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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环境保护:公路养护工作成果与措施

时间:2023-10-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9年12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交通环保是交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交通环境保护工作,是促进交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公路养护工作中的环境保护 广西在公路养护工作中大力保护和改善公路生态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公路养护生产中各种材料、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积极开展植树种草和保护路树活动。1991—2005年,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坚持做好公路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

广西交通环境保护:公路养护工作成果与措施

1989年12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8年11月,国务院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开始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1994年1月,交通部发布《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系统科研、设计、建设和施工生产等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规定,搞好本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国家于2003年9月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要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交通环保是交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交通环境保护工作,是促进交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在交通建设中,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切实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施工中严格管理,加强各方协调,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帮助,尽可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工程完工后就能形成与自然环境的统一和谐。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设施的“三同时”制度,努力打造生态交通。

公路、水运施工环境保护管理

1991—2005年,自治区在公路建设规划中,确立生态功能优先的基本原则,同时,巩固发挥美化景观等其他功能,以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绿化为重点,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一路一景”。加大资金投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大力构建“人在车中坐,车在画中行”的良好境界。

工程项目设计 按照环境生态学的原则进行环保设计,讲究美观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效应,恢复生态植被,保持生态平衡。在高速公路项目上,进行专项环保设计,其主体设计根据地形、地质和环保选线的原则,采用合适的技术指标,路线平、纵、横组合均衡,与自然环境匹配。如:特殊风光路段设置高架桥,使高速公路与景区融为一体;重视桥隧构造物外观设计,在城市边缘或有景观要求的地方,设置造型轻巧、结构美观的桥梁;体现人性化设计、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互通立交、路基边坡按园林化、小品化的方式设计。

公路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广西地质环境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明确规定路网项目建设里程在50公里以下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50公里以上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高速公路项目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进行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时,环境影响评价同步进行,使工程项目“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的原则得到真正的落实。

工程建设项目环保监测、环保监理 自治区交通厅相关职能处室积极组织指导项目建设的环保监测、环保监理工作,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扎实推进落实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必须先通过环保验收的先决条件。2000年2月,自治区交通厅致函交通部科技信息研究所,汇报当时广西公路的实际情况,包括公路里程、公路网布局和公路建设造成水土流失和对植被的影响的防护措施。主要环保措施:一是利用旱季集中施工路基土石方,而且在施工中做到随挖随填随压实,杜绝随意挖取和随意废弃现象,干燥季节适当洒水施工。二是在跨越江河的桥梁施工中,挖基土石方除了必要的围堰外,其余土方一律不得废弃江河,必须运到指定地点废弃或运用处理,严禁将施工垃圾倒入江河。三是雨季施工时,及时设置临时排水设施,以减少施工中的水土流失和对农田的污染。四是在公路两侧,用浆砌片石边沟、排水沟,构成独立的公路排水系统,使排水顺畅,保护了路基免受冲刷,达到防止水土流失的目的;有的立交桥涉及范围较广,为了防止暴雨后集中排水冲刷农田,采用上、下2个排水系统的方法分散排水,效果良好。五是对公路上下边坡、取土场、弃土场采取多层次绿化,全面恢复植被。

2003年7月,由于广西在交通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措施得力,环境保护投资到位,环境管理落到实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授予柳州南宁高速公路“国家环境保护百佳工程奖”。2000年国庆节建成通车的南宁—吴圩机场高速公路,全长18.4公里,绿化面积达155万平方米,是典型的生态示范高速公路,竣工验收时被评为自治区优良工程,2005年1月,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评定委员会评为“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

2005年6月,南宁—百色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以全新的环境保护理念,把沿线的每个互通立交和服务区建成一幅小壮锦,以公路将各节各点景观串联起来,构成一幅美丽的大壮锦,寓意壮族人民的美好生活。南宁—百色高速公路是广西境内连续里程最长的高速公路,沿线共有21个文物点,蕴含着浓厚的壮族文化,构成丰富的人文景观,是一条集实用、艺术、人文、生态、环保以及观光旅游为一体的高速公路。

广西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坚持“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的原则。在项目建成进行竣工验收时,首先向环保主管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在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及有关监督单位验收和认可后,才能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安排工程竣工验收。坚持施工中切实保护环境,尽力避免发生严重污染事故,提倡文明施工,及时妥善处理污染事件。

公路养护工作中的环境保护 广西在公路养护工作中大力保护和改善公路生态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公路养护生产中各种材料、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积极开展植树种草和保护路树活动。1991—2005年,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坚持做好公路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八五”期末,完成绿化里程13801.3公里,绿化率达59.4%。其中,专业管养公路绿化里程达9851公里,绿化率达80.6%。“九五”期末,全区实现国、省干线公路宜林绿化率达96%以上,率先进入“全国造林绿化400单位”之列。“十五”期间,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与时俱进抓好公路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把安全保障工程建成“人性化工程”和“环保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公路或交通事故对环境和景观的破坏,累计投入资金17302万元(不包括路网改造路段),对6条国道、7条省道实施安保工程,共处治隐患1787处,整治隐患里程547.5公里。因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设计,精心选择树种,科学种植管护,取得了显著的绿化和环境保护成效,共投入2938.94万元加强绿化美化,专业公路绿化里程达14932公里,公路两旁宜林地绿化率达到96.1%。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先后被授予“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单位”和“自治区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区公路绿化步入全国造林绿化的先进行列。

