学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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