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是巴文化的摇篮,又是多民族杂居地,婚俗多姿多彩。汉族的婚嫁,早在春秋时期就开始形成了一套礼仪,直到民国末年,还原汁原味保留着“六礼”婚姻程序。
首先,男家请媒人向女家议婚,叫“纳聘”或“纳采”。由媒人说合,双方父母同意后,女方将生辰八字送交男方由算命先生“合八字”,若男女双方相生(八字相合),即由男方送彩礼给女方,表示婚事已定,叫“定准揖”。在此之后,女方会催男方再送一次彩礼,以为婚姻最后敲定落板,叫“落拜”。正式婚礼的前数月,男女双方父母会在一起商量子女结婚的良辰吉日,叫“报期”或“请期”。手续定备之后,女方备齐衣、被、箱、柜等陪嫁妆奁,到婚期前两天,男方备酒、肉、唢呐、参厨礼、花轿,随同押礼先生、娶亲娘子、媒婆一道过府迎亲,即为“迎嫁”。在接新娘子去男家时,女家要有亲人伴送,并坐花轿去男家。经过“拜堂”、喝“交杯酒”“拜客”后,结婚礼成。
除此以外,阆中还有一些极具地方特色的,别有风味的婚俗,如哭嫁、禁食、撞轿、闹房、回门、住九等等。
哭嫁或嫁歌在阆中旧时十分盛行。新娘在离开娘家前,将自己的离情别绪及女儿出嫁前种种细腻难言的心事,通过歌哭的方式来表达和宣泄。哭嫁往往由二至三名伴娘陪同进行,天将黑时,在待嫁姑娘的闺房里,分别坐于床上的四角,各执一手绢,先由嫁娘领哭,伴娘们伴哭或唱和,至深夜方散。哭嫁的重要内容是辞别爹娘,答谢他们的养育之恩,表达深深的眷恋。然后根据家里的长幼秩序依次歌哭,直哭到媒婆。唱词基本都是即兴创作,家中一切事物皆可入“歌”,唱腔或婉转或哀怨,如泣如诉。旧时,哭嫁往往长达十天半月,甚至月余。
欢天喜地 王玉贵/摄
舞草龙 王玉贵/摄
禁食是新娘出嫁前三天,做父母的强制女儿少食或禁食。婚前两天,每日只进两餐。到婚嫁前一天,全天只能进一餐,以鸡蛋为主。结婚当天完全禁食。这一习俗主要原因应该是避免新娘坐轿当天需下轿解手,这既不方便,也不吉利。(www.xing528.com)
如果一个地方同一天里有多起婚事,就难免会出现在桥头、场镇、路口两轿相遇的情况,这时就会各不相让,互相争先。谁先走呢?这也有约定俗成的规矩:一、唢呐手对垒,谁吹得好,谁家喜轿先走;二、双方伴娘对歌,谁胜谁家喜轿先走;三、新娘脱衣,相撞新娘下轿脱衣,谁快谁先走,意为“走得脱”;四、轿夫靠体力抢道,这自然不太文明,所以见得也较少。
结婚当晚,一些同辈人便要“闹新房”。结婚“三天不分老幼”,也有长辈、晚辈凑热闹。闹洞房花样百出,主要目的是闹出喜庆的气氛,也不乏恶作剧者。闹房时,一般会选亲戚中长得乖的小男孩“滚床铺”,意为“早生贵子”。闹房时所需喜糖、喜烟、喜茶点等物由女方准备,不充足方由男方帮补。
男方在结婚前两昼夜要备酒席,以招待媒人、至亲和抬嫁妆的“功夫”,名叫“起媒”。第二天早饭后至女家参加中午筵席。第三天打早迎亲回男家,男家摆酒招待宾客。第四天早晨后,新郎新娘随同“送亲客”一道回女家,名叫“回门”。中午女家设筵待宾客,名叫“回门酒”。第五天,新郎新娘回男家,中午由新娘主厨,小姑子烧火,款待至亲,名叫“吃家安合”,即谢客酒。
新娘过门三五日后,由新郎陪伴去娘家,一般是新郎三餐一宿后即返,新娘在娘家住上7—9天,再由新郎接回男家,这叫“住九”。
随着时代变迁,阆中这些旧时的婚俗也逐渐消失,只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与传说之中。近年来,随着阆中旅游业的发展壮大,人们挖掘传统婚俗,排练了婚俗节目,在古城街头表演,向游客展示了阆中婚俗的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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