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成立之初,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规格(即“三高”要求)做好所管辖高速公路的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九五”期间,该局实施精品工程,在保证公路绿化达标的基础上,进行高速公路的绿化美化规划,把绿化美化列为一项精品工程来实施,将高速公路绿化美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台阶。2000年,该局完成绿化专项工程投资550多万元,补植高速公路沿线刺篱、绿化改造和补植高速公路匝道和中央分隔带,绿化美化服务区、管理区。“十五”期间,共投入绿化资金3809万元,种植乔木139.3万株、灌木141.8万丛,种草(花)20.4公顷,宜林路段绿化率达100%,绿化达标率为95%,构建广西高速公路绿色大通道,精心打造宾阳—南宁、来宾—柳州等绿化“示范路”和“样板路”。2004年4月,在交通部质检总站开展的全国公路大检查中,南宁高速公路得到“路容路貌、防护绿化工程与自然的结合相协调”的高度评价。2005年,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资601万元着力改造高速公路重点出入口、互通立交及南宁周边路段的绿化美化,同时,做好高速公路服务管理区的绿化美化建设,将庭院绿化美化和高速公路沿线绿化融合为一,使之成为高速公路景观的有机组成部分,实现高速公路“绿随路走,车随景移”的绿化美化目标,将高速公路打造成为现代文明走廊。

2005年9月,交通部开展5年一次的全国国省干线公路检查(简称国检),认为广西受检公路不仅路况稳定,而且路容整洁,路貌良好,基本形成“畅、洁、绿、美”的公路行车环境。

水运航道环境保护 1987年,国家颁布《内河船舶防油污染结构与设备规范》,要求排入江中的含油污水不能超过15毫克/升。桂林作为重要旅游目的地,1991年以前漓江游览船上没有防油污水设备,船上的含油污水直接排入江中,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桂林船检处大力宣传航道环境保护并积极致力于水运航道环境保护工作,在国家规定的最后期限前,漓江上的游览船全部装上防油污设备,保障漓江水域免遭污染。2001年,桂林航务管理处推出国内内河第一艘LPG(液化石油气)环保船,该船造型美观,噪音低,解决燃油泄露及废气对水体污染的问题,对促进漓江环保技术的推广应用具有积极意义。在船舶更新改造方面,严格遵照“环保工作要源头控制”的原则,把好船舶更新改造准入关,要求获得经营许可证的船舶严格执行Q/HWG001-1999、《桂林市航务管理处水运企业标准》《漓江旅游客船服务标准》。对船舶的年检,要求船舶必须符合环保排污规定和游船尾气排放标准。漓江旅游船以“厕所革命”为突破口,整治水上航道污染。此外,还在漓江游船中推行国际通用的环保图文标志牌,起到宣传和提醒作用。积极推行漓江旅游发展国际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漓江旅游客运服务综合管理获得国际3项体系认证。

广西在水运航道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取缔破坏航道环境的行为。“八五”期间,南宁航道管理处联合水利矿产、环保、海事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共依法处理在右江沿岸至南宁段河面淘金采砂船主36人,处以罚款及没收作业工具等,审核办理采砂规划审批65本,有效规范采砂秩序,打击乱采滥挖的行为。水运工程施工方面,施工船舶必须配置油水分离器和污水舱,收集施工废弃物和船舶固体废料集中统一处置,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鱼类生态平衡,保护宝贵的渔业资源。2002年3月,在中老缅泰湄公河的航道整治施工中,南宁航务工程处与业主、老挝方、缅甸方代表积极联系,主动咨询当地民俗风情、乡约寨规,尊重当地的风俗,做好对当地村民奉为“神树”的大榕树的保护,按国际环保要求挖坑深埋处理生活垃圾,炸礁、疏浚施工时间避开鱼类迁徙繁衍活动期,以减缓对鱼类生长、繁殖的影响。(www.xing528.com)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993—2005年,全区新开工建设32个高速公路项目,所开工建设项目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配套建设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保护设施,并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均设置环保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进行跟踪监理;建设单位同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了施工期环保监测。

为了落实公路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2001年5月,自治区交通厅同意自治区交通科学研究所成立环境保护评价室,以便在公路设计和开展交通科研工作时同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05年8月16日,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交通厅、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水利厅林业厅局、旅游局、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交通部科学研究所等单位及特邀专家对《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严格审查,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广西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指标体系,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建议以及项目环评建议。2005年12月1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自治区交通厅联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关于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报告》,由此,广西高速公路、路网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常态化的轨道

公路环境保护验收评价

2001年12月2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第13号令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实施。该《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第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第九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十五条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单位应当参与验收。

自治区交通厅在学习宣传管理办法的同时,要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检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落实项目的环境竣工保护验收。“九五”至“十五”期间,全区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如下。

