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0日,国家七部委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于2004年、2005年召开全国暨全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的治超工作进行部署。广西各级运政机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治超办的要求,组建治超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和《交通保障应急预案》。按照《治超期间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方案》和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共组织1650辆货运车辆作为治超期间应急运输保障储备运力,其中指定应急待命车辆330辆。交通部提供广西1000张应急运输“公路运输特别通行证”。自治区指定20个运输单位作为各超限超载路查点卸载备用分运协作保障单位。2004年,广西没有启动过运输应急预案。自治区运管局购置12台便携式汽车称重仪,由各级运政执法人员在各货运集散地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测,从源头有效劝阻、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上路。
全国治超工作开展以来,广西各级运政机构重点开展8项工作。一是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强治超合作,参加路面联合执法。三是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劝告、制止,从源头上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上路。四是加强汽车维修厂家的监督检查,对非法改装车辆行为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查处二次装载、防止重复加载,促进“大吨小标”车辆恢复登记工作。五是全力保障鲜活农副产品和重点物资运输,协调做好电煤、化肥、粮油、糖料蔗等重要物资运输组织,维护正常运输秩序,保障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六是储备足够的应急保障运输运力,完成应急运输任务。七是对货物运输集散地、运输站场加大治超宣传力度,争取货主司机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八是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中大型运输企业调整运力结构,发展多轴大型车辆、箱式车辆。
自治区各级运政机构积极参加联合执法,增强治超力度,加强治超后续处理工作,到2004年12月底,自治区共出动运政执法人员1.16万人次,到各类运输站场、货运集散地进行监管,检查货运车辆5.4万多辆次,检查车辆改装、修理厂家3273次,检测(称重)车辆6375辆次,检查生产、修理点(户)3273户,告诫、劝阻超限车6408次,警告或停业整顿非法改装车辆厂104户,从源头阻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上路。此外,“大吨小标”恢复吨位工作进度加快,自治区已恢复并换发营运证达6272本。通过集中治超,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状况得到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率明显下降,运输市场秩序好转,运价理性回升,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多轴大型车辆增多,超限超载率从治超前的95%以上下降到9%左右(最低时下降到5%),运价逐步恢复正常,治超前货运市场平均运价为0.3元/吨公里,到2004年底的平均运价约 为0.5元/吨公里。“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 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得到遏制,运输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好转。
治理超限超载促进了广西货运运力的调整,尤其是大吨位、多轴化车辆发展迅速。到2004年底,自治区营运货车保有量增加5390辆,9.2万吨位,分别同比增长4.99%,26.33%,其中普通载货汽车保有量增加4733辆,7万吨位,同比增长4.46%,21.23%;专用载货货车保有量增加657辆,2.15万吨位,同比增长35.04%,116.69%。2005年全区新增营运新货车8548辆,其中多轴大型新车4280辆,道路货运总量、货物周转量连续2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区因车辆超限运输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2005年,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的4项指标同比下降21.42%、7.43%、13.58%、19.45%。
2005年,全区各级交通、运管和工商部门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固定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派出执法人员深入大型货物装卸站场、大型停车场、大中型厂矿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火车站货运场等货物集散地,对货运装载源头实施监管。
运管部门大力推进治超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治超工作科技含量,已在柳州和桂林试点使用治超远程管理系统,实现通过互联网实时传递和接受自治区治超执法检查站点的治超信息和数据。为减少因治超而引起的煤炭运输紧张,运管部门组织人员深入百色、隆林、贵港等地的运输公司、煤场、码头等煤炭集散地,与当地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组织好运力,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保障体系、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广西道路煤炭运输。(www.xing528.com)
从2004年治超开始至2005年底,全区共出动运政执法人员11.8万人次,检查货车25.47万辆次,称重检测和告诫劝阻超限车辆3.28万辆;责令运输企业停业整顿18户,警告4048户;检查维修企业(点)14580户,警告非法改装车辆业户155户,撤销许可13户。
2004—2005年的治超工作中,自治区治超办要求各治超检查站(点)要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准确,并和执法机构共享。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政管理机构根据抄报的信息记录,对多次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定期公布黑名单,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超限车辆的后续处理力度也逐步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记录次数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责令其参加不少于1周的停业学习培训,并重新考试。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数超过总数5%的运输企业,向社会公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从治超开始至2005年底止,自治区共撤销3次以上超限运输车辆的经营许可325户、车辆营运证3078本。被撤销经营资格的车主、司机要参加不少于1周的货运法律法规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申请经营资格和从业资格。治超3年来,全区共培训超限运输司机、车主2253人次,收到一定的效果。
经过全区各治超成员单位的部门互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比例大幅下降,自治区公路运输车辆平均超限超载率从治超前的98%以上,下降到2005年12月的6%左右。
2005年12月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道路运输治超工作转入正常治理,大规模的治理工作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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