合浦—山口高速公路 该项目是重庆—湛江国道主干线的重要路段,位于北海市的合浦县境内。2003年12月6日—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监督管理司会同交通部环保办,组织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交通厅、北海市环保局等单位对重庆—湛江国道主干线合浦(白水塘)—山口段高速公路工程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组一致认为: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评和初步设计中的各项环保措施。路线布设尽量避绕村庄和学校,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较环评时数量大为减少,与公路之间距离普遍加大,能有效避免或减轻交通噪声影响;并通过必要的交叉工程和足够的通道来解决道路交叉和阻隔问题,采取了集中取土办法,取土后采取平整、复耕和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沿线修建了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完善了排水系统。并对路基边坡、两侧绿化林带等进行植草种树等绿化工作,共植草皮145.6万平方米,种树11.1万株,实际完成绿化工程投资约97.4万元。跨江、河、海湾等桥梁的建设未造成河套的堵塞。特别是公路管理部门有一套较完整的关于危险品运输、管理、防范和应急处理的机制和制度,合山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部门环保管理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验收结论:符合环保验收要求,同意该工程通过环境保护验收。2004年3月5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确认该公路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为合格,同意验收组意见。

水任—南宁公路 该项目是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两纵两横三条路”中国道主干线重庆—湛江公路的重要路段,是大西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各省(市)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同时也是广西首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修建的高等级公路项目。2006年10月28日—2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验收组在南宁召开水任至南宁公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一致认为:工程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在施工阶段注意了水土流失的防护工作,开挖山体形成的边坡均进行了工程防护。施工中采取降噪、防尘和减少水土流失等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实施了护坡、综合排水、绿化等一系列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对取、弃土场,拌和场和预制场等临时施工占地进行了平整、绿化与复耕。工程中央分隔带、边坡、服务区、立交区进行了绿化工作。服务区安装了污水处理装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根据环评批复,对距公路较近的林堂小学、启德小学、永宁小学、塘七小学和部分居民房修建了声屏障或隔声窗。建设单位环保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验收结论: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工程通过环境保护验收。2007年1月25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文给予确认:该公路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为合格,同意验收组意见。

黄沙河—全州高速公路 该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泉州—南宁高速公路广西境的其中一段,位于桂林市的全州县境内,与湖南省衡阳—枣木铺高速公路相接。2007年6月26日—27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全州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验收组意见。2007年7月20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确认:同意验收组验收意见。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环保验收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

平乐—钟山高速公路 该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包头茂名高速公路广西境的其中一段,位于广西东北部的桂林市平乐县和贺州市钟山县境内。2009年7月30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组织验收组在贺州市对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验收组意见。2009年8月24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确认:同意验收组验收意见。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环评报告书及有关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环保验收资料齐全,符合验收条件。

南宁—友谊关支线(高速公路) 该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泉州—南宁和兰州海口高速公路横向联络线,是“五纵七横”国道主干线衡阳—昆明的支线,是通往东盟国家的一条重要通道,被称为“南疆国门第一路”,位于广西的南宁市、崇左市境内。该工程于2003年4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建成通车投入试运营。工程实际总投资为37.1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66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的委托,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完成并形成的《国道主干线衡阳—昆明公路南宁—友谊关支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该工程共有取土场34处、弃土场59处,均采取了平整、复耕、恢复植被等措施,边坡防护采取工程防护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合理规划路基、路面排水设施,对边坡、中央分隔带及服务区等进行了绿化美化。工程距崇左白头叶猴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最近距离为0.5公里,为减小对白头叶猴和黑头叶猴通行的不利影响,在涉及保护区的64.5公里路段设置了通道及涵洞111处、分离式立交及桥梁44处、圆管涵114处。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的委托,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3月27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验收检测结论:该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的要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寨—水任二级公路 该项目是国家规划的“两纵两横三条路”的重要路段之一,是交通部重点公路工程,它的建成为西南各省(市)出海提供了便捷的通道,对于加快桂西北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工程分2期进行建设,第一期工程六寨—辛店34公里于1998年11月8日开工,2001年7月13日通过自治区交通厅交工验收投入试运营;第二期工程辛店—水任共62.76公里,于1999年7月28日开工,2001年11月28日通过自治区交通厅交工验收投入试运营。2003年12月26日,自治区交通厅向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提交六寨—水任二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要求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同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下发《关于召开六寨—水任二级公路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的通知》致各有关单位,于12月30日—31日在河池市召开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一致认为:该建设项目业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和法规,项目立项批准后即开工前,有关部门委托自治区环境保护科研所对该公路工程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较好地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交工通车后建设单位还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实施了专项的环境保护工程,真正体现了工前、工中、工后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对公路交通安全的负责,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对环境的破坏。据统计,该建设项目实际投资107514.7224万元,环保设施投资就达9582.296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9%,会议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另外,建设单位还与湖南大学联合开展了“破碎岩质边坡处理及生态防护技术研究”,与广西交通科研所联合进行“炭质泥岩边坡综合防治技术研究”等环保科研课题,取得显著的环境保护课题研究成果,其中2个课题获得广西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此外,至2005年底,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公路建设项目还有西林—管肖、百色—乐业等20余项二级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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